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智能总结
主要观点: 报告日期:2024-08-27 2024年8月21日晚,东材科技发布2024年半年报,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22亿元,同比增长16.03%,归母净利润1.60亿元,同比降低27.45%,2024Q2实现营收12.02亿元,同比增长23.79%,环比增加30.51%,归母净利润1.09亿元,同比下降27.08%,环比增长115.11%。 ⚫主营业务经营逐步好转,公司Q2业绩大幅改善 2024H1,子公司东材新材前期受火灾影响的车间逐步复工正常经营,此外,国内特高压电网、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汽车装饰等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公司研发制造的特高压用电工聚丙烯薄膜和绝缘结构件、新能源汽车用超薄型电子聚丙烯薄膜和驱动电机用绝缘材料、汽车用功能膜、双马来酰亚胺树脂、活性酯等产品迎来结构性发展机遇,整体业务在经营方面逐步好转。2024Q2公司电工绝缘材料/新能源材料/光 学 膜 材 料/电 子 材 料/环 保 阻 燃 材 料销 量 分 别1.38/1.92/2.59/1.74/0.44万吨,环比变化+60.21%/-1.89%/+43.42%/+51.25%/+26.01%。价格方面,受下游需求疲弱影响,主营业务价格仍处于底部磨底阶段,2024Q2年电工绝缘材料/新能 源 材 料/光 学 膜 材 料/电 子 材 料/环 保 阻 燃 材 料均 价 分 别0.96/2.00/1.16/1.77/0.98万 元/吨 ,环 比变 化-7.54%/+17.16%/-0.51%/-10.74%/-0.14%。随着火灾对公司经营影响消除以及新产能逐步导入,未来业绩有望趋势向好。 ⚫加码电子材料,光学膜新产能有序推进,公司成长空间进一步打开 公司在高端光学膜领域持续发力,“年产25000吨偏光片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年产20000吨超薄MLCC用光学级聚酯基膜技术改造项目”、“年产3000吨超薄型聚丙烯薄膜一号线”等项目目前已经完成设备调试并投入试生产,新建产业化项目的产能利用率和产品稳定性持续改善,将加速释放优质产能。为进一步扩大产能规模和领先优势,丰富产品结构,积极拓展电子材料在人工智能、低轨卫星通讯等领域的市场应用,公司拟通过孙公司东材电子材料(眉山)有限公司在四川省眉山市投资建设“年产20000吨高速通信基板用电子材料项目”,该项目定位于生产高速通信基板用电子材料,预计总投资7亿元,项目建成实现满产后,预计平均每年可实现年销售收入约20亿元。随着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高速通信基板用电子材料将成为公司重要的利润来源。 ⚫投资建议 公司作为膜材料行业的头部企业,随着电子材料、新能源业务的快速发展以及相继投产,产业链一体化程度大幅提升,成本与规模优势显著,受产品周期下行及火灾影响,预计公司2024-2026年归母 净利润分别为3.88、5.02、6.49亿元,同比增速为17.9%、29.5%、29.3%(前值2024、2025、2026年业绩分别为4.32、5.76、7.29亿元,较前值分别下降23.54%、24.11%),当前股价对应PE分别为14、11、9倍,维持“买入”评级。 ⚫风险提示 (1)原材料及主要产品价格波动引起的各项风险;(2)安全生产风险;(3)环境保护风险;(4)项目投产进度不及预期。 财务报表与盈利预测 分析师声明 本报告署名分析师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以勤勉的执业态度、专业审慎的研究方法,使用合法合规的信息,独立、客观地出具本报告,本报告所采用的数据和信息均来自市场公开信息,本人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或完整性不做任何保证,也不保证所包含的信息和建议不会发生任何变更。报告中的信息和意见仅供参考。本人过去不曾与、现在不与、未来也将不会因本报告中的具体推荐意见或观点而直接或间接收任何形式的补偿,分析结论不受任何第三方的授意或影响,特此声明。 免责声明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已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本报告由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提供。本报告中的信息均来源于合规渠道,华安证券研究所力求准确、可靠,但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及完整性均不做任何保证。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中的信息或表述的意见均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本公司员工或者关联机构不承诺投资者一定获利,不与投资者分享投资收益,也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投资者务必注意,其据此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与本公司、本公司员工或者关联机构无关。华安证券及其所属关联机构可能会持有报告中提到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并进行交易,还可能为这些公司提供投资银行服务或其他服务。 本报告仅向特定客户传送,未经华安证券研究所书面授权,本研究报告的任何部分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任何形式的拷贝、复印件或复制品,或再次分发给任何其他人,或以任何侵犯本公司版权的其他方式使用。如欲引用或转载本文内容,务必联络华安证券研究所并获得许可,并需注明出处为华安证券研究所,且不得对本文进行有悖原意的引用和删改。如未经本公司授权,私自转载或者转发本报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私自转载或转发者承担。本公司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以本报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证券(或行业指数)相对于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的涨跌幅作为基准,A股以沪深300指数为基准;新三板市场以三板成指(针对协议转让标的)或三板做市指数(针对做市转让标的)为基准;香港市场以恒生指数为基准;美国市场以纳斯达克指数或标普500指数为基准。定义如下:行业评级体系 增持—未来6个月的投资收益率领先市场基准指数5%以上;中性—未来6个月的投资收益率与市场基准指数的变动幅度相差-5%至5%;减持—未来6个月的投资收益率落后市场基准指数5%以上;公司评级体系 买入—未来6-12个月的投资收益率领先市场基准指数15%以上;增持—未来6-12个月的投资收益率领先市场基准指数5%至15%;中性—未来6-12个月的投资收益率与市场基准指数的变动幅度相差-5%至5%;减持—未来6-12个月的投资收益率落后市场基准指数5%至15%;卖出—未来6-12个月的投资收益率落后市场基准指数15%以上;无评级—因无法获取必要的资料,或者公司面临无法预见结果的重大不确定性事件,或者其他原因,致使无法给出明确的投资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