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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威医疗中期报告2025/2026

2025-12-29港股财报静***
金威医疗中期报告2025/2026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GEM(「GEM」)之特色 GEM為投資風險較其他於聯交所上市之公司為高之中小型公司提供上市之市場。有意投資之人士應了解投資於該等公司之潛在風險,並應經過審慎周詳之考慮後方作出投資決定。 由於GEM上市之公司通常為中小型公司,在GEM買賣之證券可能會較在聯交所主板買賣之證券承受較大之市場波動風險,同時無法保證在GEM買賣之證券會有高流通量之市場。 香 港 交 易 及 結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以 及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對 本 報 告 之 內 容 概 不 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報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本報告乃根據GEM證券上市規則(「GEM上市規則」)提供有關金威醫療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之資料,本公司董事(「董事」)願就本報告之內容共同及個別承擔全部責任。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據彼等所深知及確信,本報告所載之資料於各重大方面均屬準確完整,且無誤導或欺騙成分,而本報告亦無遺漏其他事宜,以致本報告所載任何陳述或本報告有所誤導。 摘要 •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本集團錄得總收益約10,500,000港元,而二零二四年同期約10,435,000港元,與同期錄得之收益水平相若。•截 至 二 零 二 五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止 六 個 月,本 集 團 之 毛 利 率 約 為79.37%,較 二 零二四年同期之78.40%。•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本集團錄得本公司擁有人應佔虧損約2,671,000港元(二零二四年: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溢利約7,602,000港元),扭盈為虧乃主要由於並無確認出售附屬公司的一次性收益,而同期確認此類收益約10,458,000港元。•董 事 不 建 議 就 截 至 二 零 二 五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止 六 個 月 派 發 股 息(二 零 二 四 年:無)。 中期業績(未經審核) 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公佈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之未經審核簡明綜合業績,連同二零二四年同期之未經審核比較數字如下: 簡明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本期間其他全面開支,扣除稅項: 其後可能重新分類至損益之項目:換算海外經營業務之匯兌差額(163)(332) 簡明綜合財務狀況表 於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 簡明綜合權益變動表 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附註: (a)其他儲備指就一間附屬公司的額外股權(並無導致於該附屬公司的控制權出現整體變動)支付的代價與應佔負債╱資產淨值的賬面值之間的差額。 (b)特別儲備指本公司所收購附屬公司繳足資本之股份面值與本公司於附屬公司的所有權出現變動時收購共同控制下之附屬公司的成本之間的差額。 (c)匯兌儲備包括因換算香港境外業務的財務報表而產生的所有匯兌差額。 (d)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相關法律及法規之規定,於中國成立之本公司附屬公司須撥出10%除稅後溢利為法定盈餘儲備基金(除非儲備結餘已達至附屬公司繳足資本之50%)。待董事會及有關政府當局批准後,儲備基金僅可用作抵銷累計虧損或增加資本。 簡明綜合現金流量表 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附註(未經審核) 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1.公司資料 金威醫療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於二零零一年五月二十八日在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為一間獲豁免有限公司。本公司股份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GEM(「GEM」)上市。本公司註冊辦事處設於the offices of Tricor Services (Cayman Islands) Limited, Third Floor, Century Yard,Cricket Square, P.O. Box 902, Grand Cayman, KY1-1103, Cayman Islands。本公司於香港之總辦事處及主要營業地點位於香港干諾道中168-200號信德中心招商局大廈21樓2101室。 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乃以本公司之功能貨幣港元(「港元」)呈列,而其大部分附屬公司之功能貨幣為人民幣(「人民幣」)。除另有指明外,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以千港元(千港元)呈列。 本公司為一間投資控股公司,而其附屬公司(連同本公司,「本集團」)主要從事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提供綜合性醫院服務。 2.編製基準及主要會計政策 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之未經審核簡明綜合中期財務報表(「中期財務報表」)乃按照香港會計師公會(「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之香港會計準則(「香港會計準則」)第34號「中期財務報告」以及聯交所GEM證券上市規則(「GEM上市規則」)第18章之適用披露規定而編製。 除若干金融工具乃按公平值(倘適用)計量外,中期財務報表乃按歷史成本基準編製。 除因應用新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而導致的會計政策變動外,於編製該等中期財務報表時,管理層於應用本集團之會計政策時作出之重大判斷及估計不明朗因素之主要來源與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綜合財務報表所應用者相同。 3.