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编号:2023-108 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公司报告期末至季度报告披露日股本是否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股权激励行权、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且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变动分析 3.现金流量表主要项目变动分析 二、股东信息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 公司于2022年12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于2022年12月16日相关公告。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已经完成,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已于2023年4月7日上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于2023年4月3日披露的《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公告书》等相关公告。 (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3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2023年6月19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3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确定2023年6月27日为首次授予日,以22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89名激励对象授予85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2023年8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议案》,确定2023年8月25日为公司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以22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5名激励对象授予12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蔺国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聂玉涛会计机构负责人:赵炜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