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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盟支持向低碳经济转型的碳定价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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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盟支持向低碳经济转型的碳定价进展

Aldilla Noor Rakhiemah, Nuriza Zharifah, Muhammad Shidiq, Indira Pradnyaswari, Muhammad Ilham Rizaldi, Beni Suryadi 亮点 碳定价是东盟向低碳经济转型的关键工具,鼓励减排并促进与《东盟碳中和战略》一致的创新。此外,实施碳定价方案是东盟应对欧盟引入的碳边境调整机制(CBAM)的第一步。 目前,新加坡和印度尼西亚是东盟唯一拥有成熟碳定价政策的国家。然而,文莱的先驱性举措、柬埔寨和越南持续的努力,以及泰国和马来西亚计划探索碳税和排放交易系统(ETS)的做法表明,东盟各国正在积极制定碳定价政策,并展现出多样化的途径和雄心。 碳定价政策在东盟的实施面临多重挑战,包括对化石燃料行业的经济依赖、资金支持不足以及技术专长和全面市场框架的缺乏。碳信用系统复杂性与平衡经济增长和环境可持续性的需求相结合,进一步加剧了有效实施的难度。来自各行各业的抵制、竞争力方面的担忧、电力价格预期上涨,以及协调碳定价政策与现有策略之间的挑战,反映了东盟国家在向有效的碳定价机制过渡过程中所面临的困难。 政策建议包括:1)将经济增长与气候目标相协调,2)增强数据收集和财政支持机制,3)推进市场机制和补贴制度改革,4)培养地方在碳定价方面的专业知识和能力,5)将碳定价纳入更广泛的国家气候框架,6)促进区域合作并分享最佳实践,7)在东盟地区探索碳中和之路。 Introduction 中立性 [4]。这一战略的核心在于碳定价作为向低碳经济过渡的催化剂所发挥的关键作用。根据世界银行 [5] 的观点,碳定价是指对温室气体(GHG)排放明确征税的任何政策,通常表现为两种形式:碳税和排放交易系统(ETS),或配额交易计划(CAT)。这种方法通过在排放上施加经济成本来激励减排和创新,并促使各方对其环境影响负责。 到2030年,东盟预计将成世界第四大经济体[1]。这一显著增长是由拥有超过6.5亿人口的地区内的活力和相互联系推动的,提供了多样化的商业机会[2]。然而,这种快速经济增长也引发了对该地区能源需求激增的担忧,这些需求主要依赖化石燃料,并随之产生大量的碳排放。如《第七次东盟能源展望》所述,到2050年,这一需求预计将会翻三倍[3]。 此外,从碳定价中产生的收入可以用于投资绿色技术。碳定价还可以促进可再生能源(RE)的使用,并减少对化石燃料的依赖。两者都与东盟地区目标相一致,即到2025年将可再生能源在东盟一次能源混合结构中的份额提高到23% [6],如东盟能源合作行动计划(APAEC)所述。 作为应对,东盟正努力将其经济增长与可持续、低碳的能源实践相结合,以符合《巴黎协定》中的碳中性和净零排放目标。几乎所有东盟成员国(AMS)都承诺实现净零或碳中性[3],并计划为东盟碳战略做出贡献。 碳定价通过排放配额的交易促进国际合作,并有助于防止碳泄漏。它涵盖了财务规划和将收入分配给具有影响力的去碳化项目,从而为更绿色、更可持续的未来做出贡献。随着欧盟(EU)在2023年引入碳边境调整机制(CBAM),碳定价的实施变得尤为重要,该机制旨在对某些进口到欧盟的商品中嵌入的碳排放进行定价。因此,碳定价不仅促进了减排和可持续经济增长,还帮助各国应对CBAM带来的挑战。 经济机制以应对环境挑战。在多样且迅速发展的东南亚地区,东盟政府正面临实施碳定价的复杂性。本简报的这一部分深入探讨了AMS(东盟成员国)碳定价政策的多方面景观。其目的是揭示每个国家在协调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方面所采取的各种方法、取得的成果以及面临的挑战。随后的分析提供了全面概述,为详细审视这一动态区域当前的碳定价状况及其未来趋势奠定了基础。 