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智能总结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变动情况 2、利润表变动情况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经营情况 (1)2024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0,899.6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1.47%;其中,用于新能源汽车的注塑模具和塑料零部件收入为12,203.67万元,同比增长86.52%,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23.98%,占比同比增长8.37%。2024年1-9月,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71.6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0.64%。 (2)2024年1-9月,公司新接订单6.22亿元。截至2024年9月末,公司在手订单8.78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4.81%。其中新能源汽车注塑模具在手订单为3.06亿元,较上期增长21.12%;传统燃油车注塑模具在手订单为5.70亿元,较上期增长17.06%。 2、关于鸣洋海泰科(泰国)公司注销的事项 (1)2023年12月,公司与重庆鸣洋警安电器有限公司签订《股权投资合作框架协议》,通过海泰科(泰国)与鸣洋警安电器有限公司在泰国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其中海泰科(泰国)持股51%、重庆鸣洋警安电器有限公司持股49%。鸣洋海泰科(泰国)未实际出资和运营。 (2)2024年6月,由于境外业务发展战略调整,公司与重庆鸣洋警安电器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投资合作框架协议〉的解除协议》,海泰科(泰国)将其持有的鸣洋海泰科(泰国)51%股权零元转让给重庆鸣洋警安。 (3)2024年8月,鉴于上述股权转让手续尚未完成,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将鸣洋海泰科(泰国)注销,公司已于2024年8月5日在当地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了鸣洋海泰科(泰国)的注销登记,后续将按照泰国当地各主管部门要求办理税务局、商务厅的注销手续,截至2024年9月30日,鸣洋海泰科(泰国)注销程序尚未完成。 3、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事项 2024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2024年9月20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股份已完成登记并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5)。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法定代表人:孙文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庭波会计机构负责人:梁庭波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