
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张忠恕、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忠恕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文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财务数据重大变动原因: √适用□不适用 年初至报告期末(1-9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二、报告期期末的普通股股本结构、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三、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一、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二、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二)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1.关于管理层诚信状况的声明与承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于2018年8月签署了《声明与承诺》,声明本人不曾负有数额较大的未清偿到期债务,或者未偿还经法院判决、裁定应当偿付的债务,或者被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或者受到仍然有效的法院判决、裁定所限制的情况;不曾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关停并转或曾有类似情况的公司、企业的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不曾担任因违法而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不曾因犯有贪污、贿赂、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挪用财产、侵占财产罪或者其他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而受到刑事处罚;不曾因违反《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 《证券市场禁入规定》等证券市场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而受到行政处罚或证券市场禁入;不曾违反相关业务规则受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采取的监管措施或违规处分;不曾因涉嫌违反证券市场法律、行政法规正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调查。 2.来源为“公开发行”的相关承诺事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6日披露的《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报告期内,承诺人均未发生影响承诺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相关承诺均正常履行,不存在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情形,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其他重大事项 公司于2023年9月2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披露《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张忠恕、王毓敏等4名股东所持共计17,058,572股份予以解除限售,可交易时间为2023年9月26日。 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三)合并利润表 (四)母公司利润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