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浏览器禁用了JavaScript(一种计算机语言,用以实现您与网页的交互),请解除该禁用,或者联系我们。[第一上海证券]:云智能业务高速增长,基石业务稳扎稳打 - 发现报告

云智能业务高速增长,基石业务稳扎稳打

2023-12-21李京霖第一上海证券J***
AI智能总结
查看更多
云智能业务高速增长,基石业务稳扎稳打

买入 2023年12月21日 云智能业务高速增长,基石业务稳扎稳打 李京霖852-2532-1957Jinglin.li@firstshanghai.com.hk 2023年中期毛利率改善,收入稳步改善:2023年中期公司收入公司实现收入85亿元,同比下降16%;其中云智能业务收入33亿,同比增长3%,主要源于华为在云、车、鸿蒙等新兴业务方面的拓展;基石业务收入51亿元,同比下降24%,主要源于行业大客户需求缩减以及公司战略转向高价值项目拓展;毛利润20亿元,毛利率同比下降1.1%至23.7%,归母净利润3.51亿元,同比下降38.6%,环比上升86.8%。保证鸿蒙业务和汽车领域稳健发展竞争力的同时,公司毛利率开始逐步改善。 主要数据 行业TMT股价6.06港元目标价8.1港元(33.9%)股票代码354已发行股本29.43亿股市值177.17亿港元52周高/低7.723/4.190港元每股净资产4.280港元主要股东瑞士银行9.76%ChenYuhong 9.39%CSI3.83%摩根大通2.27% 基石业务持续承压,软件工厂积极蓄能:公司业务持续承压,主要是宏观环境下大客户业务收缩。23年上半年基石业务实现营收51亿元,同比下降24%,报告期内,收入贡献600万元以上客户数环比从190个下滑至171个;大客户集中度同比持续下降。值得一提的是,公司与华为、百度、阿里、建设银行等基石客户达成长期稳定合作关系的同时继续深耕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石化和中海油等央国企客户。我们预计公司基石业务在未来几年内仍将保持12%左右的增速。 云智能业务高速发展,汽车领域蓄势待发:23年上半年云智能业务营收33亿元,同比增长3%,主要由全栈云业务服务能力提升带来业绩增长。公司成为首批通过华为云CTSP认证的服务伙伴,且持续保持IDC统计的云迁移、云开发两大细分领域排名第一,未来将在云专业服务领域持续增长;同时,公司深度参与华为造车各项业务,并已为比亚迪、吉利、沃尔沃等多家龙头车企进行软件架构和智能座舱的技术服务。我们认为公司在鸿蒙矩阵不断垂直优化,公司绑定华为云能力10%份额,2022年华为云营收达到453亿,未来公司有望持续受益,同时智能汽车软件产业链的布局将打开公司增长新增长曲线。 调整目标价至8.1港元,维持买入评级:综合分析,中软国际流水稳健,且公司研发能力继续加固,我们看好公司在云智能业务的影响和布局。在华为多项业务合作线以及大客户的加持下,基石业务预计依旧稳定发力;云智能业务和汽车业务员高速发展的确定性。考虑到毛利率承压的影响,我们调整估值中枢为18倍PE,根据2023年预测盈利得出目标价为8.1港元,较上一收盘价有33.9%的上升空间,维持买入评级。 来源:彭博 第一上海证券有限公司www.mystockhk.com 附录一:主要财务报表 第一上海证券有限公司 香港中环德辅道中71号永安集团大厦19楼电话:(852) 2522-2101传真:(852) 2810-6789 本报告由第一上海证券有限公司(“第一上海”)编制,仅供机构投资者一般审阅。未经第一上海事先明确书面许可,就本报告之任何材料、内容或印本,不得以任何方式复制、摘录、引用、更改、转移、传输或分发给任何其他人。本报告所载的资料、工具及材料只提供给阁下作参考之用,并非作为或被视为出售或购买或认购证券或其它金融票据,或就其作出要约或要约邀请,也不构成投资建议。阁下不可依赖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作出任何投资决策。本报告及任何资料、材料及内容并未有考虑到个别的投资者的特定投资目标、财务情况、风险承受能力或任何特别需要。阁下应综合考虑到本身的投资目标、风险评估、财务及税务状况等因素,自行作出本身独立的投资决策。 本报告所载资料及意见来自第一上海认为可靠的来源取得或衍生,但对于本报告所载预测、意见和预期的公平性、准确性、完整性或正确性,并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陈述或保证。第一上海或其各自的董事、主管人员、职员、雇员或代理均不对因使用本报告或其内容或与此相关的任何损失而承担任何责任。对于本报告所载信息的准确性、公平性、完整性或正确性,不可作出依赖。 第一上海或其一家或多家关联公司可能或已经,就本报告所载信息、评论或投资策略,发布不一致或得出不同结论的其他报告或观点。信息、意见和估计均按“现况”提供,不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并可随时更改,恕不另行通知。 第一上海并不是美国一九三四年修订的证券法(「一九三四年证券法」)或其他有关的美国州政府法例下的注册经纪-交易商。此外,第一上海亦不是美国一九四零年修订的投资顾问法(下简称为「投资顾问法」,「投资顾问法」及「一九三四年证券法」一起简称为「有关法例」)或其他有关的美国州政府法例下的注册投资顾问。在没有获得有关法例特别豁免的情况下,任何由第一上海提供的经纪及投资顾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在此档内陈述的内容,皆没有意图提供给美国人。此档及其复印本均不可传送或被带往美国、在美国分发或提供给美国人。 在若干国家或司法管辖区,分发、发行或使用本报告可能会抵触当地法律、规定或其他注册/发牌的规例。本报告不是旨在向该等国家或司法管辖区的任何人或单位分发或由其使用。 本报告不可对加拿大、日本、美国地区及美国国籍人士发放©2023第一上海证券有限公司版权所有。保留一切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