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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全国城市空气质量报告

2023-10-03-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落***
2023年9月全国城市空气质量报告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2023年10月3日 一、339个城市空气质量状况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及修改单评价,2023年9月,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2.0%,轻度污染天数比例为7.5%,中度污染天数比例为0.3%,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0.1%。与去年同期相比,优良天数比例上升10.9个百分点,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下降0.1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19μg/m3,同比下降13.6%;PM10平均浓度为36μg/m3,同比下降21.7%;SO2平均浓度为8μg/m3,同比下降11.1%;NO2平均浓度为17μg/m3,同比下降10.5%;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平均为0.8mg/m3,同比持平;O3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浓度平均为137μg/m3,同比下降12.2%。 二、168个城市空气质量 (一)总体状况 2023年9月168个城市(城市名单见说明1,以下简称168城市)平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6.0%,同比上升14.0个百分点。其中,海口、厦门、拉萨等37个城市的优良天数比例为100%,珠海、舟山、惠州等88个城市的优良天数比例在80%~100%之间,武汉、周口、漯河等43个城市优良天数比例在50%~80%之间,超标天数中以O3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最多,其次是PM2.5。 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20位城市依次是淄博、石家庄、太原、阳泉、天津、临汾、唐山、邢台、济南、保定、滨州、德州、廊坊、枣庄、晋中、沧州、邯 郸、安阳、鹤壁和新乡;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的20位城市依次是海口、厦门、拉萨、珠海、舟山、福州、惠州、贵阳、黄山、深圳、台州、丽水、中山、张家口、温州、盐城、南宁、哈尔滨、昆明和长春。 (二)主要污染物状况 2023年9月,168城市PM2.5、PM10和NO2浓度同比有所下降、环比有所上升;O3浓度同比、环比均有所下降;SO2浓度同比有所下降、环比持平;CO浓度同比、环比均持平。其中: PM2.5月 均 浓 度 范 围 为8μg/m³~38μg/m³, 平 均 浓 度 为23μg/m³,同比下降11.5%,环比上升21.1%。 PM10月 均 浓 度 范 围 为15μg/m³~66μg/m³, 平 均 浓 度 为41μg/m³,同比下降22.6%,环比上升17.1%。 SO2月均浓度范围为2μg/m³~18μg/m³,平均浓度为7μg/m³,同比下降22.2%,环比持平。 NO2月均浓度范围为6μg/m³~37μg/m³,平均浓度为20μg/m³,同比下降13.0%,环比上升25.0%。 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范围为0.4mg/m³~1.6mg/m³,平均浓度为0.8mg/m³,同比持平,环比持平。 O3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浓度范围为102μg/m³~214μg/m³,平均浓度为158μg/m³,同比下降10.2%,环比下降3.1%。 三、重点区域空气质量 (一)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空气质量状况 2023年9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平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66.3%,同比上升13.2个百分点。其中,长治、濮阳、阳泉3个城市的优良天数比例在80%~100%之间,北京、鹤壁、太原等25个城市的优良天数比例在50%~80%之间。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0.0%,同比持平。超标天数中以O3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最多,其次是PM2.5。 “2+26”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32μg/m³,同比持平,环比上升33.3%;PM10平均浓度为58μg/m³,同比下降18.3%,环比上升34.9%;SO2平均浓度为8μg/m³,同比下降27.3%,环比上升33.3%;NO2平均浓度为26μg/m³,同比下降13.3%,环比上升52.9%;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平均浓度为1.0mg/m³,同比持平,环比上升11.1%;O3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平均浓度为185μg/m³,同比下降6.1%,环比上升1.6%。 北京市优良天数比例为76.7%,同比上升13.4个百分点,未发生重度及以上 污染天,主要污 染物O3。PM2.5平均浓度为29μg/m³,同比下降3.3%,环比上升26.1%;PM10平均浓度为48μg/m³,同比下降22.6%,环比上升26.3%;SO2平均浓度为3μg/m³,同比持平,环比持平;NO2平均浓度为22μg/m³,同比下降8.3%,环比上升46.7%;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平均浓度为 0.8mg/m³,同比持平,环比持平;O3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平均浓度为175μg/m³,同比下降17.5%,环比上升3.6%。 总体来看,9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环境空气中PM10、SO2、NO2和O3浓度同比有所下降、环比有所上升;PM2.5和CO浓度同比持平、环比有所上升。 (二)长三角地区空气质量状况 2023年9月,长三角地区41个城市平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9.3%,同比上升9.9个百分点。其中,黄山、台州、丽水等7个城市的优良天数比例为100%,舟山、宁波、铜陵等31个城市的优良天数比例在80%~100%之间,常州、徐州、湖州3个城市的优良天数比例在50%~80%之间。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0.0%,同比持平。超标天数全部以O3为首要污染物。 长三角地区41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21μg/m³,同比持平,环比上升10.5%;PM10平均浓度为35μg/m³,同比下降18.6%,环比上升6.1%;SO2平均浓度为6μg/m³,同比下降14.3%,环比持平;NO2平均浓度为18μg/m³,同比下降10.0%,环比上升20.0%;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平均浓度为0.8mg/m³,同比上升14.3%,环比上升14.3%;O3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平均浓度为157μg/m³,同比下降7.6%,环比下降8.2%。 上海市优良天数比例为93.3%,同比持平,未发生重度及以上污染天,主要污染物O3。PM2.5平均浓度为19μg/m³,同比上升18.8%,环比上升11.8%;PM10平均浓度为30μg/m³,同比下降6.2%, 环比持平;SO2平均浓度为7μg/m³,同比上升40.0%,环比持平;NO2平均浓度为25μg/m³,同比上升13.6%,环比上升38.9%;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平均浓度为1.0mg/m³,同比上升25.0%,环比上升25.0%;O3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平均浓度为138μg/m³,同比上升7.8%,环比下降16.4%。 总体来看,9月长三角地区环境空气中PM2.5浓度同比持平、环比有所上升;PM10和NO2浓度同比有所下降、环比有所上升;SO2浓度同比有所下降、环比持平;O3浓度同比、环比均有所下降;CO浓度同比、环比均有所上升。 (三)汾渭平原空气质量状况 2023年9月,汾渭平原11个城市平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6.7%,同比上升4.0个百分点。其中,铜川、渭南2个城市的优良天数比例为100%,三门峡、运城、吕梁等7个城市的优良天数比例在80%~100%之间,洛阳、晋中2个城市的优良天数比例在50%~80%之间。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0.0%,同比持平。超标天数中以O3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最多,其次是PM10。 汾渭平原11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26μg/m³,同比下降21.2%,环比上升18.2%;PM10平均浓度为48μg/m³,同比下降27.3%,环比上升14.3%;SO2平均浓度为7μg/m³,同比下降12.5%,环比上升16.7%;NO2平均浓度为24μg/m³,同比下降22.6%,环比上升26.3%;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平均浓度为0.9mg/m³,同 比持平,环比上升12.5%;O3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平均浓度为161μg/m³,同比持平,环比下降5.8%。 总体来看,9月汾渭平原环境空气中PM2.5、PM10、SO2和NO2浓度同比有所下降、环比有所上升;CO浓度同比持平、环比有所上升;O3浓度同比持平、环比有所下降。 【说明】 1.168个城市包括京津冀及周边地区54个城市、长三角地区41个城市、汾渭平原11个城市、成渝地区16个城市、长江中游城市群22个城市、珠三角区域9个城市,以及其他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15个城市。 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六项污染物浓度限值如下表所示: 3.自2014年1月起,城市O3日最大8小时浓度的统计方法按照《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663-2013)有关要求进行统计,即采用点位平均方法。 4.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是描述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状况的无量纲指数,它综合考虑了SO2、NO2、PM10、PM2.5、CO、O3等六项污染物的污染程度,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数值越大表明综合污染程度越重。城市月评价的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计算方法如下: (a)计算各污染物的统计量浓度值 统计各城市的SO2、NO2、PM10、PM2.5的月均浓度,并统计一氧化碳(CO)日均值的第95百分位数以及臭氧(O3)日最大8小时值的第90百分位数。 (b)计算各污染物的单项指数 污染物i的单项指数iI按(式1)计算: (式1) 式中:iC——污染物i的浓度值,当i为SO2、NO2、PM10及PM2.5时,iC为月均值,当i为CO和O3时,iC为特定百分位数浓度值; iS——污染物i的年均值二级标准(当i为CO时,为日均值二级标准;当i为O3时,为8小时均值二级标准)。 (c)计算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sumI 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的计算需涵盖全部六项污染物,计算方法如(式2)所示: (式2) 式中:sumI——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 iI——污染物i的单项指数,i包括全部六项指标。 当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相同时,排名以并列计。 附表22023年9月168城市PM2.5月均浓度排名情况 附表32023年9月168城市PM10月均浓度排名情况 附表72023年9月168城市O3-8H-90per浓度排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