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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圣复兴和精神 , 遗产增强指南 Driv...

信息技术2023-09-06Invest India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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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方针 朝圣复兴与精神,遗产增强动力普拉沙德方案 Oct '2021 目录 1.理由22.愿景声明33.目标34.方法45.管理结构46.标准审批程序107.朝圣地点/目的地的选择标准108.遗产城市综合开发的选择标准119.允许的组件1210.不允许的部件1411.监测1512.筹资机制1613.程序持续时间1714.管理资产创造1715.预期成果1816.附件19 印度政府旅游部普拉 沙德 国家特派团计划指南 朝圣复兴与精神,遗产增强动力 1.基本原理 印度拥有丰富多样的自然、历史、文化和精神资源。来自国内和国际各地的数百万游客来到印度,体验其精神能力和印度遗产。印度是印度教,佛教,Ja那教,锡克教和苏菲教等许多宗教的土地,自古以来就拥有各种信仰的朝圣中心,这些都为印度遗产价值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事实上,宗教、精神和遗产是旅行的共同动机,主要旅游目的地的发展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它们与神圣或历史场所、人物和事件的联系。印度国内旅游业的增长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朝圣和遗产旅游,为了挖掘这一潜力,需要与其他利益相关者合作,对选定的朝圣目的地进行综合开发,并对遗产城市进行综合开发。综合发展不仅涉及少数古迹的发展和保护,还涉及整个城市的发展,其规划,其基本服务,社区的生活质量,其经济和生计,清洁,安全,灵魂的振兴和明确表现其特征。 然而,宗教旅游目的地不像度假/休闲旅游目的地,主要针对有旅游和消费倾向的部分。在开发宗教旅游产品时,必须在给定的地点/目的地建立社区参与。此外,不仅重要的是在宗教场所提供现代设施,而且重要的是要了解游客如何在这些地方互动并寻求新的体验。有必要确定核心缺陷,促进产品和服务的提供,并随后解决对印度宗教旅游的发展和促进铺平道路重要的问题。 而传统城市旅游将在很大程度上吸引不同的受众。但问题并没有什么不同,事实是遗产区被忽视,过度拥挤,基本服务和基础设施不足,如供水、卫生、道路等。缺少厕所,标牌,路灯等基本设施。此外,还需要一种更加结构化的方法来管理基于旅游基础设施的城市发展,以确保在实地的快速和有效实施。 各部委为游客基础设施的发展采取了多种举措,但仍然存在持续存在的挑战,需要解决,例如经济型酒店缺乏住宿基础设施,道路、最后一公里连通性、污水、卫生和清洁、固体废物管理、缺乏意识、制定宗教游客遵守的宗教礼仪守则等。 PRASHAD计划提供了一个巨大的机会,以包容,综合和可持续的方式在重要的朝圣和遗产目的地/城市进行基础设施开发,重点是生计,技能,清洁,安全,可访问性和服务交付。 2.愿景声明 通过提供精心计划的旅游基础设施,使游客的朝圣和精神体验恢复活力,从而使游客方便,无障碍,安全,清洁,体验并通过综合,包容和可持续的发展来振兴/保存朝圣/遗产城市的灵魂,这将刺激当地社区的就业机会。 3.Objectives 重要的国家/全球朝圣目的地的复兴和精神增强。通过提供世界一流的旅游项目,在有计划、优先和可持续的方式下,通过遗产城市的综合旅游开发,提高已确定的朝圣目的地和遗产城市的旅游吸引力。将朝圣和遗产旅游定位为经济增长和创造就业机会的直接和乘数效应的主要引擎。通过“扶贫”旅游概念和“负责任的旅游”倡议遵循基于社区的发展。通过创造就业机会确保当地社区的积极参与提高当地社区对旅游业在增加收入来源、提高生活水平和该地区整体发展方面的重要性的认识。