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智能总结
印度债权人主导的债务人占有决议流程 破产法学院是印度在破产领域的卓越机构。作为一家独立的研究机构,ILA 通过前沿的研究、创新和最佳实践的推广,为制定稳健、基于证据的政策和提升破产行业专业及伦理标准做出贡献。ILA 的一个显著特色是建立一个致力于破产教育、研究和学术的社区。 企业困境和公司破产是无法避免的。在某种程度上,这是强大市场经济的期望结果,是一个自我净化和市场效率的过程,它促进了最具竞争力的企业的生存。市场力量会推动那些继续经营的不可持续企业(所谓的僵尸企业)退出市场,以便为其他企业提供资源。它们的持续存在可能导致信贷错配和经济生产率下降。共识驱动的解决方案可以为这类企业的所有利益相关者提供更好的结果。它尤其有利于因系统性问题(如经济衰退、法规变化、衰退、商品周期等)而陷入困境的企业。 政府与印度破产清算委员会展现了前所未有的决心,以使国家的破产框架完全稳健,以满足到2027年成为世界第三大经济体、GDP达到5万亿美元的经济体应有的标准。然而,政府已设定了更高的目标,即到2047年成为“发达国家”。为了成为一个发达国家,需要在多个领域进行改革,这些领域长期以来一直阻碍着印度的发展。需要制定具有前瞻性和远见的政策。为了支持这些目标,印度需要一个在世界范围内排名靠前的稳健破产体系。 混合程序在解决困境方面是最受欢迎的选择之一。在印度的破产框架中,包含一个在破产法(IBC)框架内的强大混合程序至关重要。 本研究报告提出一种针对印度生态系统的混合模型。本文提出的模型符合《破产法》(IBC)的目标,并大致与《IBBI专家委员会关于债权人主导的债务重组方法报告》保持一致。我们急于补充,与纯粹的合同协商不同,混合程序需要一定程度上的法院介入。只有当《2016年破产法》有效时,混合程序才会有效。因此,在IBC中的制度框架应配备以补充这些程序。IB需要持续加强,以使混合程序有效、快捷并防止不择手段的发起人进行操纵。 该论文由以下作者共同撰写:Sumant Batra,破产律师,破产法学院院长,一起Nitin Jain,合伙人,安永印度分公司并且Pooja Mahajan,执行合伙人,Chandhiok & Mahajan,在破产法学会预防性及破产前程序主席的指导下。Ernst & Young的Varun Gupta和Piyush Mantri,以及ILA的Vaidehi Gulati和Shiv Malang在本文的研究和撰写过程中提供了宝贵的支持。 该论文首次在印度储备银行设立的独立机构——印度孟买的先进金融研究学会的研究会议上发表。 全球顾问委员会 斯科特·阿特金斯 教授(博士)C. 瑞杰·库马尔创始副校长,O.P.金达尔全球大学,印度 阿吉特·尼瓦尔·卡布拉尔前斯里兰卡中央银行行长,斯里兰卡 法官A.K. Sikri 主席;国际法官,新加坡国际商业法院;前印度最高法院法官 Immediate Past President, INSOL International; Chairman,Norton Rose Fulbright, Australia 阿吉特·辛哈高级大律师,印度最高法院 Shreesha Merla前印度国家公司法上诉法庭(Technical)荣誉成员 M.S. Sahoo博士倡导者;前德里国立法学院杰出教授;前印度破产清算委员会主席 副董事长,希尔科全球;创始人,美国柯克兰与埃利斯全球重组集团 查看全球,思考本地 Sumant Batra破产律师;印度破产法学会会长(名誉职务) Dr. K.V. Subramanian 马赫什·乌塔姆查丹尼 执行董事,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前印度政府首席经济顾问;美国印度商学院金融学教授 东亚太地区数字发展实践经理,世界银行集团,美国 内容 1. 