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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华燃气:2023年年度报告

2024-04-22 财报 -
报告封面

2023年年度报告 2024-026 2024年4月 2023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薛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志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春南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4,601.18万元,同比下降697.95%,主要为受天然气销售气量与价格下降影响,天然气开采与销售业务毛利率同比下降,同时控股子公司中海沃邦开发效果未及预期,计提商誉减值损失2.17亿元;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所处行业未出现产能过剩、持续衰退等不利情况;公司具备较强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风险。后续公司将把握行业发展机遇,深化主营业务布局,保障公司业绩的持续稳定。 本公司2023年度报告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报告中如有涉及未来计划等方面的内容,均不构成本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本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详细描述了公司未来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7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2第四节公司治理.......................................................................................................42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60第六节重要事项.......................................................................................................62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81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89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90第十节财务报告.......................................................................................................94 备查文件目录 1、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2023年年度报告文本;2、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3、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4、报告期内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5、其他相关资料。 释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6号中上述规定,并对相关事项进行追溯调整列报,执行解释16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是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公司主营业务及所处行业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由天然气业务及园艺用品业务两部分构成。 公司天然气业务主要由中海沃邦、浙江沃憬、山西沃晋等主体开展运营,主要从事天然气的勘探、开发、生产、销售。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规定,公司天然气业务所处行业属为门类“B采矿业”中的大类“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B07)”。根据国家统计局2017年公布的《2017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天然气业务为种类“天然气开采业(B072)”中子类的“陆地天然气开采(B0721)”。 公司园艺用品业务主要由沃施实业、益森园艺、艺术发展、沃施国际等主体开展运营,主要从事园林工具、园林机械等园艺用品的生产和零售。2023年12月30日,公司已将园艺用品业务剥离并完成沃施实业、益森园艺、艺术发展股权转让事项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办理,并披露进展公告。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的《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112) (二)天然气行业基本情况 1、我国天然气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我国天然气行业从勘探到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均受到政府机关多方面的监管。行业主管部门主要有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应急管理部门、生态环境部门等。 2、我国天然气行业的发展情况及发展前景 (1)行业特征 天然气的勘探开发前期投入较高,勘探结果无法被准确预测,开发周期较长,开采企业需要承担较高的投资风险。 (2)推动天然气对传统高碳化石能源存量替代,构建现代能源体系下天然气与新能源融合发展新格局,实现行业高质量发展 2021年3月国务院出台《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2022年1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印发《“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阐明“十四五”时期我国加快构建现代化能源体系、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蓝图。2023年2月,国家能源局印发《加快油气勘探开发与新能源融合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明确指出“要加强油气勘探开发与新能源融合发展,大力推进新能源和低碳负碳产业发展,加大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和生产用能替代,增加油气商品供应,持续提升油气 净贡献率和综合能源供应保障能力”“坚持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锚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深入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坚持油气勘探开发与新能源融合大规模发展,实施陆上、海上清洁替代行动。推动油气开发企业提高油气商品供应量、新能源开发利用和存储能力,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开发利用。” 加快天然气产业发展,提高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已成为我国能源消费结构优化的重要目标。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及国家发改委数据,经初步核算,2023年全年能源消费总量57.2亿吨标准煤,比上年增长5.7%。煤炭消费量增长5.6%,原油消费量增长9.1%,天然气消费量增长7.2%,电力消费量增长6.7%。煤炭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为55.3%,比上年下降0.9个百分点;天然气、水电、核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清洁能源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为26.4%,上升0.5个百分点。 天然气是清洁低碳的化石能源。“十四五”及未来一段时间,天然气行业要立足“双碳”目标和经济社会新形势,统筹发展和安全,不断完善产供储销体系,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清洁能源增量需求。推动天然气对传统高碳化石能源存量替代,构建现代能源体系下天然气与新能源融合发展新格局,实现行业高质量发展。 (3)持续推进能源治理制度建设 健全能源法律法规体系,建立以能源法为统领,以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可再生能源等领域单项法律法规为支撑,以相关配套规章为补充的能源法律法规体系;立足推动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安全保障、科技创新等重点任务实施,健全政策制定和实施机制,完善和落实财税、金融等支持政策;优化能源市场监管,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促进市场竞争公平、交易规范和信息公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4)天然气基础设施布局进一步完善,持续推动天然气基础设施投资建设 天然气管道方面,天然气“全国一张网”骨架初步形成,主干管网已覆盖除西藏外全部省份。逐步完善环渤海地区LNG储运体系,加强浙沪、浙苏、苏皖等天然气管道联通。加快建设中俄东线管道南段、川气东送二线、西气东输三线中段、西气东输四线、山东龙口—中原文23储气库管道等一批重大、标志性工程,强化“十四五”规划落地实施。加快完善区域及省内管道,强化供需衔接。支持实施天然气长输老旧管道更新改造,保障产业链平稳运行。 天然气储气储备方面,统筹推进地下储气库、液化天然气(LNG)接收站等储气设施建设。基本形成了以地下储气库和沿海LNG接收站储罐为主,其他调峰方式为补充的综合调峰体系,在调节季节峰谷差、满足冬季高峰用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