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来源:彭博、东方证券(香港)数据截止:2024年07月19日 财富管理周报2024年07月22日 资料来源:彭博、东方证券(香港)数据截止:2024年07月19日 市场热点 Ø连续两个月的回调后,香港股市估值再次探底,恒生指数市盈率再次跌破10倍。中国经济的前景仍旧不明朗,社零等经济数据不及预期显示复苏仍旧乏力,这是港股虽然估值处于全球洼地但涨幅却落后全球其他主要市场,因此投资指数ETF收益未必理想。 Ø巴菲特作为价值投资的标杆,在投资时却更偏爱熊市。这是由于价值投资追求安全边际,对企业估值有更高要求,反而对宏观变化需求较小。此刻的港股虽然面临宏观上的困境,但部分优质企业估值也跌至历史低位,安全边际显现,价值投资策略优势凸显。 基金亮点 Ø睿远中国股票基金(A类-港元)HK0000955192 Ø基金风格鲜明,坚持价值投资策略。基金持仓与恒生指数偏离度较高,通过自下而上精选被低估的优质企业,较为考验基金经理的选股能力,因此可以在逆市在依然取得亮眼业绩。基金整体持仓相对比较集中,前五大持仓占整体持仓接近50%。 Ø基金经理万青历史业绩长期领先,新基金虽然时间较短但超额收益明显:万青曾经管理的汇添富中港策略基金长期业绩亮眼。本基金成立以来表现大幅优于恒生指数。 资料来源:彭博,东方证券(香港)数据截止2024年07月19日 财富管理周报2024年07月22日 基金详情 Ø睿远中国股票基金成立于去年10月,成立时间较短,但已经显示了较强的超额收益能力。成立以来基金回报为19.2%,同期恒生指数回报为0.64%。基金年初至今回报为22.63%,恒生指数为4.29%。基金今年以来的超额收益来自于基金经理的选股能力,基金重仓的腾讯,中海油,波司等登今年以来取得显著超额收益。回报率对比 Ø与5月份月报相比,基金减少了金融及房地产行业的配置,加大了可选消费品行业的配置,消费行业在6月份大幅下跌,基金进行逆势布局。个股方面,中移动再次出现在前五大持仓,而美团则首次出现在前五大持仓。美团作为港股互联网行业为数不多护城河深厚同时维持较高增速的标的,值得超额收益。 资料来源:基金公司6月月报,彭博,东方证券(香港)数据截止至2024年07月19日 财富管理周报2024年07月22日 数据来源:彭博,东方证券(香港),数据截至:2024年7月19日 东证国际财富管理 财富管理周报2024年07月22日 上周大行观点精选 花旗 大和 风险揭露/免责声明 本文件所载数据只供参考之用。东方证券(香港)有限公司或其关联成员(统称「东方证券(香港)」)并无顾虑任何特定投资者之特定投资目标丶财务状况丶或风险承受程度,所以投资者不应以文章中提及的内容作为投资决定的单一考虑因素。投资者于投资相关产品前应审慎评估,或连系东方证券(香港)专人咨询,确保该等产品特性与风险适合及符合其个人情况。 本文件所载资料并不拟提供予置身或居住于该等法律上限制东方证券(香港)发放此等资料之地区的人士或实体使用;及在任何地区向任何人士或实体进行申购或投资证券或投资产品的要约或游说乃属违法时,则上述资料不应视为向该等地区进行该等要约或游说。上述资料亦不拟提供作为专业意见,因此不应赖以作为专业意见。 本文件所述内容未经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审阅。任何投资均带有风险,过往表现未必可作为日后表现的指引,基金单位价格可升可跌,投资者可能损失全部或部分投资金额。投资者需详细阅读并了解产品详细说明书及/或产品备忘录及/或条款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档(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资料概要)(统称「产品说明书」)的内容,以获取进一步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各项风险因素、收费、税务、资产净值计算、申购及赎回条款等,请点击基金以了解更多相关风险披露声明。本文仅供专业人士使用,你应就上述资料内容谨慎行事,如对有关资料的任何内容有任何疑问,应寻求独立专业意见。 本文件内所提及之价格仅供参考之用途,投资产品之价值及收入可能会浮动,包括受汇率、市场指数、有关公司相关资料或其他因素而变动。本档内容可随时更改,东方证券(香港)并不承诺提供任何有关变更之通知。证券/投资产品过去的表现不可作为未来表现的指标,同时未来回报是不能保证的,投资者可能蒙受所有最初存入资金的损失。 虽然本文件所载资料来自或编写自东方证券(香港)相信是可靠之来源,惟东方证券(香港)并不明示或暗示地声明或保证任何该等数据之准确性丶完整性或可靠性,惟东方证券(香港)不会就有关数据的遗漏、错误、不准确、不完整或其他情况或由于信赖有关数据而蒙受或招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害(不论任何形式的直接、间接或相应的损失或其他经济损失)承担任何责任。东方证券(香港)不会就第三方所提供的或引用自第三方的数据内容承担任何责任。未经东方证券(香港)事先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为任何目的复制丶分发丶转发、发表本文件所载资料。 相关关系及相关财务权益的披露 撰写本文之东方证券(香港)持牌人士及其有联系者均未拥有与此文章所提及的产品发行人或新上市申请人有关的任何财务权益;亦无担任有关发行人或新上市申请人或与其有联系的高级人员。 东方证券(香港)与本文所提及的有关产品发行人或新上市申请人无任何投资银行业务的关系,亦没拥有相等于或高于有关发行人市场资本值的1%或新上市申请人的已发行股本或已发行单位的1%。此外,受雇于东方证券(香港)或与其有联系的个人亦无担任有关发行人或新上市申请人的高级人员。 东方证券(香港)有收取由本文所提及的产品的发行人就分销本文所提及的投资产品而提供的费用、佣金或其他金钱收益。详情请参阅我们按规定在订立任何投资产品交易前或在订立任何投资产品交易时须向阁下提供的金钱收益披露,或东方证券(香港)有收取由其他人士提供的非金钱收益,或与本文所提及的产品的发行人有紧密联系或其他法律或经济关系。 东证国际财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