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智能总结
买入 2024年8月21日 服务收入增长超预期,移动ARPU稳健增长 服务收入增长超预期,派息比例持续提升:2024H1公司实现收入2680亿元人民币(YoY+2.8%),其中服务收入为2462亿元(YoY+4.3%),持续保持高于中国通信行业增幅水平,服务收入增长超预期。EBITDA为768亿元(YoY+4.7%),净利润218亿元(YoY+8.2%),利润增长符合预期。上半年资本开支472亿元,全年资本开支占收比降至20%以内,预计960亿左右。公司高度重视股东回报,继续派发中期股息,派息比例为70%,即每股人民币0.1671元(YoY+16.7%),从2024年起,三年内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将逐步提升至当年股东应占利润的75%以上,持续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罗凡环852-2532 1539Simon.luo@firstshanghai.com.hk 李宜格852-25321962vicky.li@firstshanghai.com.hk 李京霖852-25321957Jinglin.li@firstshanghai.com.hk 移动和综合宽带ARPU稳健增长:移动业务方面,上半年公司移动通信服务收 入1052亿 元 (YoY+3.6%) ,移 动 增 值 及 应 用 收 入 达 到181亿 元(YoY+17.1%),移动用户数净增908万户,用户规模达4.17亿,移动用户ARPU达到46.3元(YoY+0.2%)。固网及智慧家庭服务收入640亿元(YoY+3.2%),其中智慧家庭业务收入达107亿元(YoY+14.4%),千兆宽带用户渗透率提升至27.3%。智慧家庭业务价值贡献持续提升,宽带综合ARPU48.3元(YoY+0.2%)。公司移动ARPU和宽带综合ARPU领先行业同比增长,未来有望能够保持ARPU稳中有升。 主要数据 行业电讯服务股价4.6港元目标价6.0港元(+31%)股票代码728.HK已发行股本915.07亿股市值4200亿港元52周高/低5.0/3.2港元每股净现值5.5港元主要股东中国电信集团:63.9%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6.13% 坚 持 基 础 与 产 数 双 轮 驱 动:24H1公 司 产 业 数 字 化 收 入737亿 元(YoY+7.2%),占服务收入比达30%,提升0.8p.p;其中天翼云收入552亿(+20.4%),继续保持高速增长,全年有望突破上千亿元收入。公司加快数字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数据中心向AIDC全面升级,满足各类AI应用推理的需求。公司与中国联通持续深化网络共建共享,上半年新建共建共享5G基站超10万站,5G基站超131万站;稳步推进4G一张网,4G基站超200万站。5G网络实现全国乡镇及以上区域连续覆盖。 维持目标价6港元,维持买入评级:中国电信持续深入实施云改数转战略,全面推进高质量增长,在稳住基础业务基础上,同时在云计算、大模型等基数创新方面,引领行业。我们看好公司作为国家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主力军的未来增长潜力。考虑到目前宏观经济存在的客观压力,我们下调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指引分别对应4.4%/4.2%/3.9%和9.0%/8.8%/8.2%的增长。综合公司历史估值中枢,给予2024年15倍的利润估值,对应目标价6港元,维持买入评级。 风险提示:ARPU提升和资本开支下降不及预期、竞争加剧等。 资料来源:公司公告,第一上海整理 资料来源:公司公告,第一上海整理 资料来源:公司公告,第一上海整理 资料来源:公司公告,第一上海整理 资料来源:公司业绩推广PPT,第一上海整理 资料来源:公司公告,第一上海整理 附录1:主要财务报表 第一上海证券有限公司 香港中环德辅道中71号永安集团大厦19楼电话:(852) 2522-2101传真:(852) 2810-6789 本报告由第一上海证券有限公司(“第一上海”)编制,仅供机构投资者一般审阅。未经第一上海事先明确书面许可,就本报告之任何材料、内容或印本,不得以任何方式复制、摘录、引用、更改、转移、传输或分发给任何其他人。本报告所载的资料、工具及材料只提供给阁下作参考之用,并非作为或被视为出售或购买或认购证券或其它金融票据,或就其作出要约或要约邀请,也不构成投资建议。阁下不可依赖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作出任何投资决策。本报告及任何资料、材料及内容并未有考虑到个别的投资者的特定投资目标、财务情况、风险承受能力或任何特别需要。阁下应综合考虑到本身的投资目标、风险评估、财务及税务状况等因素,自行作出本身独立的投资决策。 本报告所载资料及意见来自第一上海认为可靠的来源取得或衍生,但对于本报告所载预测、意见和预期的公平性、准确性、完整性或正确性,并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陈述或保证。第一上海或其各自的董事、主管人员、职员、雇员或代理均不对因使用本报告或其内容或与此相关的任何损失而承担任何责任。对于本报告所载信息的准确性、公平性、完整性或正确性,不可作出依赖。 第一上海或其一家或多家关联公司可能或已经,就本报告所载信息、评论或投资策略,发布不一致或得出不同结论的其他报告或观点。信息、意见和估计均按“现况”提供,不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并可随时更改,恕不另行通知。 第一上海并不是美国一九三四年修订的证券法(「一九三四年证券法」)或其他有关的美国州政府法例下的注册经纪-交易商。此外,第一上海亦不是美国一九四零年修订的投资顾问法(下简称为「投资顾问法」,「投资顾问法」及「一九三四年证券法」一起简称为「有关法例」)或其他有关的美国州政府法例下的注册投资顾问。在没有获得有关法例特别豁免的情况下,任何由第一上海提供的经纪及投资顾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在此档内陈述的内容,皆没有意图提供给美国人。此档及其复印本均不可传送或被带往美国、在美国分发或提供给美国人。 在若干国家或司法管辖区,分发、发行或使用本报告可能会抵触当地法律、规定或其他注册/发牌的规例。本报告不是旨在向该等国家或司法管辖区的任何人或单位分发或由其使用。 ©2024第一上海证券有限公司版权所有。保留一切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