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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天然气产销量均呈现显著增长。其中,随着石楼西区块产建工作的稳步 推进,在新投产气井的贡献下,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天然气产量同比增长约29%;受益于产量增长及并购永和伟润等方面的助力,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天然气销售量同比增长约31%。 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24亿元、同比增长3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27.82万元、同比下降34%。本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40亿元,剔除园艺用品业务退出合并范 围的影响,公司天然气业务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1%;受天然气销售价格同比下降、天然气业务毛 利率同比下降、毛利额贡献同比有所减少,及借款规模增加、财务费用同比增加的影响,实现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839.45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8,677万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石楼西区块煤层气探明储量新增报告通过评审备案事项 2024年7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海沃邦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沃邦”)已收到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向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大吉煤层气田石楼西区块永和45-34井区二叠系下统太原组8号煤组煤层气探明储量新增报告〉评审备案的复函》(晋自然资储备字〔2024〕19号)。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对大吉煤层气田石楼西区块永和45-34井区二叠系下统太原组8号煤组煤层气探明储量报告矿产资源储量予以通过评审备案,新增探明面积230.5平方千米,新增探明地质储量681.90亿立方米,技术可采储量340.95亿立方米,经济可采储量264.96亿立方米。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7月5日发布的《关于石楼西区块煤层气探明储量新增报告通过评审备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2、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2024年7月1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中海沃邦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伍亿元额度授信下的壹亿伍 仟万元流贷资金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意公司为中海沃邦向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际业务结 算中心人民币壹亿捌仟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7月11日发布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2024年7月2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7月27日披露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3、“首华转债”修正转股价格事项 截至2024年7月10日,“首华转债”转股再次触发向下修正条款,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首华转债”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三个月内(即2024年7月11日至2024年10月10日),若再次触发“首华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首华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7月11日披露的《关于不向下修正“首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4、控股股东股份质押事项 2024年7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公司控股股东吴君亮先生将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补充质押业务,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公告。 2024年7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公司控股股东赣州海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业务,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展期业务,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公告。 5、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事项 2024年8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公司股东西藏科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公告。 6、董事会、监事会换届事项 因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届监事会于2024年8月任期届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王志红先生、吴海江先生、罗传容先生、高尚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周展女士、项思英女士、葛艾继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经公司监事会提名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蒋磊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经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同意智青翠女士及李晓琴女士担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王志红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并聘任为公司总经理,选举蒋磊女士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聘任高尚芳先生担任公 司副 总经理,聘任张骞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聘任李春南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上述 人员任期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披露的《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选举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 7、公司股权激励事项 2024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批次)的议案》,同意确定2024年9月27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资格的8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61.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69元/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8日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批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3)。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