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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全新:2023年三季度报告

2023-10-31 财报 -
报告封面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1、2023年4月27日公司年审会计师完成年度审计工作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审计意见(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3)第326004号)。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一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3.1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自2023年5月5日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的股票简称为“*ST全新”、股票代码为“000007”,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2、2020年9月18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1),因汉富控股前期承诺其与北京泓钧股权转让尾款用于补偿上市公司吴海萌、谢楚安相关仲裁、诉讼的损失,基于汉富控股现状及相关案件实际损失已经产生,公司以汉富控股、北京泓钧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2020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京03民初534号,法院就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6)。 2021年12月22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6)。公司再次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裁定驳回,后上诉至北京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该裁定为终审裁定。 2022年1月1日,公司披露《关于签订〈履行股票质押合同相关安排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7)。公司与北京泓钧签订《履行〈股票质押合同〉相关安排的协议》,协议就北京泓钧与汉富控股前期签署的《股票质押合同的履行进行附条件生效的约定。 2022年2月16日,公司披露《关于签订〈履行股票质押合同相关安排的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公司已按要求完成董事会改选且收到北京泓钧送达的《董事会成员确认书》,履行《股票质押合同》相关安排的协议生效条件成就。 2022年4月30日,公司披露《关于诉讼案件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北京泓钧与公司作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汉富控股经北京仲裁委仲裁调解:汉富控股需向北京泓钧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1.59亿元。根据公司与北京泓钧签署的《关于履行〈股票质押合同〉相关安排的协议》,北京泓钧决定先行支付公司8,000万元,公司已收到北京泓钧委托泓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支付的8,000万元款项。剩余补偿款项能否收到存在不确 定性。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诉讼案件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3、公司于2020年10月24日披露了《关于股东股份司法拍卖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0-074),汉富控股持有公司股份3920万股进入司法拍卖程序。2020年11月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东股份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81),法院公告拍卖暂缓,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暂无进展。 4、经公司与北京泓钧协商,北京泓钧同意以人民币12,000万元的价格回购公司持有宁波保税港区佳杉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并购基金的全部合伙份额(即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7,713.04万元,占合伙企业全部认缴财产份额的8.15%并签订《回购协议》(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25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参与并购基金对外投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133)。2022年4月21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参与并购基金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北京泓钧已支付回购款200万元,支付担保款9,200万元,第一期剩余回购款尚有600万元尚未收回或取得担保。2022年4月30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参与并购基金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公司已收到北京泓钧支付的第一期剩余回购款及担保款和第二期回款担保款200万元。2022年10月15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参与并购基金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2022-069),同意将北京泓钧(乙方)尚未支付的并购基金份额回购款1,800万元调整为1,300万元,北京泓钧应于2022年11月30日前向公司支付上述款项。2022年12月3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参与并购基金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2022-082),公司尚未收到北京泓钧应予支付的1,300万元份额回购款。经公司向北京泓钧询证,北京泓钧回复:“针对《补充协议》中1,300万元回购款,我司目前正筹措资金,拟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前述款项支付。”2022年12月10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参与并购基金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83),公司已收到由北京泓钧委托南京晟佰励科技有限公司支付的剩余回购尾款1,300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关于宁波保税港区佳杉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并购基金份额回购款已按回购协议及2022年10月15日的补充协议全部收回。 5、2021年1月29日,公司第一大股东汉富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部分被强制平仓,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2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票被强制平仓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2021年6月16日汉富控股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票3,450,5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8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2021年9月15日汉富控股减持其所有的公司股票2,027,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59%,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所持有的股票减持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截至目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履行本次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 6、公司因2014年10月练卫飞与谢楚安借贷纠纷,练卫飞违规造成全新好担保,谢楚安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3月17日送达《执行通知书》(( 2021)粤03执2448号、(2021)粤03执2450号)裁定:查封、冻结或划拨执行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练卫飞的财产(以人民币94,140,752元及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申请执行费、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等为限)。2021年5月27日,该案被执行人之一的练卫飞向法院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申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目前尚未作出判决,公司因上述案件需承担的担保责任不确定。如公司在谢楚安案件最终担保责任确定,公司违规担保余额在一千万元以上,或者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以上,且无可行的解决方案或者虽提出解决方案但预计无法在一个月内解决,则可能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9.8.2条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公司后续将积极跟进事项进展,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7、公司股东深圳市博恒投资有限公司与王可欣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书》,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4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书的公告》(2023-005)。2023年3月25日,公司披露《关于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王可欣拟自2023年3月24日起6个月内(即2023年3月24日-2023年9月23日)增持公司不少于0.18%股份,即不少于623,600股。同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股东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深圳市博恒投资有限公司、共青城汇富欣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王可欣共同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书》,本次《一致行动人协议书》签署后,三方合计持股超过公司第一大股东汉富 控股的持股数量,后共青城汇富提名董事候选人王东石、独立董事候选人许鲁光、刘烁,相关议案于2023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股东表决未通过。故根据实际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暂未发生变更,公司目前仍然维持原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状态。根据实际情况,后续相关方能否继续保持一致行动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8、公司子公司为子公司担保情况:应子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公司子公司深圳全新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前期向盐城新城福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提供额度为8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报告期内已使用额度2559.60万元),主债权到期之日起两年;公司子公司零度大健康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前期向江门市都合纸业科技有限公司提供额度为63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报告期内已使用额度221.14万元),保证期间为主债权到期之日起三年。目前前述担保事项正常履行中。前述担保额度已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 9、经查2023年9月1日-2023年9月8日期间,公司股东汉富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富控股”)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382,400股,占总股本的1.26%。减持后汉富控股持股45,000,127股,占公司总股本12.99%,该部分股份为质押及司法冻结状态。汉富控股未告知公司减持具体情况,目前公司无法与汉富控股取得有效联系。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