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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气候行动 CATI指数2023年度评价报告

公用事业2024-02-19IPE小***
上市公司气候行动 CATI指数2023年度评价报告

上市公司气候行动CATI指数20231 上市公司气候行动CATI指数2023注:1.本报告评价期为: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报告中涉及上市公司的基础信息最后更新时间为2023年12月11日;2.评价信息来源:企业官方网站、年报、CSR报告、ESG报告等定期报告、官网等公开渠道发布的信息、蔚蓝地图数据库收集的可信源发布的数据,以及企业公开披露的CDP气候变化问卷回复;3.如本报告的中英文版本出现不一致,请以中文版为准。关于IPE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是一家在北京注册的公益环境研究机构。自2006年成立以来,IPE开发并运行蔚蓝地图数据库(www.ipe.org.cn),2014年上线 “蔚蓝地图”APP,推动环境信息公开,赋能绿色供应链和绿色金融,助力企业绿色转型和低碳发展,促进多方参与环境治理,共同守护地球家园。编写组成员朱紫琦,丁杉杉,张慧,马军,黎萌,徐昕,李赟婷,马莹莹,陈双丽指导单位中国环境新闻工作者协会技术支持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特别鸣谢本报告得到多家基金会的支持。本文内容及意见仅代表作者的个人观点,与基金会的立场或政策无关。感谢绿色江南公众环境关注中心、南昌青赣环境交流中心、芜湖市生态环境保护志愿者协会,实习生龚蕊、王荷敏、马一凡、司晓冬、刘山、熊雅文、魏娜、蔺海祥、高瑀、李楚源、Amelia Linton,兼职杜姗、赵烨轩、唐文艺、朱凤婷、崔香瑛、段林帅、马文静的贡献。免责声明本研究报告由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撰写,研究报告中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本报告根据公开、合法渠道获得相关数据和信息,并尽可能保证可靠、准确和完整。本报告不能作为IPE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的依据或者凭证。IPE将根据相关法律要求及实际情况随时补充、更正和修订有关信息,并尽可能及时发布。IPE对于本报告所提供信息所导致的任何直接的或者间接的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引用发布本报告,需注明出处为IPE,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本报告之声明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归IPE所有。2 上市公司气候行动CATI指数2023目录I. 引言II. 气候行动CATI指数III. 上市公司CATI指数2023评价结果IV. 上市公司CATI指数评价发现V. 展望与建议附录I. 气候行动CATI指数3.0版附录II. 上市公司CATI指数2023年排名结果附录III. 报告中的术语与定义3 上市公司气候行动CATI指数2023引言2023年11月,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发布《2023年排放差距报告》,提出“随着温室气体排放量再创新高,气温记录不断刷新”。除非各国加强行动,比现有承诺更进一步,即:2030年的预计排放量必须减少28%,才能走上实现《巴黎协定》2°C目标的路径,减少42%才有可能实现1.5°C度目标;否则世界将面临远高于《巴黎协定》目标的升温幅度。该报告还指出,尽管太阳能发电能力实现创纪录增长,2022年全球净电力需求增长主要由可再生能源(不包括水电)满足,但全球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的政府仍在继续投资于化石燃料的开采和使用,2030年化石燃料的生产量预计翻一番以上,与《巴黎协定》的长期升温目标相悖。为应对气候变化,越来越多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公开承诺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开展气候投融资,助力达成《巴黎协定》和《格拉斯哥气候公约》的目标。然而,已经承诺的企业,很多还没有真正落地实施;更多具有相当温室气体排放量的企业,尚未开启或提速气候行动,包括制定覆盖温室气体排放热点的脱碳路线图,披露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的信息和数据,推进自身和价值链的绿色低碳转型。这其中,上市公司作为经济活动的重要参与者,一方面需要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在识别气候变化风险和机会的基础上,规划并加速落实碳减排措施,另一方面也需要通过充分的信息公开构建与利益方的信任。2022年以来,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SSB),欧盟委员会、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等组织和机构陆续发布或进一步提升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气候变化相关信息的披露标准。中国最高人民法院2023年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提供司法服务的意见》也明确提出“引导企业主动适应绿色低碳发展要求,强化环境责任意识,依法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环境信息”。香港交易所更是积极回应ISSB发布的IFRS S2 Climate-related Disclosures,“建議強制所有發行人在其ESG報告中披露與氣候相關的信息(即提升目前的「不遵守就解釋」要求)”,并已经开始就优化环境、社会及管治框架下的气候相关信息披露开展咨询。2024年伊始,在证监会统一部署下,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2月8日分别就《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公开征求意见。在气候变化方面,《指引》提出上市公司应披露气候变化相关治理、战略、影响、风险和机遇管理、指标与目标等内容,以及气候适应性、转型计划、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减排措施、碳排放相关机遇等事项,《指引》同时鼓励有条件的上市公司披露温室气体范围3排放量、采用情景分析等方式进行气候适应性评估、聘请第三方机构核查或鉴证等。依据该《指引》,强制披露《可持续发展报告》的上市公司应当在2026年4月30日前发布按照《指引》编制的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除了不断趋向“强制性”的披露要求,欧盟理事会通过的碳边境调节机制(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CBAM)和《电池与废电池法规》(Regulation on batteries and waste batteries)等,也向企业传递出明确的信号,包括积极制定减排目标,持续降低工业生产活动的碳排放强度以及产品碳足迹,提升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管理能力,依据国际主流标准核算并披露气候相关信息。