本部分提供了关于东盟地区碳定价现状的概述(如表1所示),并包括了对每个国家气候政策中存在碳定价情况的审查、碳定价工具(如碳税或ETS)的存在情况,以及这些国家内部存在的配套和自愿碳市场活动。 鉴于一些AMS已经引入或提出了直接碳定价,东盟能源中心(ACE)通过ASEAN气候变迁与能源计划(ACCEPT)第二阶段,与欧盟-东盟绿色倡议-TAF共同组织了“东盟碳定价实施研讨会”,该研讨会于2023年7月24日至26日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举行。此次研讨会旨在促进东盟地区在碳定价方面的对话、知识分享和能力建设。作为政策制定者、专家和利益相关者的重要平台,该研讨会促进了理念和最佳实践的交流,为共同理解碳定价及其在推动碳中和目标方面的潜在益处作出了贡献。 在每个行动管理单元(AMS)的背景下,碳定价被广泛认为是他们在各自的气候政策或国家气候报告中减轻气候变化的关键工具。几乎所有AMS都在不同程度上参与了碳定价政策,从评估和设计到实施阶段不等。 截至现在,该地区唯一的运营ETS是印度尼西亚的ETS,于2023年2月启动。该ETS专门针对燃煤发电厂的排放。该地区碳定价举措的另一项重要进展是新加坡于2019年引入了碳税。 认识到在东盟地区实现经济增长与建立可持续能源系统之间平衡的紧迫性,本政策简报旨在提供关于碳定价的全面建议和见解。基于前述研讨会的结果,它提供了来自活动中共享的集体专业知识和视角的重要见解和建议。通过深入分析,本简报旨在支持东盟实现其碳中和目标,同时确保通过有效实施碳定价来维持稳健的经济增长。 关于碳市场,几乎所有活跃成员国家(AMS)都参与了碳信用活动,这些活动主要为自愿性质。这种广泛的参与表明该地区致力于探索多样化的碳管理和气候 Change 抵消方法。 东盟碳定价政策实施概况 在全球对抗气候变化的战役中,碳定价已成为一种关键策略,通过为碳污染赋予经济成本来减少温室气体(GHG)排放。这一策略正在全球范围内获得认可,强调了减少碳排放的必要性。 表2概述了东盟各国当前碳定价政策的状态、成果、计划和障碍。各国在实施这些政策的方法各不相同,反映了它们独特的经济、环境和社会背景。该表展示了各国在应对碳定价政策时所采取的多样化策略和面临的挑战。 这些国家在努力将碳定价融入国家气候政策的过程中。本比较分析提供了不同国家如何应对碳定价复杂性的见解,它们未来发展的计划,以及他们在这一关键气候行动领域需要克服的障碍。 尽管取得了显著进展,柬埔寨仍面临一些需要谨慎关注的挑战。其中一个显著的挑战是活动数据的稀缺性。这一短缺阻碍了该国设计和实施有效碳定价政策的能力。另一个关键要素是在制定碳定价政策时缺乏足够的财政支持。建立并维持MRV系统、激励减排以及向更清洁的实践过渡的能力往往依赖于财政资源。此外,利益相关方的意识和技术能力也是需要更多关注和发展的领域。 文莱达鲁萨兰国 : 碳定价作为缓解气候变化的战略 文莱Darussalam正通过其国家自主贡献(NDC)和国家气候变化政策(BNCCP)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其中战略6专注于碳定价。该国计划到2025年对所有超过特定排放阈值的工业设施和电力公用事业实施碳定价。该战略的目标包括:1)进行详细评估以确定最适合文莱的碳定价模型,2)建立一个稳健的监控、报告和核查(MRV)系统,以获取准确可靠的基线排放数据,以及3)创建一个框架,以促进碳交易作为碳定价策略内的可选途径。 印度尼西亚 : 以碳交易引领该地区 印度尼西亚通过颁布《环境和林业部第21号条例(2022年)》为全面应对碳定价奠定了基础。该条例建立了国家层面的碳定价实施框架,提供了碳交易、抵消、机构安排和MRV(监测、报告和验证)的指导原则和法律基础。同时,《能源和矿产资源部第16号条例(2022年)》专门针对电力发电子部门的碳交易,涉及排放交易和温室气体排放抵消,并通过直接交易和碳交易所进行促进。这些条例不仅体现了印度尼西亚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承诺,还使该国成为区域碳交易采用的领导者。- 认识到需要共同努力,文莱政府正在建立公共部门与行业之间的合作伙伴关系。这种合作对于在全国范围内发展和执行有效的碳定价机制至关重要。文莱致力于采用MRV系统的最佳实践,并旨在增强当地在此领域的专业能力。 