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浏览器禁用了JavaScript(一种计算机语言,用以实现您与网页的交互),请解除该禁用,或者联系我们。[国际清算银行]:加密资产暴露的披露 - 发现报告

加密资产暴露的披露

金融2024-10-21-国际清算银行光***
AI智能总结
查看更多
加密资产暴露的披露

披露加密资产风险敞口 July 2024 该出版物可在 BIS 网站(www. bis. org) 上获得。 © 国际清算银行 2024。保留所有权利。未经许可,不得复制或翻译;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 ISBN 978 - 92 - 9259 - 777 - 1(在线) Contents 4 、最终的密码资产披露标准文本 … … …2 、标准的结构 … … …DIS55 Cryptoset 风险敞口1 、引言 … …3 、咨询建议的相关变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1 材料性的定义................................................................................................................................................13.2 基于每日平均值的披露.............................................................................................................23.3 集团1a加密资产的处理.......................................................................................................................23.4 其他建议的修改...................................................................................................................................3 1. Introduction 在2023年10月,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发布了一份咨询文件,提议制定银行对加密资产风险披露的最低要求。1委员会预计,采用统一的披露表格和银行加密资产暴露的模板将支持市场自律行为,并有助于减少银行和市场参与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在考虑了利益相关方对咨询文件的反馈后,委员会现已最终确定了DIS55加密资产暴露标准。该文件列出了委员会同意于2026年1月1日起实施的最终修订标准。委员会感谢所有对咨询文件提供反馈的意见回应者。 基于收到的反馈,委员会对咨询文件中提出的要求进行了某些修改。这些变更如下所示。 2. 标准的结构 The structure of the standard remains unchanged from the proposal outlined in the consultative document. DIS55 is structured as follows: •表CAEA:关于银行与加密资产相关活动的定性披露以及分类条件评估方法。模板 CAE1 : 加密资产风险敞口和资本要求 ; •模板 CAE2 : 对加密资产和加密能力的暴露进行会计分类 ; 以及 •模板 CAE3 : 对加密资产和加密能力的敞口的流动性要求。 DIS55 将取代巴塞尔框架中的 paragraphs SCO60.128 至 SCO60.130。DIS55 将遵循 DIS10 定义和应用的总体要求,包括适用范围、披露地点、报告频率和时间以及第 3 桥梁数据的保证。 3. 与咨询建议有关的变更 该委员会已确认其在某些项目上的政策立场,并且还对最终标准进行了其他修改,以回应利益相关方提供的反馈。主要内容如下: 3.1 重要性的定义 咨询文件提议对银行的“重要”加密资产暴露披露要求。它指出,委员会正在考虑如何定义重要暴露的标准。 在加密资产披露的背景下(例如,总加密资产暴露的5%),我们特别征求了受访者对拟议表单以及任何此类要求的阈值的具体反馈。 对此提议,受访者的意见不一。一些受访者建议委员会应用一般支柱3原则来确定重要性标准,而其他受访者则要求明确一个“实质性”暴露的具体量化门槛。 为了回应对“重要性”明确定义的需求,委员会提议实施两阶段的重要性定义,以促进银行之间的一致披露。重要性阈值将适用于按模板CAE1报告的集团2加密资产,如下所示: 1.阶段 1会确定一家银行的加密资产暴露是否在总体层面上具有重要性。这一阶段会在银行根据SCO60.116至SCO60.119的规定计算的Group 2暴露限额等于或大于0.3%时达到。2.阶段 2当一家银行对某一Group 2加密资产的暴露程度超过总Group 2加密资产暴露的5%时,相关规定将会生效。 委员会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偏离根据支柱3框架应用的重要性的普遍原则是适当的,因为预期银行将披露单个加密资产的敞口(与SCO60.128-60.130中最初设定的要求一致),这是支柱3框架下的首个此类要求。尽管目前银行对加密资产的敞口可能有限,但市场正在迅速演变,这些敞口也有可能增加。 3.2 基于日平均值的披露 咨询文件指出,委员会认为要求银行在模板CAE1中披露使用平均日值外还使用期末值来公开相关金额是有价值的。这一提议反映了委员会对银行潜在粉饰报表的担忧,因为报告期末的金额可能无法准确反映银行在报告期间内面临的风险,尤其是如果暴露的价值与期末值有显著差异时。 尽管行业受访者不支持这一提议,委员会仍将继续使用平均日值进行披露。最低审慎要求,包括银行对加密资产的敞口要求,必须在所有时间都得到满足,而不仅仅是在报告期末。