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股市|环保|垃圾焚烧发电 评级:增持 粤丰环保(1381 HK) 目标价:4.50港元 运营增长持续,环卫业务扩大 垃圾处理量持续增长 现价3.79港元总市值9,245.86百万港元流通股比例19.63%已发行总股本2,439.54百万52周价格区间3.40-4.90港元3个月日均成交额5.02百万港元主要股东李咏怡及关联人士(占54.82%)上实控股(363 HK)(占19.48%) 经过近日调研,我们认为公司运营表现持续增长,但是汇率及利率因素仍会拖累盈利。 我们预期2023年公司垃圾处理量及售电量分别同比增长14.7%及16.1%至1,605万吨及526万兆瓦时,并且预计2024年仍分别同比上升5.4%及6.0%至1,691万吨及558万兆瓦时。 2023年新增两个项目投产,每日垃圾处理能力合共为1,800吨(河北易县800吨、广东惠州1,000吨),符合公司目标。截至2023年12月31目,33个项目正在运营,每日处理能力合共为43,690吨,同比增长4.3%。尚待公司公布2024年目标,我们预计今年公司产能仍将保持增长,但由于垃圾焚烧发电业务已具规模,增长率将下跌。 环卫业务开门红 近年公司向产业链上游推进,积极开发内地环卫业务。继2023年6月公司中标32.6亿元人民币25年期河北省曲阳县环卫长期合同后,2024年1月中标17.9亿元人民币25年期安徽省砀山县环卫合同。虽然根据市场资料,环卫行业毛利率一般为20%-30%,低于公司主要收入垃圾处理及电力销售的毛利率(1H23:46.7%),但却可扩大收入来源。我们预计环境卫生及其他服务收入占比将由2022年的2.8%渐渐上升至2025年的7.0%。 汇率波动及利率上升影响盈利 2023年上半年公司受到人民币汇率波动及港元借贷利率上升影响,1H23税后利润及股东净利润分别同比下跌18.2%及21.2%至6.4亿及6.1亿港元。如扣除汇率和利率影响,税后利润仅同比下跌1.6%。我们认为这两项不利因素仍会影响2H23公司盈利。 维持“增持”评级 衡量上述利好(运营)及利淡(汇率和利率)因素后,我们分别下调2023-25年全年股东净利润预测14.2%、10.6%、7.1%,并相应将目标价由5.10港元调整至4.50港元,对应8.5倍2024年目标市盈率及18.7%上升空间,维持“增持”评级。 来源:彭博、中泰国际研究部 相关报告 风险提示:(一)项目开发延误;(二)应收账款风险;(三)并网电价大幅下跌。 20231006-粤丰环保(1381 HK)更新报告:国企第二大股东或增持 20230824-粤丰环保(1381 HK)更新报告:业务组成转变,毛利率结构性上涨 分析师 周健锋(Patrick Chow)+852 2359 1849kf.chow@ztsc.com.hk 历史建议和目标价 来源:公司资料、中泰国际研究部 公司及行业评级定义 公司评级定义: 以报告发布时引用的股票价格,与分析师给出的12个月目标价之间的潜在变动空间为基准; 买入:基于股价的潜在投资收益在20%以上增持:基于股价的潜在投资收益介于10%以上至20%之间中性:基于股价的潜在投资收益介于-10%至10%之间卖出:基于股价的潜在投资损失大于10% 行业投资评级:以报告发布后12个月内的行业基本面展望为基准;推荐:行业基本面向好中性:行业基本面稳定谨慎:行业基本面向淡 重要声明 本报告由中泰国际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国际”或“我们”)分发。本研究报告仅供我们的客户使用,发送本报告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承诺的基础,不因接受到本报告而视为中泰国际客户。本研究报告是基于我们认为可靠的目前已公开的信息,但我们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报告内容仅供参考,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达观点不构成所涉证券买卖的出价或询价。不论报告接收者是否根据本报告做出投资决策,中泰国际都不对该等投资决策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亦不以任何形式分担投资损失,中泰国际不对因使用本报告的内容而导致的损失承担任何直接或间接责任,除非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客户不应以本报告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本报告做出决策。客户也不应该依赖该信息是准确和完整的。我们会适时地更新我们的研究,但各种规定可能会阻止我们这样做。除了一些定期出版的行业报告之外,绝大多数报告是在分析师认为适当的时候不定期地出版。中泰国际所提供的报告或资料未必适合所有投资者,任何报告或资料所提供的意见及推荐并无根据个别投资者各自的投资目的、财务状况、风险偏好及独特需要做出各种证券、金融工具或策略之推荐。投资者必须在有需要时咨询独立专业顾问的意见。 中泰国际可发出其他与本报告所载信息不一致及有不同结论的报告。本报告反映研究人员的不同观点、见解及分析方法,并不代表中泰国际或附属机构的观点。报告所载资料、意见及推测仅反映研究人员于发出本报告当日的判断,可随时更改且不予通告。我们的销售人员、交易员和其它专业人员可能会向我们的客户及我们的自营交易部提供与本研究报告中的观点截然相反的口头或书面市场评论或交易策略。我们的自营交易部和投资业务部可能会做出与本报告的建议或表达的意见不一致的投资决策。 权益披露: (1)在过去12个月,中泰国际与本研究报告所述公司并无企业融资业务关系。 (2)分析师及其联系人士并无担任本研究报告所述公司之高级职员,亦无拥有任何所述公司财务权益或持有股份。(3)中泰国际或其集团公司可能持有本报告所评论之公司的任何类别的普通股证券1%或以上的财务权益。 版权所有中泰国际证券有限公司 未经中泰国际证券有限公司事先书面同意,本材料的任何部分均不得(i)以任何方式制作任何形式的拷贝、复印件或复制品,或(ii)再次分发。 中泰国际研究部香港中环德辅道中189-195号李宝椿大厦6楼电话:(852) 3979 2886传真:(852) 3979 2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