以遗产结构的形式促进遗产,特别是在遗产城市,当地艺术,文化,手工艺品,美食等的综合旅游开发下,以在确定的地方产生生计。加强弥合已确定的朝圣目的地和整个遗产城市的基础设施差距的机制,如在核心旅游足迹内的综合城市遗产旅游开发中确定的那样。与各州/ UT和其他利益攸关方合作,建立及时执行项目的监测机制。 加强朝圣者和游客的安全保障措施,提高旅游服务质量。 使国家和中央政府计划以及私营部门的发展趋于一致,以实现综合场地/目的地发展。 4.进近 朝圣和遗产旅游是推动目的地和城市旅游客流量的关键主题。虽然宗教/朝圣旅游更多是面向目的地的主题,但遗产旅游是基于城市范围内的体验,受到有形和有形遗产资产的影响。需要以综合方式发展城市,以增强旅游体验。 朝圣复兴和精神增强迎合了目的地周围有限的旅游足迹内的发展,因为遗产城市拥有更广泛的游客足迹,覆盖了城市遗产核心内的各个目的地。此外,城市内部的干预涉及供水,污水处理,城市发展,水体保护,道路与交通,城市交通,城市更新和遗产保护等各个方面。这需要对发展采取综合和连贯的方法。虽然目的地下的发展规模有限。基于这一前提,该计划引入了综合遗产城市发展方法,以增强遗产城市的旅游潜力以及目的地的朝圣复兴。 朝圣目的地是根据朝圣血统,朝圣人流量选择的,而遗产城市是根据城市的高遗产价值,游客流量,古迹数量及其认证选择的。该计划要求到2020年及以后完成近50个目的地和20个遗产城市的实施,直到第14届财政委员会为止。 根据附件1和2中规定的标准确定朝圣目的地和遗产城市。通知后,将要求各国为各自的朝圣目的地和旅游遗产城市制定综合计划(IP)。虽然朝圣目的地的IP将由中心与各州协商准备,但IP将采用不同的方法来实现遗产城市的综合发展。 遗产城市发展的综合计划(IPs)应在城市/州政府的直接授权下,与公众参与和利益相关者协商。这些计划将在现有的总体规划,城市发展计划,城市投资计划等方面进行研究。,并应在提交国家综合计划批准委员会(IPAC)最终批准之前,由国家综合计划批准委员会(IPAC)批准。The State IPACshall be cosidered by the State Torism Secretary ad Natioal IPAC shall be cosidered by the Secretary Torism, GoIwith represetatives from varios Miistries. 知识产权批准后,各州应为各自的项目准备详细的项目报告,并提交给特派团总局,然后提交中央制裁和监督委员会批准制裁。 请参阅指南“管理结构”部分中有关委员会的详细信息。 5.管理结构 5.1.国家指导委员会(NSC) 国家指导委员会(NSC)应指导该计划的任务目标和愿景,国家指导委员会应组成如下所示: 主要职责: 国家指导委员会将负责全面指导、审查和监测该计划。 阐明愿景并为该计划制定路线图,并提供交流思想的平台。指导、审查和监测计划的整体表现,并就与计划有关的具体问题提供指导。 5.2.综合计划批准委员会(IPAC) 5.2.1.国家IPAC 由旅游秘书主持的委员会,由以下指示性成员组成: *经主席批准,将邀请教科文组织、世界银行或其他双边和多边机构以及遗产和城市规划领域的专家代表。 主要职责: 国家IPAC应为朝圣目的地和遗产城市综合发展综合计划(IPs)的最终批准机构。以下是责任: 批准为朝圣目的地和遗产城市准备的IP确保项目不重复如果有的话,将各部委投入的工作集中在综合计划中的项目上为各参与部委提供一个平台,以交流思想并建议中途更正(如果有) 5.2.2.国家IPAC 由州旅游大臣主持的委员会,由以下指示性成员组成: 主要职责: 国家IPAC应批准综合开发计划(IPs) 国家旅游部门编制的文物城市。以下是责任: 批准国家旅游部门为遗产城市准备的IP。根据已批准的IP中已确定的项目批准DPRs,这些项目应由国家旅游局准备,然后再提交给中心批准。确保项目不重复。促进国家与遗产城市知识产权审批中心之间的协调。 5.3.中央制裁及监察委员会(CSMC) 中央制裁和监督委员会(CSMC)负责对特派团总局提交的项目进行制裁,并定期监测执行进度。委员会的组成见下表。 5.4.任务局(MD) 任务局应由成员秘书(联合秘书/国家安全委员会旅游部附加总干事)领导,作为节点官员。