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GEM(「GEM」)之特色 GEM為投資風險較其他於聯交所上市之公司為高之中小型公司提供上市之市場。有意投資之人士應了解投資於該等公司之潛在風險,並應經過審慎周詳之考慮後方作出投資決定。 由於GEM上市之公司通常為中小型公司,在GEM買賣之證券可能會較在聯交所主板買賣之證券承受較大之市場波動風險,同時無法保證在GEM買賣之證券會有高流通量之市場。 香 港 交 易 及 結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以 及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對 本 報 告 之 內 容 概 不 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報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本報告乃根據GEM證券上市規則(「GEM上市規則」)提供有關金威醫療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之資料,本公司董事(「董事」)願就本報告之內容共同及個別承擔全部責任。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據彼等所深知及確信,本報告所載之資料於各重大方面均屬準確完整,且無誤導或欺騙成分,而本報告亦無遺漏其他事實,以致本報告所載任何陳述或本報告有所誤導。 摘要 •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本集團錄得總收益約26,125,000港元,較二零二二年同期約28,400,000港元,減少約8.01%。•截 至 二 零 二 三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止 六 個 月,本 集 團 之 毛 利 率 約 為74.22%,較 二 零二二年同期之81.74%,減少約7.52個百分點。•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本集團錄得本公司擁有人應佔虧損約7,160,000港元(二零二二年:本公司擁有人應佔虧損約6,710,000港元)。•董 事 不 建 議 就 截 至 二 零 二 三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止 六 個 月 派 發 股 息(二 零 二 二 年:無)。 中期業績(未經審核) 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欣然公佈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三個月及六個月之未經審核簡明綜合業績,連同二零二二年同期之未經審核比較數字如下: 簡明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簡明綜合財務狀況表 簡明綜合權益變動表 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附註: (a)其他儲備指就一間附屬公司的額外股權(並無導致於該附屬公司的控制權出現整體變動)支付的代價與應佔負債╱資產淨值的賬面值之間的差額。 (b)特別儲備指本公司所收購附屬公司繳足資本之股份面值與本公司於附屬公司的所有權出現變動時收購共同控制下之附屬公司的成本之間的差額。 (c)匯兌儲備包括因換算香港境外業務的財務報表而產生的所有匯兌差額。 (d)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相關法律及法規之規定,於中國成立之本公司附屬公司須撥出10%除稅後溢利為法定盈餘儲備基金(除非儲備結餘已達至附屬公司繳足資本之50%)。待董事會及有關政府當局批准後,儲備基金僅可用作抵銷累計虧損或增加資本。 簡明綜合現金流量表 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附註(未經審核) 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1.公司資料 金威醫療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於二零零一年五月二十八日在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為一間獲豁免有限公司。本公司股份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GEM(「GEM」)上市。本公司註冊辦事處設於the offices of Tricor Services (Cayman Islands) Limited, Third Floor, Century Yard,Cricket Square, P.O. Box 902, Grand Cayman, KY1-1103, Cayman Islands。本公司於香港之總辦事處及主要營業地點位於香港干諾道中168-200號信德中心西座33樓3309室。 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乃以本公司之功能貨幣港元(「港元」)呈列,而其大部份附屬公司之功能貨幣為人民幣(「人民幣」)。除另有指明外,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以千港元(千港元)呈列。 本公司為一間投資控股公司,而其附屬公司(連同本公司,「本集團」)主要從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提供綜合性醫院服務。 2.編製基準及主要會計政策 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之未經審核簡明綜合中期財務報表(「中期財務報表」)乃按照香港會計師公會(「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之香港會計準則(「香港會計準則」)第34號「中期財務報告」以及聯交所GEM證券上市規則(「GEM上市規則」)第18章之適用披露規定而編製。 除若干金融工具乃按公平值(倘適用)計量外,中期財務報表乃按歷史成本基準編製。 除因應用新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而導致的會計政策變動外,於編製該等中期財務報表時,管理層於應用本集團之會計政策時作出之重大判斷及估計不明朗因素之主要來源,與截至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綜合財務報表所應用者相同。 3.主要會計政策 於本中期期間,本集團於編製本集團之簡明綜合財務報表時,已首次應用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的下列香港財務報告準則修訂本,該等修訂本於二零二三年一月一日開始之本集團年度期間強制生效: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7號(包括二零二零年十月及二零二二年二月之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7號修訂本)保險合約香港會計準則第1號及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實務報告第2號修訂本會計政策的披露香港會計準則第8號修訂本會計估計的定義香港會計準則第12號修訂本與單一交易產生之資產及負債相關的遞延稅項香港會計準則第12號修訂本國際稅收改革-支柱二立法模板 應用此等新訂及香港財務報告準則修訂本對本集團於本期間及╱或過往期間之財務狀況及財務表現及╱或於中期財務報表所載之披露並無重大影響。 