为了确保用户能够全面了解银行对加密资产的敞口情况,模板CAE1中Group 2a和Group 2b类加密资产的信息披露将需要使用平均日值。 3.3 第 1a 组加密资产的处理 咨询文件建议银行在模板CAE1下报告集团第1a类暴露(即代币化资产)引起的信用和市场风险,在模板CAE3下报告集团第1a类暴露的流动性要求。 尽管部分受访者指出潜在的与其他支柱3框架元素(如与信用、市场和流动性风险相关的披露要求)重复的问题,委员会仍打算继续推进其原始提案。虽然如果代币化显著增长,单独披露可能变得没有必要,但目前委员会认为对银行这些敞口进行单独报告非常重要。单独披露允许支柱3用户监控银行对代币化资产的敞口变化以及基础设施风险附加项的应用情况。如果市场发生变化且代币化活动变得普遍,委员会可能会在未来审查这一要求的适当性。 3.4 其他拟议修正案 委员会在最终标准中纳入了其他各种修正案 , 包括删除 : •附件2,其中提出了关于表CAEA下Group 1加密资产分类条件评估披露的额外详细要求;要求披露与模板 CAE1 下的加密资产相关的运营损失总额 ; 以及 •在模板CAE1下,详细规定了托管加密资产的披露要求,尽管银行仍然需要在这一模板附带的文字说明中以汇总的方式披露托管的加密资产。 4. 最终的加密资产披露标准文本 以下是一章新的巴塞尔框架(DIS55)的内容,该章节列出了银行对加密资产敞口的信息披露要求。SCO60 也已更新,删除了SCO60.128至SCO60.130段落(详见加密资产标准修正案).2最终标准也将被纳入合并的巴塞尔框架(DIS55 加密资产风险) 。 DIS55 加密资产风险敞口 55.1 本节下的披露要求是 : (1)表CAEA:关于银行与加密资产相关活动的定性披露及分类条件评估方法。(2)模板 CAE1 : 加密资产风险敞口和资本要求。(3)模板 CAE2 : 对加密资产和加密能力的暴露进行会计分类。(4)模板 CAE3 : 对加密资产和加密能力的敞口的流动性要求。 Purpose提供一家银行对加密资产的风险概述,根据加密资产的审慎分类(第1a组、第1b组、第2a组和第2b组)以及相关资本要求。 适用范围 : 该模板对于所有有加密资产风险的银行都是强制性的。 内容:适用于银行加密资产暴露的披露要求和资本要求(不包括包含在模板CAE3中的流动性要求)。 格式 : 灵活。 伴随叙述 : • 由于难以拆分仅与加密资产暴露相关的操作风险加权资产(RWA),银行预计需要补充模板以解释他们在管理与加密资产暴露相关的操作风险时所采用的政策和风险缓解措施。 • 当监管机构根据[SCO60.52]和[SCO60.53]的要求将基础设施附加项应用于组1加密资产时,银行必须披露由此产生的风险加权资产(RWA)金额。 • 银行应在附带说明中提供托管的加密资产的汇总水平(银行在报告期末为客户提供托管的加密资产的市场价值)。该说明应涵盖托管的加密资产类型(例如,传统资产代币、稳定币及其他加密资产分别列出)。 Instructions: • 模板中报告的资产负债表和监管金额应反映报告期间末的值。对于第3组2a项(列d 长期敞口和列e 短期敞口)和第4组2b项(列a 总敞口、列d 长期敞口和列e 短期敞口),银行还应在报告期间的每一天计算平均值,并使用这些平均值填写此模板。对于第3项和第4项,在报告汇总值以及任何重要加密资产敞口时,应使用报告期间每天计算的平均值。 • 除本模板中适用于所有Group 1a、1b、2a和2b加密资产的单独披露要求外,银行还需在适用于传统资产的相关现有披露模板中包括对Group 1加密资产的敞口(例如,用于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 • 对于属于组1b、2a和2b的加密资产,如果允许在相关司法管辖区的法律下披露个别加密资产对稳定币和未支撑的加密资产的实质性暴露,则应在每项资产中添加额外行。对于组1b加密资产,实质性暴露的定义遵循原则3,[DIS10.18]。为了本模板的目的,当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认为组2加密资产构成实质性暴露: (1) 根据[SOCO60.116]至[SOCO60.119]的规定,银行的集团2暴露限额应等于或大于0.3%。为了确定某一集团2加密资产是否构成重要暴露,该限额应在报告期末进行计算。 (2) 银行对单一集团2加密资产的暴露超过总集团2加密资产暴露的5%。为此目的,集团2加密资产暴露应在报告期末根据[SOCO60.119]进行计算。 任何因未满足分类条件而纳入第2a组或第2b组的代币化传统资产无需单独披露,但相关金额必须在第2a组和第2b组的总计行中报告(即第3行和第4行)。 (a) 总暴露量根据最终确定的巴塞尔框架,涉及信用风险暴露的表内外项目包括各类信用转换因子(CCF)或信用风险缓释(CRM)技术调整前的金额。对于集团2a类加密资产,本列所报告的总暴露量应仅反映以下内容:(i)赎回方违约风险导致的信用暴露,以及当中介执行银行的集团2a类加密资产赎回职能时产生的相关风险,按SCO60.82规定;和(ii)银行作为成员参与加密资产安排对银行的集团2a类加密资产暴露产生的信用暴露,按SCO60.37规定。对于集团2b类加密资产,银行应报告绝对值更大的情况,即持有的多头头寸的绝对值与空头头寸的绝对值中较大的那个。 (b) CRM 后和 CCF 后的风险 / 违约风险 (EAD):与资本要求计算相关的暴露金额或信用风险加权资产(EAD)。对于第2a组加密资产,本列报告的暴露/ EAD应仅反映以下内容:(i)赎回方违约风险引起的信用暴露/ EAD以及当中介执行银行的第2a组加密资产暴露赎回功能时产生的风险,符合SCO60.82的规定;和(ii)当银行作为加密资产安排的成员时,为银行的第2a组加密资产暴露产生的暴露/ EAD,符合SCO60.37的规定。 (c) 信用风险 RWA根据巴塞尔框架下的信用风险标准(CRE),集团2a加密资产的总风险加权资产(RWA)应在本列中仅反映以下内容:(i)赎回方违约风险引起的信用RWA以及中介机构执行银行集团2a加密资产暴露赎回功能时产生的风险,如SCo60.82所述;和(ii)银行作为加密资产安排成员时因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