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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华燃气:2024年一季度报告

2024-04-29财报-
首华燃气:2024年一季度报告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在新投产气井的贡献下,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天然气产量较去年同期增长26%;受上游气源产量下降影响,天然气外购量有所下降,在前述因素的综合影响下,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天然气销售量同比略有增长;受天然气销售价格同比下降的影响,天然气开采与销售业务营业收入、毛利率同比下降,毛利额贡献同比有所减少。同时受园艺用品业务剥离退出合并范围,以及前述天然气开采及销售业务营业收入下降的影响,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同比下降27.4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740.90万元,同比下降271.0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742.29万元,同比下降683.11%;基本每股收益-0.065元/股,同比下降271.05%。 本报告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421.70万元,同比增长40.96%,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6,839.03万元,同比下降175.91%,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购买及赎回理财产品流出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3.25亿元及报告期内收购永和伟润51%股权现金流出净额1.68亿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4,456.01万元,同比增长563.43%,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3.62亿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收购永和县伟润燃气有限公司51%股权事项 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关于山西伟润燃气有限公司、永和县伟润燃气有限公司之收购意向书〉的议案》,为了更好把握天然气市场化改革的契机,加大力度进一步拓展天然气下游销售业务领域,抓住全国天然气管网逐步走向互联互通的机遇,实现气源与管道的畅通联接,公司拟收购北京伟润盛隆能源有限公司持有的永和县伟润燃气有限公司51%的股权。 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关于永和县伟润燃气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同意上述交易,转让价格为34,879.00万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披露的《关于签署〈收购意向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0)、2024年1月31日披露的《关于收购永和县伟润燃气有限公司51%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2、控股股东股份质押事项 2024年3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公司控股股东吴海林先生及吴君亮先生将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公告。 3、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事项 2024年3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公司股东西藏科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公告。 4、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2023年7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不直接或者间接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7月25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2024年3月19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6,500万元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披露的《关于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5、“首华转债”修正转股价格事项 截至2024年3月26日,“首华转债”转股再次触发向下修正条款,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首华转债”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三个月内(即2024年3月27日至2024年6月26日),若再次触发“首华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首华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3月27日披露的《关于不向下修正“首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6、股权激励相关方案 2024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核实〈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和/或定向增发A股普通股。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计1,431.00万股,占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5.33%。其中,首次授予1,144.80万股,占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4.26%,占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额的80.00%;预留授予286.20万股,占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7%,占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额的20.00%。本次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超过82人,包括公司(含子公司)核心岗位、业务/技术骨干、关键岗位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合并利润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