系统实施分为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将持续到2024年底,随后第二和第三阶段分别覆盖2025-2027年和2028-2030年。 然而,文莱在实施碳定价方面面临重大挑战。该国经济高度依赖石油和天然气(O&G)产业,后者占其GDP的超过50%,并驱动其大部分贸易和收入。此外,文莱仍然对化石燃料进行补贴,包括汽油、柴油、煤油、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这种对O&G行业的经济依赖可能导致政治上不愿执行严格的碳定价措施,例如在碳交易计划(CAT)中设定较高的税率或较低的排放上限。挑战在于平衡经济增长需求与环境责任之间的关系,并向更可持续的能源实践过渡。 展望未来,印度尼西亚计划制定符合其国家自主贡献(NDC)目标的碳定价未来计划,包括为每个子部门制定具体计划、建立国际公认碳标准的相互认可法规以及相应的调整,并考虑实施碳税,原计划于2022年启动,但推迟至2025年。然而,印度尼西亚在向有效碳定价过渡的过程中面临诸多挑战,如缺乏全面的市场、碳价格偏低以及化石燃料补贴持续存在。这些障碍突显了在印度尼西亚向低碳经济转型过程中进行战略性政策调整和更广泛市场改革的必要性,以充分发挥碳定价的潜力。 柬埔寨 : 碳定价之旅 柬埔寨正通过逐步熟悉碳定价工具(碳定价机制,CPI)来制定碳定价政策,以减少碳排放并促进可持续发展。柬埔寨计划制定法律措施以支持可持续发展,这一策略也可能导致在国内建立碳定价机制。此外,柬埔寨决心在设施、政策、部门和国家层面制定和开发MRV指南及MRV系统。 第 1 号政策简报 | 2024 年 2 月 尽管采取了这些措施,马来西亚在实施碳定价机制以平衡经济增长与社会公平方面仍面临重大挑战。选择最合适的碳税(CPI)需要仔细考虑,以确保其既环保又公平。为企业应对适应性和转型成本,并将这些努力与国际气候承诺和国内政策相协调,增加了额外的复杂性。目标是使马来西亚的碳定价策略与全球气候目标相协调,补充该国全面的气候行动计划,强调战略规划和国际合作对于克服这些障碍、实现国家雄心勃勃的气候目标的重要性。 老挝 : 开拓碳市场 实施碳定价的道路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Lao PDR)仍处于发展初期,重点关注制定潜在的政策策略。这段旅程预示着Lao PDR、澳大利亚政府和全球绿色增长研究所(GGGI)之间将展开重要的合作,共同构建协调的碳市场政策框架。Lao PDR期待通过未来的项目来增强碳汇并减少排放。然而,该国面临显著挑战,包括缺乏针对碳定价或信用的具体指导方针或法规,目前这些限制了碳信用计划的范围。此外,修订国家自主贡献(NDC)被视为必要,以提高减排目标的一致性和有效性。 缅甸 : 发展政策和清单 在缅甸,实施碳定价机制的进程尚处于早期阶段。该国的计划集中在制定新政策和修订现有法律及法规上。这一战略举措旨在建立一个坚实框架以应对碳排放问题,并促进可持续发展。缅甸的目标是加强其温室气体(GHG)排放报告,涵盖排放和移除情况。这种全面的方法突显了缅甸确保其精确且最新碳核算机制的承诺。 历史数据显示,老挝政府从未积极介入碳交易市场。这导致错失了潜在的财务收益。由于碳信用作为一种相对较新且复杂的概念,公私部门均面临挑战,尤其是在缺乏该领域专业人员的情况下。依赖国际专家准备进入碳信用市场所需的文件凸显了国内能力建设的必要性。 缅甸在实现这些雄心勃勃的目标时面临若干障碍,这些障碍包括技术支援和能力提升的不足,这些都是有效实施碳定价政策所必不可少的。 马来西亚 : 探索碳税和 ETS 马来西亚承诺到2030年将相对于2005年的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温室气体(GHG)排放强度减少45%,并设定了雄心勃勃的可再生能源(RE)目标,计划到2035年实现其总装机电力容量的40%,到2050年实现70%,同时设定了最迟在2050年达到净零排放的目标。为支持这些气候目标及其国家自主贡献(NDC),政府于2021年推出了第十二个马来西亚计划,并首次考虑了碳定价工具(CPI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