简介 - 在CIRP 03下的结果 强有力的混合解决机制案例 06 - 破产清算启动的延迟06程序性延迟在破产重整过程中08- 作为最后的手段进行清算09- 运营债权人债务的处理11- 在《国际破产法》下未使用PPIRP13- PPIRP对中小企业有限的益处16- 印度储备银行处置不良资产审慎框架的不足。17- 激励行为改变19- 利用破产中对调解使用需求增长的机遇19- 全球混合手术趋势20- 后疫情时代混合手术的需求22- 初具规模的受压资产二级市场22- 国际最佳实践23- 保护就业24- 集团企业24- 资本アクセス24 3. 印度的混合模式:债权人在控制,债务人在占有模式25 - 三阶段流程25- 谁可以启动CLRP?26- 启动阈值——即将违约27- 自愿行为准则29- 第一阶段:CLRP 启动准备29- 第二阶段:CLRP 的启动30- 第三阶段:裁决机构批准决议方案38 脚注 企业社会责任支持与捐赠 主席预防及预防破产解决方案49 1. 引言 金融机构持有的压力债务通常是预期和非预期风险的体现。在系统层面,高水平的压力债务通常由过度杠杆、不良承保、放贷后的监管松懈以及其他可能源自实体经济的内生冲击所导致。这些因素导致了不同地区压力债务水平的高涨,时而发生。印度的信贷市场主要由银行主导。印度银行资产质量的恶化,尤其是国有银行的恶化,可以追溯到2006-2011年的信贷繁荣期,当时银行贷款的平均增长率超过20%。大约十年前,印度银行业的压力资产堆积如山。截至2015年9月,不良贷款的总额已增长到3,41,641亿卢比,占总贷款的约5.08%。1可以说,公共部门银行正处于危机边缘。许多因素导 借款人违约。4一个有效的破产制度在法律上提供了更大的协调性,并便于对受企业破产或无力偿债影响的不同利益相关方应用一致和清晰的规定。5 在2016年《破产和清算法》(IBC)实施之前,印度没有一部健全的破产法。在IBC之前,政府经过多年采取了一系列逐步的措施,以改善破产体系。尽管这些措施初衷良好,但并未产生预期的结果,反而使得市场留下了一个高度分散且无效的破产法律框架以及债权人权利执行体系。6一项有效的破产法,该法案能够有助于解决不良贷款,并通过实现对困境资产的快速、低成本解决来改善信贷可用性,在2016年是迫切需求。当《破产法典》(IBC)由议会通过时,当时领导破产改革财部的财政部长将其称为,“印度经济改革史上的一天”.7在一个非常短的时间内,IBC显著改变了金融格局,因为它为时间限制的破产清算提供了一个市场机制,从而最大化了价值。新的体制是一种范式转变,其中债权人控制资产,与之前债务人保持资产直至其清算或清算的系统形成对比,从而改善了国家的信贷文化。从这个角度来看,IBC的颁布在印度的经济史上是一个里程碑式的改革。8IBC是印度迈向成熟市场经济的关键基石。它满足了日益增长的对于一部能够有效解决债务人破产、最大化债权人可利用资产价值以及简化非营利性企业关闭流程的全面法律的需求。 致了资产质量的恶化——不利的宏观经济环境;宽松的信贷评估和制裁后的监控标准;项目延误和成本超支;贷款的持续滚动,以及直到2016年5月才实施的有效的破产法。2 高水平的压力债务通过资本误用、贷款厌恶和投资挤出,在信用系统中产生重大不利后果。金融机构在促进信用供应方面日益增长的作用要求有一个可信的监管和法定制度来保护投资,因此,需要建立一个更有效、更快、更透明的破产清算机制。3一个健全的破产法为回收陷入低效企业的锁定资本提供了途径,并使其用于其他生产目的。它促进了经济中的创业精神;为困难借款人提供了与债权人重新协商债务的手段;并使债权人能够行使他们对债务的权利。 IBC是印度所有实体——无论是公司还是其他实体——破产解决的法律框架。 个人。有关公司实体(公司及有限合伙)破产及清算的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生效,而有关个人担保人对公司债务人的破产和解及破产的规定自2019年12月1日起生效。其他类别个人的破产及破产规定尚未公布(截至本出版物发布之日)。破产法典(IBC)的目的是解决破产问题,最大化公司债务人的资产价值,并促进创业、信贷的可用性,以及平衡各方利益。 