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卫生、人权与立法:指南与实践
核心观点
本指南由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合国人权高级专员办事处联合发布,旨在协助各国制定、修改或实施精神卫生相关立法,确保精神卫生政策、体系、服务和项目符合国际人权标准,为所有人提供高质量的精神卫生照护和支持。
关键数据
- 全球范围内,有111个国家(占世界卫生组织会员国总数的57%)报告已制定独立的精神卫生法。
- 187个国家及欧盟已批准《残疾人权利公约》,其中包含精神卫生服务使用者的权利保障条款。
研究结论
- 现有的精神卫生立法往往无法处理影响精神健康的社会和经济因素,导致歧视和人权侵犯问题。
- 国际人权框架要求各国在精神卫生立法方面采取基于权利的做法,确保精神卫生服务使用者的法律能力、自由知情同意权、获得高质量服务的权利以及参与公共决策的权利。
- 本指南提出了实现精神卫生体系以权利为基础、以人为中心、以复元为导向且以社区为基础所需的立法条款和实施步骤。
- 立法改革需要包含“创伤亲历者”的参与,并推动采用基于人权模式的流程操作。
- 精神卫生立法应将权利保障融入一般性立法,以消除污名化区隔,并推动跨部门改革,解决精神健康的社会决定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