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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国内外主要可持续披露准则 主要观点 2023年起,国内外主要可持续披露准则陆续发布。 2015年12月第21届联合国气候大会(COP21)通过《巴黎协定》,目标将全球平均气温升幅控制在工业化前水平以上低于2℃之内,并努力将气温升幅限制在工业化前水平以上1.5℃之内。各国应制定、通报并保持其“国家自主贡献”,通报频率是每五年一次。每五年进行定期盘点,推动各方不断提高行动力度,并于2023年进行首次全球盘点。2023年起,国内外主要可持续发展披露准则陆续发布。 我们认为与上市公司、出口企业关联度较高的披露准则主要有: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GRI)标准、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nternational Sustainability Standards Board,ISSB)准则、欧盟可持续发展报告(EuropeanSustainabilityReporting Standards,ESRS)标准、A股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香港交易所《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守则》。 企业需要研究不同披露标准要求,分析理解标准之间的共性与差异,明晰现有披露水平与合规披露要求的差距。 可持续披露准则主要明确适用范围(披露主体)、披露原则、议题设置、披露框架及生效时间等。我们认为GRI标准、ISSB准则、ESRS准则、SEC规则、A股指引、H股守则等披露准则既有共性,如都关注气候变化,又有明显差异,如有的采用双重重要性原则,有的采用财务重要性原则或影响重要性原则。企业需要研究不同披露标准要求,分析理解标准之间的共性与差异,明晰现有披露水平与合规披露要求的差距。 风险提示:国内外可持续披露要求既有共性,也有差异。同时,国内外可持续披露要求不断更新迭代。企业需要研究不同披露准则要求,及时关注准则变化,分析理解准则之间、新旧准则间的共性与差异。 目录 C o n t e n t SECTION 一、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 ,GRI)标准二、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nternational Sustainability StandardsBoard ,ISSB)准则三、欧盟可持续发展报告(European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Standards, ESRS)标准四、A股《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五、香港交易所《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守则》六、风险提示 国内外主要可持续发展披露准则发布及生效时间 ◆2000年,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GRI)发布了GRI指南(G1)的第一个版本——提供了第一个可持续性报告的全球框架。2016年,GRI从提供指导方针转变为第一个可持续性报告的全球标准——GRI标准。历经多年的修订和完善,最新版GRI标准(2021版)于2023年1月1日生效。 ◆2023年6月26日,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SSB)正式发布了其首批可持续披露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一般要求》(IFRS S1号)和《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2号——气候相关披露))(IFRS S2),于2024年1月1日生效。 ◆2023年7月31日,欧盟委员会正式通过《欧盟可持续发展报告标准》(European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Standards, ESRS)授权法案,第一批共12项可持续报告准则,于2024年1月1日生效。 ◆2024年3月6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United States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SEC)表决通过了《面向投资者的气候相关信息披露的提升和标准化的最终规则》,于2024年5月28日生效。 ◆2024年4月12日,A股三大交易所分别发布《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自2024年5月1日起实施。 ◆2024年4月19日,香港交易所发布一份咨询总结,大幅加强《主板上市规则》和《GEM上市规则》下的气候相关信息披露要求,修订后《上市规则》的实施日期为2025年1月1日。 资料来源:GRI官网,IFRS官网,中国-中东欧国家海关信息中心,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证券时报,德勤,上海证券研究所 1.1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lobal ReportingInitiative ,GRI)标准 ◆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GRI)于1997年成立,由美国的非营利组织“环境责任经济联盟”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联合发起。2001年,GRI作为一个独立的非营利机构成立。2002年,GRI秘书处迁至荷兰阿姆斯特丹。GRI发布了全球首个可持续发展报告标准。该标准也是目前全球使用最广泛的报告标准。 ◆2000年,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GRI)发布了GRI指南(G1)的第一个版本——提供了第一个可持续性报告的全球框架。 ◆2002年,GRI启动了指南(G2)的第一次更新。随着各组织对GRI报告和吸收的需求稳步增长,《指南》得到了扩展和改进,最终形成了G3(2006年)和G4(2013年)。 ◆2016年,GRI从提供指导方针转变为制定第一个可持续性报告的全球标准——GRI标准。 ◆GRI标准历经多年的修订和完善,最新版GRI标准(2021版)于2023年1月1日生效。GRI标准是由相互关联的多套标准组成的模块系统。报告流程基于三套标准:GRI通用标准(适用于所有组织);GRI行业标准(适用于特定行业);GRI议题标准(关于具体议题的披露项)。 ◆根据GRI 1-基础2021要求,组织一旦采用GRI标准编制报告,必须遵守通用标准GRI 1中的所有九项要求,才能声称符合GRI标准编制的报告。 资料来源:GRI官网,《中国金融》,上海证券研究所 1.2GRI发展历程 资料来源:GRI官网,上海证券研究所 1.3 GRI标准体系:通用标准、行业标准、议题标准 GRI标准是由相互关联的多套标准组成的系统,分为三个系列: ◆GRI通用标准:3个◆GRI行业标准:4个◆GRI议题标准:32个 ◆所有组织在符合GRI标准编制报告时均采用通用标准。组织按其业务所属的行业使用行业标准,依其实质性议题清单使用议题标准。 1.4 GRI行业标准和议题标准:4个行业标准,32议题标准 ◆32个议题标准 1.5GRI标准-实质性议题管理 实质性议题:符合GRI标准编制报告的组织,需要确定其实质性议题。同时,组织还需要采用适用的GRI行业标准。影响重要性原则:实质性议题体现了组织对经济、环境和人最重大的影响,包括对人权的影响。 1.6GRI标准-温室气体(GHG)排放 温室气体排放(GHG):气候变化的主要因素,《京都议定书》对温室气体的约束: 1.7GRI标准-臭氧消耗物质(ODS)、氮氧化物(NOX)、硫氧化物(SOX)以及其它重大气体排放 ◆臭氧消耗物质(ODS):臭氧层能滤除太阳发出的大部分对生物有害的紫外线(UV-B)辐射。已观察到和预测到的由于ODS而引起的臭氧消耗在全世界备受关注。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的《蒙特利尔破坏臭氧层物质管制议定书》(蒙特利尔议定书)规定在国际上逐步淘汰臭氧消耗物质。 ◆氮氧化物(NOX)、硫氧化物(SOX)以及其他重大气体排放:氮氧化物硫氧化物污染物对气候、生态系统、空气质量、栖息地、农业、人畜健康均有负面影响。空气质量恶化、酸化、森林退化和公共卫生问题,促使地方和国际制定法规,以控制这些污染物的排放。 图7 GRI标准,臭氧消耗物质(ODS)、氮氧化物(NOX)、硫氧化物(SOX)以及其它重大气体排放披露项 1.8符合GRI标准编制报告 ◆符合GRI标准编制报告,使组织能够全面说明对经济、环境和人最重大的影响,包括对人权的影响,以及管理影响的方法。信息使用者因此能够围绕组织对可持续发展的影响和作用,做出知情评估和决定。 ◆组织必须遵守本节的所有九项要求,以符合GRI标准编制报告。 目录 C o n t e n t 一、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 ,GRI)标准二、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nternatioanlSustainability StandardsBoard ,ISSB)准则三、欧盟可持续发展报告(European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Standards, ESRS)标准四、A股《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五、香港交易所《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守则》六、风险提示 2.1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nternational Sustainability Standards Board ,ISSB)准则 ◆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nternational Sustainability Standards Board, ISSB)由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International Financial Reporting Standards, IFRS)于2021年11月,在20国集团、西方7国集团、金融稳定理事会和国际证监会组织联合促成下,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大会(COP26)上宣布成立,以制定一套综合性的全球高质量可持续信息披露基准性标准。 ◆2023年6月,ISSB发布了其首批可持续披露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一般要求》(IFRS S1号)和《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2号——气候相关披露))(IFRS S2),于2024年1月1日生效。 ◆ISSB准则要求主体披露所有可合理预期会影响其发展前景的与气候相关的可持续相关风险和机遇,并指导主体如何充分地披露这些信息,以帮助通用目的财务报告使用者做出向主体提供资源的决策。 ◆ISSB的目标是制定一套可持续披露的国际基准以满足投资者的信息披露需求,让公司有机会向全球资本市场投资者来表达自己在可持续的风险识别及管理方面所做的工作和成效,建立一套可持续相关披露的全球通用语言,满足“以投资者为核心”的目的。 2.2 ISSB准则核心内容 ◆目标:要求主体披露可持续相关风险和机遇的信息,帮助通用目的财务报告主要使用者作出向主体提供资源的决策。 ◆财务重要性原则:要求主体披露可合理预期会在短期、中期或长期对主体的现金流量、融资渠道或资本成本产生影响的所有可持续相关风险和机遇的信息。 ◆披露位置: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是通用目的财务报告组成的一部分,当主体的通用目的财务报告包含管理层评论或类似报告时,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可以在管理层评论或类似报告中披露。 ◆披露时间: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应与财务报表同时发布,且与财务报表涵盖的报告期间相同。 2.3 ISSB准则-气候相关披露 ◆披露范围:范围一温室气体排放、范围二温室气体排放、范围三温室气体排放。 2.4 IFRS接管TCFD对气候相关披露进展的监测 ◆TaskForce on Climate-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s(TCFD):金融市场需要关于气候变化影响的清晰、全面、高质量的信息。这包括不断变化的世界中气温上升、气候相关政策和新兴技术带来的风险和机遇。金融稳定委员会(FSB)于2015年成立了气候相关财务披露工作组(TCFD),以改善和增加气候相关财务信息的报告。应金融稳定委员会的要求,在工作组发布2023年状态报告后,TCFD已履行其职责并解散,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IFRS)接管对公司气候相关披露进展的监测。 图11TCFD披露框架◆TCFD披露框架;披露建议围绕四个主题领域构建,代表了公司运营的核心要素:治理、战略、风险管理以及指标和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