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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通信领域近期动态:万通发展拟控股索尔思光电,Lumentum拟收购CloudLight

信息技术2023-11-29周天恩东方证券芥***
光通信领域近期动态:万通发展拟控股索尔思光电,Lumentum拟收购CloudLight

有关分析师的申明,见本报告最后部分。其他重要信息披露见分析师申明之后部分,或请与您的投资代表联系。并请阅读本证券研究报告最后一页的免责申明。 通信行业 行业研究 | 动态跟踪 ⚫ 人工智能正推动云数据中心计算需求快速增长,但现有的网络和互连瓶颈对于这一扩展有所限制,光通信厂商正通过收购等方式加速拓展解决方案的能力,以满足下游用户的需求。在过去的一个月中: 1) 10月30日,Intel宣布剥离硅光模块业务并向Jabil捷普出售。Intel表示将专注于更高价值的组件业务和光学I/O解决方案,Jabil通过整合Intel的原有业务将为客户提供完整的光子学功能,包括组件设计、系统组装和简化的供应链管理,使组织能够降低开发和部署增强型光网络解决方案的复杂性。 2) 10月31日,Lumentum与Cloud Light(“云晖科技”)达成协议。Lumentum将以7.5亿美元收购云晖科技,该交易预计于2023年底完成。云晖科技主要业务为设计、推广及制造先进光模块。Lumentum总裁表示,通过收购云晖科技,Lumentum将形成广泛的产品和技术组合,满足云运营商的各种需求。 3) 11月8日,炬光科技公告拟以5.83亿元现金收购瑞士SMO 100%股权。瑞士SMO主要从事光纤耦合、激光准直、光束匀化、光束整形等折射和衍射精密微光学元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瑞士SMO的微透镜阵列产品广泛应用于当下的400G及800G高速光模块。 4) 11月26日,万通发展公告正筹划购买索尔思光电不低于51%的控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控股索尔思光电。索尔思光电主要产品包括光芯片、光组件和光模块,已批量出货多款光通信用光芯片,应用于自产的不同传输速率光模块产品,是一家全球领先的光通信元器件供应商。此前,11月6日,豪美新材公告拟以4000万美元取得索尔思光电5.79%股权。 5) 11月28日,博创科技公告将以8.29亿现金收购长芯盛42.29%股份。长芯盛是光通信解决方案提供商,致力于高端消费级有源光缆以及网络综合布线相关的光连接方案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 以ChatGPT、Midjourney为代表的AI应用发展预计将带来对算力的需求增长,进而推动光通信领域的技术迭代。 ⚫ 建议关注光通信赛道:中际旭创(300308,买入)、天孚通信(300394,买入)、新易盛(300502,未评级)、光迅科技(002281,未评级)、光库科技(300620,未评级)、博创科技(300548,未评级)、太辰光(300570,未评级)、腾景科技(688195,未评级)、联特科技(301205,未评级)、剑桥科技(603083,未评级)、铭普光磁(002902,未评级)、德科立(688205,未评级)等公司。 风险提示 ⚫ AI投入不及预期;新技术发展不及预期。 投资建议与投资标的 核心观点 国家/地区 中国 行业 通信行业 报告发布日期 2023年11月29日 周天恩 zhoutianen@orientsec.com.cn 执业证书编号:S0860523110001 光通信领域近期动态:万通发展拟控股索尔思光电,Lumentum拟收购Cloud Light 看好(维持) 通信行业动态跟踪 —— 光通信领域近期动态:万通发展拟控股索尔思光电,Lumentum拟收购Cloud Light 有关分析师的申明,见本报告最后部分。其他重要信息披露见分析师申明之后部分,或请与您的投资代表联系。并请阅读本证券研究报告最后一页的免责申明。 2 信息披露 依据《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以下条款: 发布对具体股票作出明确估值和投资评级的证券研究报告时,公司持有该股票达到相关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应当在证券研究报告中向客户披露本公司持有该股票的情况, 就本证券研究报告中涉及符合上述条件的股票,向客户披露本公司持有该股票的情况如下: 截止本报告发布之日,东证资管、私募业务合计持有新易盛(300502,未评级)股票达到相关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 提请客户在阅读和使用本研究报告时充分考虑以上披露信息。 依据《 发 布证 券 研究 报 告暂 行 规定 》 以下条款: 发布对具体股票作出明确估值和投资评级的证券研究报告时,公司持有该股票达到相关上市公司 通信行业动态跟踪 —— 光通信领域近期动态:万通发展拟控股索尔思光电,Lumentum拟收购Cloud Light 有关分析师的申明,见本报告最后部分。其他重要信息披露见分析师申明之后部分,或请与您的投资代表联系。并请阅读本证券研究报告最后一页的免责申明。 3 Tabl e_Disclai mer 分析师申明 每位负责撰写本研究报告全部或部分内容的研究分析师在此作以下声明: 分析师在本报告中对所提及的证券或发行人发表的任何建议和观点均准确地反映了其个人对该证券或发行人的看法和判断;分析师薪酬的任何组成部分无论是在过去、现在及将来,均与其在本研究报告中所表述的具体建议或观点无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关系。 投资评级和相关定义 报告发布日后的12个月内行业或公司的涨跌幅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的涨跌幅为基准(A 股市场基准为沪深 300 指数,香港市场基准为恒生指数,美国市场基准为标普 500 指数); 公司投资评级的量化标准 买入:相对强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15%以上; 增持:相对强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5%~15%; 中性:相对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在-5%~+5%之间波动; 减持:相对弱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在-5%以下。 