通过仲裁机构的裁决,企业债务人从“债务人持有的至控制债权人企业债务人和其资产的管理权委托给一名破产专业人员,该专业人员担任清算专业人员(RP),并将企业债务人作为持续营业实体进行管理,并执行其CIRP。 债权人委员会(CoC)由金融债权人组成10公司债务人组成的委员会旨在评估其解决方案和价值最大化的选择。随后,投票股份根据欠债金额分配给CoC(债权人委员会)的成员。一个替代性规定指出,CoC应由运营债权人组成。11当公司债务人没有财务债务或当其所有财务债权人都是关联方时。破产管理机关(CoC)有法定的角色。破产法典(IBC)将其委托以解锁宝贵资产,以便在经济中更有效地使用。破产管理机关做出的决定不仅影响公司债务人的生活以及其利益相关者,还对国家的经济产生更广泛的后果。尽管管理公司日常事务的责任在RP身上,但破产法典(IBC)将破产管理机关视为CIRP期间的最高决策机构。商业决策留给了破产管理机关的集体智慧。它通过批准解决其破产(重组计划)或选择其清算的命运来决定公司债务人的命运。破产法典(IBC)赋予破产管理机关选择最佳可行重组计划以保障公司长期生存的权力。在重组计划下,对债权人进行的分配也由破产管理机关决定,同时考虑了破产法典(IBC)的相关条款。最高法院反复认识到破产管理机关的重要性及其商业智慧的最高地位。这在确立破产法典(IBC)作为一个可靠的破产解决程序方面至关重要。12 《破产法》包含许多印度市场所不熟悉的原理和概念,在立法时,既不存在任何最佳实践,也不存在记录在案的先例。例如,《破产法》引入了从“……”的转变。债务人持有的《1985年病态工业企业(特别规定)法案》(SICA)(已废除)下的体制转变为……控制债权人系统,使其成为对债权人友好的立法。它引入了许多新的机构,例如,专门破产法庭——作为IBC下的裁决机构的全国公司法法庭(NCLT),可以提出针对裁决机构命令的上诉的上诉法庭——全国公司法上诉法庭(NCLAT),以及印度破产清算局(IBBI),作为监管机构。IBC为一系列服务提供商做出了规定,包括破产专业人士、破产专业人士机构、破产专业人士实体、估值师和信息工具。9 IBC提供了一种市场导向、时间限定的机制,以尽可能解决破产问题,或在必要时退出。对于企业债务人的救助机制是通过企业破产重整程序(CIRP)实现的,而退出机制则通过清算程序处理。IBC使债权人和企业债务人能够在企业债务人已发生至少一千万卢比门槛金额的违约时,触发企业债务人的CIRP以解决压力。如果破产程序启动命令被发出 该决议计划必须符合《破产法》的强制性要求及相关规定。 成为完全功能性的,并且公司破产法的大部分内容在2016年底前已生效运行。16仲裁机构于2016年6月1日成立,在全国范围内设有多个法庭,IBBI(印度破产法执行机构)则于2016年10月1日成立。在其成立时,IBBI完成了与许可证和服务提供者(如破产专业人士)的许可和监管、以及CIRP和清算程序相关的草案法规,并在成立后的两个月内通知了相关方。第一批破产专业人士的登记证书于2016年11月30日发放。有关CIRP的规定于2016年12月1日起生效。政府、仲裁机构、IBBI和利益相关者共同努力,在《破产法》颁布前后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以确保其迅速实施。在很短的时间内,IBCI取得了显著成果。一个完整的破产行业在短时间内从无到有迅速发展起来。在世界上任何其他地方,都没有一个完整且庞大的破产行业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建立并完全运作的先例。 法规。如果CoC在规定时间内以66%的价值多数批准了一项决议计划,公司债务人将继续作为持续经营实体。所有这些必须在180天内完成,如果由CoC决定,可由RP向裁决当局申请最多90天和60天的两次延期。如果CoC在此期间内未以所需多数批准决议计划,或决定清算公司债务人,那么清算的利刃将落下,公司债务人的清算程序随即开始。一名破产专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