任务总局应作为中央制裁和监督委员会(CSMC)的秘书处,以处理已确定项目的批准提案,并定期向该委员会报告实施进度。 特派团执行局的组成见下表。 主要职责: 团理事会应协助中央制裁和监督委员会(CSMC)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协助CSMC与州/ UT政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协商确定项目。 •与CSMC协商任命项目管理顾问(PMC)。•外包独立专门机构评估DPRs (如有需要)•确保与州政府/ UT行政当局和其他利益攸关方、执行机构等进行有效协调。,以有时限的方式有效实施该计划。•对制裁委员会批准的项目实施制裁,并向已确定的机构发放资金。•如有需要,通过设立项目管理单位(PMU),发展国家/ UT和其他执行机构开展与确定的电路和目的地有关的各种活动的能力。•如有需要,将就该计划下的项目组成部分与有关行政部门进行协商。 5.5.国家项目管理顾问 PMC应为特派团理事会任命的国家级顾问,为计划的实施提供技术支持 主要职责: •国家PMC将担任特派团理事会的技术咨询部门。• 根据旅游部的指导方针准备和修订计划工具包和形式。 •制备用于选择SPMU的模型RFP。• 协助MD为国家DPR的准备工作。• 协助该部选择重要的朝圣目的地和遗产城市。 •PMC应在概念演示后与州/ UT官员进行联合现场访问。• 为确定的朝圣目的地编制综合计划/详细展望计划(DPP)。• 评估州/ UT政府提交的详细项目报告(DPRs)。• 根据准则和工具包,协调并为州/ UT政府及时提交DPR提供支持。• 在MD和CSMC会议上提出项目提案。• 定期维护在线和离线系统(MIS)以进行方案监控。• 向特派团总局提交定期进度报告,以监测项目。• 举办利益攸关方研讨会,讨论项目的各个方面,如可持续性/环境影响、各政府机构的努力趋同及其将纳入DPR的建议。• 监测项目实施情况,包括定期实地考察、编制状态报告等。 5.6.州/ UT政府 州政府应由旅游部及其最高官员代表,负责下述职责: •协助国家项目管理顾问(PMC)准备详细仅用于朝圣复兴的已确定地点/目的地的透视计划(DPP) /综合计划(IP) •根据特派团局准备的RFP指南模型,选择具有类似经验的国家声誉的州项目管理单位(SPMU)。•制定遗产城市综合发展综合计划(IPs),并分别获得国家IPAC和国家IPAC的批准。•State shall make the concept presentation on the proposed project to the Ministry of Tourist chairst bySecretary Tourism and co - master by ADG / JS, M / o Tourism. Concept presentation shall include details ofidentified projects under DPP / IP with operations and mainten•从IP编制关于拟议项目的详细项目报告(DPRs)。州政府/ UT应与各自的政府,地方机构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神社当局,非政府组织和社会等)协商,为各自确定的项目准备全面的DPR。如适用)。DPRs应根据特派团理事会编制的DPR工具包、根据CPWD /州PWD规定的费率表(SOR)和非计划项目的报价编制详细的成本估算。DPRs应包括:•项目结构(资本结构、实施框架)。•用于私营部门或联合部门投资和可能的金融联系的组成部分。•确定各种政府计划/私营部门的资金来源。•土地地块的必要安排,例如签署谅解备忘录(MoU),原则上获得各自土地所有权持有人的批准和接受书。•根据PRASHAD计划工具包,提交DPR项目,其中包含从MD和CSMC收到的建议和更正以及必要的文件和承诺。•提名PRASHAD项目实施的执行机构。•促进执行机构和旅游部之间的协调。 5.7.国家项目管理单位(SPMU) SPMU应向国家旅游局提供技术和项目管理支持,主要职责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