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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华燃气:2023年三季度报告

2023-10-23 财报 -
报告封面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6号中上述规定,并对相关事项进行追溯调整列报,执行解释16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063.81万元,同比下降130.6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18.68万元,同比下降138.36%;基本每股收益-0.040元/股,同比下降131.01%。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2,389.95万元,同比下降31.9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837.13万元,同比下降91.4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10.41万元,同比下降96.71%;基本每股收益0.031元/股,同比下降91.53%,主要原因系公司天然气开采与销售业务气量和天然气销售价格同比下降,导致天然气业务收入同比减少、毛利贡献同比减少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事项 2023年7月12日,公司发布《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时间过半暨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截至2023年7月11日,公司股东西藏科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减持计划的实 施期限已过半,累计减持比例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后续减持进展公告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2日发布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累计达到5%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2023年8月25日发布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 2、“首华转债”修正转股价格事项 2023年7月15日,公司披露《关于向下修正首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截至2023年6月28日,“首华转债”转股已触发向下修正条款,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并提交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2023年7月14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规定》)全权办理向下修正“首华转债”转股价格有关的全部事宜。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及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综合考虑价格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将“首华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19.61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7月17日起生效。 截至2023年8月28日,“首华转债”转股再次触发向下修正条款,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首华转债”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三个月内(即2023年8月29日至2023年11月28日),若再次触发“首华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首华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8月29日披露的《关于不向下修正“首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 3、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2023年7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不直接或者间接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7月25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4、控股股东股份质押事项 2023年7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公司控股股东赣州海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公告。 5、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2023年9月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扩展募投项目井区范围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为加快石楼西区块天然气资源的开发进程,充分发挥石楼西项目的天然气资源潜力,综合、高效开发利用石楼西项目天然气资源,公司拟将“石楼西区块天然气阶段性开发项目”下的开发井区范围从“石楼西区块永和18井区”扩展到“石楼西区块永和45-永和18井区”,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9月6日披露的《关于扩展募投项目井区范围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2023年9月21日,公司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扩展募投项目井区范围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9月22日披露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 6、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2023年9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北京中海沃邦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向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陆亿元整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9月22日发布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5)。2023年10月9日,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10月10日披露的《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81)。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调整情况说明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