主要會計政策 於本中期期間,本集團於編製本集團之簡明綜合財務報表時,已首次應用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的下列香港財務報告準則修訂本,該等修訂本於二零二五年一月一日開始之本集團年度期間強制生效: 應用此等新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及其修訂本對本集團於本期間及╱或過往期間之財務狀況及財務表現及╱或於中期財務報表所載之披露並無重大影響。 本集團並無應用任何已頒佈但尚未生效之新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及其修訂本。應用此等新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對本集團之簡明綜合財務報表並無重大影響。 4.收益 收益指本期間內提供綜合性醫院服務產生之收益。本集團於期內收益之分析如下: 收益提供綜合性醫院服務 5.分類資料 向主要營運決策者(「主要營運決策者」)內部呈報以作資源分配及評核分類表現之資料,乃著重於所交付或提供之貨品或服務類型。本集團主要於中國從事提供綜合性醫院服務業務。主要營運決策者已決定將提供綜合性醫院服務以及提供醫療及醫院管理服務合併為一個單一經營分類以更有效地管理及檢討醫院相關業務之表現。該等分部乃本集團呈報其分類資料之基礎。 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本集團僅於中國從事提供綜合性醫院服務業務。並無向主要營運決策者定期提供按工程、資產及負債類別劃分的本集團業績之分析以作審閱。此外,本集團的所有收益均源自中國,而本集團的所有資產及負債主要位於中國。因此,概無呈列任何業務或地區分類資料。 7.財務費用 8.稅項 由於本集團於本期間內並無來自香港營運之應課稅溢利,故於中期財務報表中並無作出香港利得稅撥備(二零二四年:無)。 本公司已就來自於中國之綜合性醫院服務所產生之溢利作出約25%之企業所得稅撥備(二零二四年:約25%)。 9.每股虧損 盈利 股份數目 為計算每股基本虧損採用之普通股加權平均數-已發行普通股-已發行優先股 截 至 二 零 二 五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止 六 個 月 之 每 股 基 本 虧 損 乃 根 據 本 公 司 擁 有 人 應 佔 期 內 虧 損 約2,761,000港 元(二 零 二 四 年:本 公 司 擁 有 人 應 佔 溢 利 約7,602,000港 元)及 普 通 股 加 權 平 均 數 約1,127,299,976股股份(二零二四年:563,649,988股股份)計算。 截 至 二 零 二 五 年 及 二 零 二 四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止 三 個 月 期 間,及 截 至 二 零 二 五 年 及 二 零 二 四 年 九 月三 十 日 止 六 個 月 期 間,於 計 算 每 股 攤 薄 虧 損 時,並 無 假 設 分 別 於 二 零 二 五 年 及 二 零 二 四 年 九 月三十日存在之可換股票據及尚未行使購股權已獲行使,原因為行使可換股票據及購股權將減少每股虧損,因此具反攤薄作用。 本集團與綜合性醫院以及醫療管理服務客戶之付款期限一般為0至30日。以下為於報告期末之貿易應收款項總額按發票日期之賬齡分析: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三月三十一日千港元千港元(未經審核)(經審核) 11.股本 附註: (a)於二零二五年三月十四日,本公司宣佈建議以認購價每股供股股份0.05港元按每持有一(1)股 當 時 已 發 行 現 有 股 份 獲 配 發 一(1)股 供 股 股 份 之 基 準 進 行 供 股。於 二 零 二 五 年 六 月 三 十日,本公司透過供股方式按認購價每股0.05港元配發及發行563,649,988股股份,據此本公司已發行股本數目增加至1,146,999,976股。供股所得款項淨額約為26,700,000港元。 購買若干貨品之平均信貸期介乎30至90日。以下為於報告期末之貿易應付款項按發票日期之賬齡分析: 13.股息 董事不建議就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派付股息(二零二四年:無)。 14.關連人士交易 於報告期內,除於中期財務報表內其他部分詳述之該等交易及結餘外,本集團曾與關連人士進行下列重大交易,而董事認為,該等交易乃於本集團之日常業務過程中進行: a)主要管理人員 期內,主要管理人員之薪酬(包括已支付予本公司董事及其他主要管理層成員之金額)如下: 短期僱員福利以股份為基礎付款之開支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 財務回顧 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六個月(「回顧期間」),本集團業務營運錄得營業額約10,50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約10,435,000港元),與二零二四年同期(「同期」)錄得之收益水平相若。 於回顧期間,銷售及分銷開支約為2,582,000港元(二零二四年:約1,549,000港元),增幅 約 為66.69%。該 增 加 乃 主 要 由 於 本 期 間 與 網 絡 推 廣 及 營 銷 服 務 有 關 之 開 支 高 於 去年同期。 於回顧期間,行政開支約為8,722,000港元(二零二四年:約9,459,000港元),減幅約為7.79%,與同期錄得之行政開支水平相若。 於回顧期間,本集團錄得本公司擁有人應佔虧損約2,671,000港元(二零二四年: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溢利約7,602,000港元)。由盈轉虧乃主要由於並無確認出售附屬公司的一次性收益,而同期確認此類收益約10,458,000港元。 業務回顧及展望 綜合性醫院服務 於回顧期間,本集團繼續從事綜合性醫院服務業務。於回顧期間,提供醫院管理服務貢獻之總營業額約為10,50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約10,435,000港元),與同期錄得之收益水平相若。 未來前景 展望未來,本集團於執行其戰略發展規劃時,將繼續採納嚴謹及有系統的方式。鑒於中國醫療行業不斷發展的格局,本集團持續關注患者人口統計、區域需求模式及監管動態的變動,並將謹慎調整其業務部署以應對有關變動,從而確保長期的經營韌性。 近年來,中國醫療市場的消費結構發生了顯著轉變。對高品質專科服務(尤其是於心血管健康、運動醫學、預防保健及健康老齡化等領域)的需求越來越傾向於提供更有利的政策環境及更成熟的醫療保健生態系統的地區。相反,以更傳統的「嚴肅醫學」為特徵的傳統大城市市場競爭加劇,監管標準不斷演變,患者偏好重新調整。隨著時間的推移,有關市場發展動態削弱了本集團在北京的過往業務的相對優勢,尤其是於過往構成本集團收入來源的核心組成部分的若干手術專科方面。 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五年四月十七日之通函(「該通函」),內容有關(其中包括)本公司按於記錄日期每持有一股現有股份獲發一股供股股份之基準進行供股。如該通函所披露,本集團原預期於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之前物色恢復北京惠城醫院有限公司(「北京惠城」)營運的合適場地。然而,鑑於市場狀況變化、傳統大都市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