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公司报告期末至季度报告披露日股本是否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股权激励行权、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且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在石楼西区块的天然气产建工作按计划推进,产量持续释放,公司天然气产量同比增长112%,外购气量同比增长69%,天然气销售量同比增长96%。在产销气量大幅增长的推动下,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99亿元,同比增长6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98.72万元、同比减亏429.10万元。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37亿元,同比增长 96%,收入规模增加对应毛利额贡献同比增厚,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1.90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10.74万元,同比、环比均实现大幅减亏。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59亿元,同比增长249%,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产量同比增加、对应营业收入规模增加,对应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所致;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06亿元,同比净流出减少6.30亿元,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购买、赎回理财产品由上年同期净流出转为本期净流入,以及产建工作持续推进购建资产投资同比增加所致;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02亿元,同比由净流入转为净流出,下降408%,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股权激励事项 (1)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2025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条件已经成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同意为符合归属资格的6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2025年10月21日,公司为符合归 属资格的6名激励对象办理完毕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股份上市流通。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3日披露的《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2025年10月22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4)。 (2)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完成预留授予 2025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2025年9月22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资格的14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35.6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69元/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3日披露的《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 2、海德投资股份转让事项 2025年9月5日,赣州海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德投资”)与刘庆礼、上海厚得妙景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厚得妙景”)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经各方协商一致,原协议解除,原交易终止,受让方由刘庆礼调整为厚得妙景,即海德投资将其所持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27,216,000股以及由此所衍生的所有股东权益和义务全部转让给受让方厚得妙景。待股份协议转让交割过户完成后,海德投资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厚得妙景持有公司27,216,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02%)(总股本指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总股本,具体数量为271,721,538股,下同)。 同日,山西汇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汇景”)、厚得妙景、刘晋礼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书》,约定三方在上市公司层面保持一致行动。《一致行动协议书》自厚得妙景受让的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过户至厚得妙景名下之日生效。 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厚得妙景及其一致行动人山西汇景、刘晋礼,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刘庆礼与刘晋礼。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6日披露的《关于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股份转让需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次股份转让事宜仍在进行中。 3、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2025年9月22日、2025年10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北京中海沃邦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向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的人民币陆亿元整贷款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8)。 2025年10月15日,公司与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保证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 4、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事项 2025年7月26日,公司股东西藏科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科坚”)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嘉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泽创投”)向公司发来《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其合计持股比例下降至5%。本次权益变动前,西藏科坚持有首华燃气13,427,640股,约占首华燃气当时总股本的5.0000%;嘉泽创投持有首华燃气13,997,101股,约占首华燃气当时总股本的5.2120%,合计持有首华燃气27,424,741股,约占首华燃气当时总股本的10.2121%。本次权益变动后,西藏科坚持有首华燃气0股,占首华燃气目前总股本的0%;嘉泽创投持有首华燃气13,586,076股,约占首华燃气目前总股本的5%,合计持有首华燃气13,586,076股,约占首华燃气目前总股本的5%。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累计达到5%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