本集團並無應用任何已頒佈但尚未生效之新訂及香港財務報告準則修訂本。應用此等新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對本集團之簡明綜合財務報表並無重大影響。 4.收益 收益指本期間內提供綜合性醫院服務產生之收益。本集團於期內收益之分析如下: 收益 提供綜合性醫院服務 5.分類資料 向主要營運決策者(「主要營運決策者」)內部呈報以作資源分配及評核分類表現之資料,乃著重於所交付或提供之貨品或服務類型。本集團主要於中國從事提供綜合性醫院服務業務。主要營運決策者已決定將提供綜合性醫院服務以及提供醫療及醫院管理服務合併為一個單一經營分類以更有效地管理及檢討醫院相關業務之表現。該等分部乃本集團呈報其分類資料之基礎。 5.分類資料-續 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本集團僅於中國從事提供綜合性醫院服務業務。並無向主要經營決策者定期提供按工程、資產及負債類別劃分的本集團業績或分析以作審閱。此外,本集團的所有收益均源自中國,而本集團的所有資產及負債主要位於中國。因此,概無呈列任何業務或地區分類資料。 6.經營業務虧損 7.財務費用 8.稅項 由於本集團於本期間內並無來自香港營運之應課稅溢利,故於中期財務報表中並無作出香港利得稅撥備(二零二二年:無)。 本公司已就來自於中國之綜合性醫院服務所產生之溢利作出約25%之企業所得稅撥備(二零二二年:約25%)。 9.每股虧損 盈利 股份數目 截 至 二 零 二 三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止 三 個 月 之 每 股 基 本 虧 損 乃 根 據 本 公 司 擁 有 人 應 佔 期 內 虧 損 約3,309,000港元(二零二二年:本公司擁有人應佔虧損約2,756,000港元)及普通股加權平均數受股份合併的影響後由約2,818,249,944調整為563,649,988股股份計算。二零二二年(經重列) 截 至 二 零 二 三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止 六 個 月 之 每 股 基 本 虧 損 乃 根 據 本 公 司 擁 有 人 應 佔 期 內 虧 損 約7,161,000港元(二零二二年:本公司擁有人應佔虧損約6,710,000港元)及普通股加權平均數受股份合併的影響後由約2,818,249,944調整為563,649,988股股份計算。二零二二年(經重列) 截 至 二 零 二 三 年 及 二 零 二 二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止 三 個 月 期 間,及 截 至 二 零 二 三 年 及 二 零 二 二 年 九 月三 十 日 止 六 個 月 期 間,於 計 算 每 股 攤 薄 虧 損 時,並 無 假 設 分 別 於 二 零 二 三 年 及 二 零 二 二 年 九 月三十日存在之可換股票據及尚未行使購股權已獲行使,原因為行使可換股票據及購股權將減少每股虧損,因此具反攤薄作用。 本集團與綜合性醫院以及醫療及醫院管理服務客戶之付款期限一般為0至30日。以下為於報告期末之貿易應收款項總額按發票日期之賬齡分析: 11.股本 於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未經審核) 於二零二二年四月一日(經審核)、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經審核)及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經審核)股份合併(附註(ii)) 於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未經審核) 每股面值0.01港元(於股份合併前)及每股面值0.05港元(於股份合併後)之無投票權可換股優先股(附註(i)) 於二零二二年四月一日(經審核)、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經審核)及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經審核)股份合併(附註(ii)) 11.股本-續 附註: (i)可換股優先股為無投票權股份及不可贖回。可換股優先股持有人有權獲發與普通股持有人相同之股息。此外,可換股優先股持有人有權隨時按1:1之比率按換股價將可換股優先股轉換成本公司普通股。換股價僅於發生若干攤薄事項時方可予以調整。 (ii)於二零二三年八月九日,本公司董事建議按照(i)將本公司當時現有股本中每五(5)股每股面值0.01港元之已發行及未發行普通股(「現有股份」)合併為一(1)股每股面值0.05港元之合併普通股(「合併股份」);及(ii)將本公司當時現有股本中每五(5)股每股面值0.01港元之已發行及未發行無投票權可換股優先股(「現有優先股」)合併為一(1)股每股面值0.05港元之合併可換股優先股(「合併優先股」)的基準實施股份合併。 於本公司股東通過批准股份合併之普通決議案及達成股份合併之所有先決條件後,股份合併 已 於 二 零 二 三 年 九 月 十 三 日 生 效。有 關 股 份 合 併 之 進 一 步 詳 情 載 於 本 公 司 日 期 為 二 零二三年八月二十三日之通函以及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三年八月九日、二零二三年九月十一日及二零二三年九月十二日之公告。 12.貿易及其他應付款項 12.貿易及其他應付款項-續 購買若干貨品之平均信貸期介乎30至90日。以下為於報告期末之貿易應付款項按發票日期之賬齡分析: 二零二三年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三月三十一日千港元千港元(未經審核)(經審核) 0至90日91至180日181至365日超過365日 13.股息 董事不建議就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派發股息(二零二二年:無)。 14.關連人士交易 於報告期內,除於中期財務報表內其他部分詳述之該等交易及結餘外,本集團曾與關連人士進行下列重大交易,而董事認為,該等交易乃於本集團之日常業務過程中進行: a)主要管理人員 期內,主要管理人員之薪酬(包括已支付予本公司董事及其他主要管理層成員之金額)如下: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 財務回顧 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六個月(「回顧期間」),本集團業務營運錄得營業額約26,125,000港元(二零二二年:約28,400,000港元),較去年同期減少約8.01%。 於回顧期間,銷售及分銷開支約為3,519,000港元(二零二二年:約3,581,000港元),相當於減少約1.73%。 於回顧期間,行政開支約為21,881,000港元(二零二二年:約25,503,000港元),相當於減少約14.2%。該減少主要歸因於員工成本減少。 於回顧期間,本集團錄得本公司擁有人應佔虧損約7,161,000港元(二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