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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中期報告 目錄 公司資料 核數師德勤•關黃陳方會計師行(註冊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 董事 執行董事:林家名(主席兼行政總裁)林惠海(副主席)林慧蓮林嘉豐(於二零二四年八月十二日辭世) 主要往來銀行 Bank of Ayudhya Public Company Limited星展銀行有限公司恒生銀行有限公司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Kasikornbank Public Company LimitedKrungthai Bank Public Company Limited三菱UFJ銀行新加坡華僑銀行Siam Commercial Bank Public Company Limited三井住友銀行東京スター銀行TMBThanachart Bank Public Company Limited大華銀行 獨立非執行董事:馬紹燊吳思煒陳嫦萍 公司秘書趙麗珍 註冊辦事處 Victoria Place, 5th Floor31 Victoria StreetHamilton HM 10Bermuda 主要股份過戶登記處 MUFG Fund Services (Bermuda) Limited4thFloor North, Cedar House41 Cedar AvenueHamilton HM 12Bermuda 主要營業地點 香港皇后大道中九號803室電話:(852) 2138 3938傳真:(852) 2138 3928 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 卓佳秘書商務有限公司香港夏愨道16號遠東金融中心17樓 股份代號00529 投資者資訊www.sisinternational.com.hkenquiry@sis.com.hk 主席兼行政總裁致辭 致各股東: 本人欣然呈報本集團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期間的財務業績。 財務表現 與去年同期相比,純利飆升37%至71,022,000港元,惟收益則下跌至3,906,365,000港元。該跌幅反映當前市場環境帶來的挑戰。純利的可觀增長,可歸因於酒店業反彈及投資環境改善。 主席兼行政總裁致辭(續) 業務回顧 儘管面對多重挑戰,例如利率高企、亞洲貨幣貶值及經濟復甦放緩,但本集團展現出堅毅強韌及善於應變的特質,為實現持續表現作出充分準備。 分銷業務 泰銖兌港元貶值,加上消費者市場持續疲軟所帶來影響,拖累泰國及香港兩地的消費者開支。我們的分銷業務於本中期期間的收益較去年同期收縮11%至3,752,163,000港元。另一方面,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期間,分類溢利上升4%至113,970,000港元。此升幅歸因於擴大及增加銷售利潤較高的增值產品。有關產品大部分為迎合企業客戶的監察及雲端資訊科技產品及服務。 房地產投資業務 來自房地產業務的收益仍然穩定,其中日本酒店業務的增長,反映旅遊業正在復甦。然而,日圓跌幅達12%,影響了以港元呈報的金額。 我們的物業投資組合的公平值估值總額下跌55,419,000港元,而去年同期的公平值虧損為13,115,000港元。此跌幅主要來自香港市場的物業公平值虧損90,315,000港元,而日本市場的物業公平值溢利為34,896,000港元。 來自日本業務的分類業績轉趨正面,但由於香港的辦公室空間及商用物業租賃市場充滿挑戰,導致區內分類業績下跌。 投資資訊科技、證券及其他業務 我們在美國股市中的投資組合復甦,帶來分類溢利62,659,000港元,而去年同期的分類溢利為29,767,000港元。 我們於孟加拉的聯營公司IT Consultants Limited在電子支付系統服務範疇的地位舉足輕重,為分類溢利貢獻2,713,000港元,較去年同期增長16%。 主席兼行政總裁致辭(續) 資產管理 SiS Cloud Global Tech Fund 8的表現令人鼓舞,因其業務集中於多個主要分類,例如雲計算、軟體即服務(SaaS)、網絡保安及人工智能(AI)。儘管有部分資產仍然處於成長階段,但我們的投資組合內有多家公司的價值已增加。由SiS SPAC Investment Fund持有的SPAC公司已於本期間內落實De-SPAC,為其投資者帶來正面貢獻。 展望 董事現正積極探討全新投資機遇,並同時專注於擴大分銷業務及優化房地產投資組合。憑藉穩固的基本因素及強韌的資產負債表,我們已作出充分準備,妥善執行可推動增長的策略。透過持續合作及有效管理,我們致力實現持續長期增長及價值。 致謝 本人謹代表董事會向我們的員工、客戶、供應商、業務合作夥伴、銀行及股東致以衷心謝意,感謝彼等堅定不移的承諾及奉獻。彼等的支持,加上高級管理團隊的努力,讓我們能夠在此活躍多變的環境中有效開展業務。 最後,本人謹此對新龍集團前主席兼行政總裁林嘉豐先生的家人表示哀悼。他為新龍集團作出的寶貴貢獻將會銘記在我們心中,而我們對他的奉獻精神表示衷心感激。 主席兼行政總裁林家名 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新龍國際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欣然宣佈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本集團」)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之簡明綜合業績,以及二零二三年同期之比較數字。中期財務報表已由本公司核數師及審核委員會審閱。 簡明綜合損益表 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簡明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簡明綜合財務狀況表 於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 簡明綜合權益變動表 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簡明綜合權益變動表(續) 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附註: 1.繳入盈餘指籌備本公司股份於一九九二年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前進行集團重組時就所收購附屬公司之股份面值超過就此項收購而發行之本公司股份面值之金額。 2.其他儲備指a)代價之公平值(扣除交易成本)及本公司於新龍移動集團有限公司(「新龍移動」)權益減少之賬面值之間的差額,權益減少是由於新龍移動股份於二零一五年一月十五日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而產生,金額為借項17,558,000港元,b)非控股權益獲調整及有關出售本公司於SiS Distribution (Thailand) PublicCompanyLimited(「新龍泰國」,其股份於泰國證券交易所上市)部分權益之代價(扣除交易成本及資本增值稅)的差額,金額為貸項56,057,000港元。