未评级 —— 由于在报告发出之时该股票不在本公司研究覆盖范围内,分析师基于当时对该股票的研究状况,未给予投资评级相关信息。 暂停评级 —— 根据监管制度及本公司相关规定,研究报告发布之时该投资对象可能与本公司存在潜在的利益冲突情形;亦或是研究报告发布当时该股票的价值和价格分析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缺乏足够的研究依据支持分析师给出明确投资评级;分析师在上述情况下暂停对该股票给予投资评级等信息,投资者需要注意在此报告发布之前曾给予该股票的投资评级、盈利预测及目标价格等信息不再有效。 行业投资评级的量化标准: 看好:相对强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5%以上; 中性:相对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在-5%~+5%之间波动; 看淡:相对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在-5%以下。 未评级:由于在报告发出之时该行业不在本公司研究覆盖范围内,分析师基于当时对该行业的研究状况,未给予投资评级等相关信息。 暂停评级:由于研究报告发布当时该行业的投资价值分析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缺乏足够的研究依据支持分析师给出明确行业投资评级;分析师在上述情况下暂停对该行业给予投资评级信息,投资者需要注意在此报告发布之前曾给予该行业的投资评级信息不再有效。 HeadertTabl e_Discl ai mer 免责声明 本证券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本报告”)由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制作及发布。 本报告仅供本公司的客户使用。本公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本公司的当然客户。本报告的全体接收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本报告被转发给他人。 本报告是基于本公司认为可靠的且目前已公开的信息撰写,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客户也不应该认为该信息是准确和完整的。同时,本公司不保证文中观点或陈述不会发生任何变更,在不同时期,本公司可发出与本报告所载资料、意见及推测不一致的证券研究报告。本公司会适时更新我们的研究,但可能会因某些规定而无法做到。除了一些定期出版的证券研究报告之外,绝大多数证券研究报告是在分析师认为适当的时候不定期地发布。 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并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也没有考虑到个别客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求。客户应考虑本报告中的任何意见或建议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若有必要应寻求专家意见。本报告所载的资料、工具、意见及推测只提供给客户作参考之用,并非作为或被视为出售或购买证券或其他投资标的的邀请或向人作出邀请。 本报告中提及的投资价格和价值以及这些投资带来的收入可能会波动。过去的表现并不代表未来的表现,未来的回报也无法保证,投资者可能会损失本金。外汇汇率波动有可能对某些投资的价值或价格或来自这一投资的收入产生不良影响。那些涉及期货、期权及其它衍生工具的交易,因其包括重大的市场风险,因此并不适合所有投资者。 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投资者自主作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任何形式的分享证券投资收益或者分担证券投资损失的书面或口头承诺均为无效。 本报告主要以电子版形式分发,间或也会辅以印刷品形式分发,所有报告版权均归本公司所有。未经本公司事先书面协议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发或公开传播本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将报告内容作为诉讼、仲裁、传媒所引用之证明或依据,不得用于营利或用于未经允许的其它用途。 经本公司事先书面协议授权刊载或转发的,被授权机构承担相关刊载或者转发责任。不得对本报告进行任何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 提示客户及公众投资者慎重使用未经授权刊载或者转发的本公司证券研究报告,慎重使用公众媒体刊载的证券研究报告。 HeadertTabl e_Address 东方证券研究所 地址: 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26楼 电话: 021-63325888 传真: 021-63326786 网址: www.dfzq.com.cn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相关主管机关核准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据此开展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机构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正在或将要与本研究报告所分析的企业发展业务关系。因此,投资者应当考虑到本公司可能存在对报告的客观性产生影响的利益冲突,不应视本证券研究报告为作出投资决策的唯一因素。 Tabl e_Disclai m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