作为基于公开数据的独立评价体系,我们认为CATI指数可以较为客观地反映参评的中国上市公司在气候行动方面的进展及在“双碳”战略中所处的态势,助力各方摸清中国上市企业气候行动的“本底值”,并就加速推进气候治理,落实节能减排措施形成共识。在此基础上,我们希望CATI指数评价能够引导中国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积极响应《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完善气候治理和管理机制,通过碳核算摸清排放家底,设定基于气候科学的减排和中和目标,提速节能减排措施,并通过碳数据的充分公开构建与利益方的信任。我们同时希望CATI指数评价能够为投资者提供决策参考,协助其识别和防范企业发展与转型进程中的“漂绿”风险,将金融资本高效投入可信、有效、可执行的绿色发展进程,包括:高碳排产业和企业的低碳转型,以及物质资源消耗少、对绿色低碳发展具有引领带动作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持续发展,切实助力中国“双碳”目标和全球气候治理。为引导中国企业,特别是中国上市公司,加速低碳转型,在中国环境新闻工作者协会的指导和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的技术支持下,IPE于2022年启动了专门针对A股和H股上市公司的气候行动CATI指数评价工作。2023年,IPE将CATI指数升级至3.0版本,将评价覆盖的上市公司扩展至880家,所属行业既包括发电、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金属、造纸和民用航空8个纳入全国碳市场交易的行业,也包括电池及电池材料、新能源汽车、风力和光伏设备、新能源电力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依据CATI指数3.0,IPE与合作伙伴机构绿色江南公众环境关注中心、南昌青赣环境交流中心和芜湖市生态环境保护志愿者协会(芜湖生态中心),基于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年报、ESG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等定期报告,企业官方网站、官方信息平台等公开渠道发布的信息,以及蔚蓝地图数据库收集的可信源发布的数据,从治理机制、测算披露、碳目标设定、碳目标绩效和减排行动五个维度对上市公司的气候行动开展量化评估。引言气候行动CATI指数上市公司CATI指数2023评价结果上市公司CATI指数评价发现展望与建议附录4 上市公司气候行动CATI指数2023II. 气候行动CATI指数3.0 升级后的CATI指数对标国际主流机制•科学碳目标倡议(Science Based Targets Initiative, SBTi)•《温室气体核算体系: 企业核算与报告标准》(The GHG Protocol Corporate: A Corporate Accounting and Reporting Standard)•GRI标准•国际可持续发展准则理事会ISSB《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2号——气候相关披露》•国际标准化组织ISO 14067 产品碳足迹(Carbon footprint of products)•国际标准化组织ISO 14025 三型环境声明(Environmental labels and declarations — Type III environmental declarations — Principles and procedures)•英国标准协会PAS 2060 碳中和认证(Specification for the demonstration of carbon neutrality)•欧盟Corporate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Directive•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针对24个行业的《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征求意见稿)•香港交易所《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指引》•中国政府气候相关政策,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提供司法服务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2023)《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2022)《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生态环境部等7部委,2022)《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2021)《关于统筹和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生态环境部,2021)《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国务院,2021)《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2021)引言气候行动CATI指数上市公司CATI指数2023评价结果上市公司CATI指数评价发现展望与建议附录“十四五”时期,中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另一方面,越来越多的跨国企业在“后巴黎协定”时代提出温室气体减排承诺,致力于实现“1.5°C温控目标”。基于此背景,在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的技术支持下,IPE将2018年开发的供应链气候行动SCTI指数全面升级为企业气候行动CATI指数,从治理机制、测算披露、碳目标设定、碳目标绩效和减排行动五个维度对中外企业的气候行动开展量化评价。2023年,IPE再次对CATI指数进行升级,增加“测算并披露产品碳足迹”的指标,旨在引导企业关注从原材料开采、生产、分销、储存、使用到废弃或回收各阶段的温室气体排放;在识别生命周期排放热点的基础上,核算温室气体排放量,设定温室气体减排目标,构建可信的监测、报告和核查(Monitoring, reporting & verification,MRV),实现绿色低碳发展。作为基于数据的独立评价体系,我们认为CATI指数可以较为客观地反映参评企业气候行动的进展及在双碳行动中所处的态势,为企业提供一份开启气候行动的路线图,引导其在制定气候治理机制和顶层设计的基础上,从开展温室气体核算、创建温室气体清单开始,识别热点排放源,设定量化的减排目标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减排方案,将减排目标分解至主要生产环节及价值链,依据所在行业的减排路径开展规模化减排,追踪并披露目标完成进展,同时带动和赋能上下游合作伙伴开启气候行动。鉴于CATI指数将不同行业范围1&2(自身运营)和范围3(价值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