於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本集團向獨立第三方出售其非全資附屬公司新龍泰國的10,000,000股普通股,代價為89,583,000港元。因此,於該附屬公司的持股百分比由63.53%下降 至60.77%。已收 代 價(扣 除 資 本 增 值 稅14,534,000港 元)、非 控 股 權 益 調 整19,088,000港 元 及 匯 兌 儲 備調整96,000港元(借項)之間的差額56,057,000港元已計入「其他儲備」並於其項下累計;及c)代價公平值(扣除交 易 成 本)與 本 公 司 於 二 零 二 二 年 十 二 月 二 十 一 日 在 特 定 目 的 會 社SSG23增 加 權 益 賬 面 值 之 差 額 產 生 貸 項7,637,000港元。 簡明綜合現金流轉表 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1.編製基準 新龍國際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之簡明綜合財務報表乃根據香港會計師公會(「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之香港會計準則第34號(「香港會計準則第34號」)「中期財務報告」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之適用披露規定而編製。 2.主要會計政策 除投資物業及若干財務工具按公平值計量(如適用)外,簡明綜合財務報表乃按歷史成本基準編製。 除因應用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香港財務報告準則」)之修訂本而產生之其他新增會計政策外,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的簡明綜合財務報表所使用的會計政策及計算方法,與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本集團年度綜合財務報表所呈列者相同。 應用香港財務報告準則修訂本 於本中期期間,本集團已就編製本集團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首次應用以下由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並於二零二四年一月一日開始之本集團之年度期間強制生效之香港財務報告準則修訂本: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6號(修訂本)香港會計準則第1號(修訂本) 售後租回之租賃負債將負債分類為流動或非流動及香港詮釋第5號(二零二零年)之相關修訂本附帶契約之非流動負債供應商融資安排 香港會計準則第1號(修訂本)香港會計準則第7號及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7號(修訂本) 於本中期期間應用香港財務報告準則修訂本對本集團於本期間及過往期間之財務狀況及表現及╱或簡明綜合財務報表所載之披露並無重大影響。 3.收益及分類資料(續) 分類資料 以下為按可呈報及經營分類之本集團收益及業績的分析: 向主要營運決策者呈報以進行資源分配及表現評估的分類溢利(虧損)並不包括未分配企業支出、攤佔聯營公司業績、其他未分配收入及財務費用。 4.其他收益及虧損,淨額 匯兌虧損,淨額出售物業、廠房及設備之收益衍生財務工具公平值之變動收益 5.所得稅支出 香港利得稅乃根據兩個期間估計應課稅溢利按稅率16.5%計算。 泰國企業稅乃根據兩個期間估計應課稅溢利按稅率20%計算。 日本企業稅乃根據兩個期間估計應課稅溢利按稅率23.2%計算。根據日本相關法律及法規,就日本附屬公司取得溢利而向當地投資者及外國投資者派發股息所徵收之預扣稅分別為20.42%及5%。 其他海外稅項乃按有關司法權區之適用稅率計算。 6.本期間溢利 確認為開支之存貨成本物業、廠房及設備折舊使用權資產折舊攤佔聯營公司稅項支出(包括於攤佔聯營公司業績內)(撥回)存貨撇減(包括於存貨成本內)銀行存款利息收入 7.每股盈利 每股基本及攤薄盈利均乃根據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本集團盈利33,371,000港元(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20,380,000港元)及下列計算之普通股數目。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 用作計算每股基本及攤薄盈利的普通股加權平均數 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每股攤薄盈利之計算並無假設行使本公司之所有購股權,乃因這兩個期間內該等購股權之行使價高於本公司之股份平均市價。 8.股息 末期股息,就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應派每股2.0港仙(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就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應派每股2.0港仙)5,5595,559 董事不建議派發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之中期股息。 9.投資物業與物業、廠房及設備之變動 於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團之投資物業屬於公平值架構內之第三級。 就香港及日本之投資物業而言,估值乃按本公司管理層於該日使用收入法進行之估值為基準,按適當資本化比率將來自現有租賃淨收入及復歸收入潛力化作資本得出。就香港之投資物業而言,所得出之該等投資物業公平值減少90,315,000港元(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30,500,000港元)已於本期間損益賬內確認。就日本之投資物業而言,所得出之該等投資物業公平值增加34,896,000港元(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18,425,000港元)已於本期間損益賬內確認。 就新加坡及泰國之投資物業而言,由管理層經參考相關市場上可供比較的市場交易評估公平值,並作出合適調整以反映市場情況以及各項物業特色(例如地點、面積、景觀及樓齡等)之不同。估值技術對比上一年度所用者並無變動。就新加坡之投資物業而言,本期間的公平值並無重大變動(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該等投資物業公平值減少1,040,000港元)已於損益賬內確認。於兩個期間,泰國之投資物業的公平值並無重大變動。 9.投資物業與物業、廠房及設備之變動(續) 於本中期期間,本集團用於添置物業、廠房及設備以及投資物業之費用分別約為51,081,000港元(截至二零二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