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936 ) 2公司資料 3中期財務報告審閱報告 4簡明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5簡明綜合財務狀況表 7簡明綜合權益變動表 8簡明綜合現金流量表 9未經審核中期財務報告附註 公司資料 徐小伍先生(主席)李永軍先生刁英峰先生 郭英成先生(主席)鄭威先生(行政總裁)李健萍女士 李永軍先生(主席)郭英成先生刁英峰先生 徐小伍先生李永軍先生刁英峰先生 盤頊貞女士 郭英成先生(主席)徐小伍先生李永軍先生 鄭威先生盤頊貞女士 Windward 3, Regatta Office ParkP.O. Box 1350Grand Cayman KY1-1108Cayman Islands 香港渣打銀行(香港)有限公司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大華銀行有限公司東亞銀行有限公司新加坡大華銀行有限公司 香港銅鑼灣希慎道33號利園一期19樓1901室 天職香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Ocorian Trust (Cayman) LimitedWindward 3, Regatta Office ParkP.O. Box 1350Grand Cayman KY1-1108Cayman Islands https://kaisa-capital.com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 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香港夏愨道16號遠東金融中心17樓 936 10,000股股份 中期財務報告審閱報告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我們已審閱列載於第4頁至第27頁佳兆業資本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貴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統稱「貴集團」)的中期財務報告,此中期財務報告包括於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的簡明綜合財務狀況表及截至該日止六個月期間的簡明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簡明綜合權益變動表及簡明綜合現金流量表,以及若干解釋性附註。《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規定,就中期財務資料擬備的報告必須符合該規則的相關條文以及香港會計師公會(「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的《香港會計準則》第34號「中期財務報告」(「香港會計準則第34號」)。貴公司董事須負責根據香港會計準則第34號「中期財務報告」擬備及列報本中期財務報告。我們的責任是根據我們的審閱對中期財務報告作出結論,並按照我們協定的委聘條款僅向閣下(作為整體)報告我們的結論,除此之外別無其他目的。我們不會就本報告的內容向任何其他人士負上或承擔任何責任。 我們已根據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的《香港審閱準則》第2410號「由實體的獨立核數師執行中期財務資料審閱」(「香港審閱準則第2410號」)進行審閱。審閱中期財務資料包括主要向負責財務和會計事務的人員作出查詢,及應用分析性和其他審閱程序。審閱的範圍遠較根據《香港審計準則》進行審計的範圍為小,故不能令我們可保證我們將知悉在審計中可能被發現的所有重大事項。因此,我們不會發表審計意見。 按照我們的審閱,我們並無發現任何事項,令我們相信中期財務報告未有在各重大方面根據香港會計準則第34號擬備。 本中期財務報告內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期間的具比較性簡明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簡明綜合權益變動表、簡明綜合現金流量表以及相關註釋並未根據香港審閱準則第2410號審閱。 執業會計師香港,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執業證書編號P05720 未經審核中期財務報告附註 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1. 佳兆業資本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為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獲豁免有限公司。本公司註冊辦事處的地址為Windward 3, Regatta Office Park, P.O. Box 1350, Grand Cayman KY1-1108, Cayman Islands。香港主要營業地點為香港銅鑼灣希慎道33號利園一期19樓1901室。本公司為投資控股公司,其附屬公司(與本公司統稱「本集團」)主要從事(i)買賣建築機械及備件、出租經營租賃下的建築機械以及提供建築機械維修及保養服務(「建築設備業務」);及(ii)發展物業(「物業發展業務」)。 本公司已發行股份自二零一零年七月十九日起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主板上市。本公司的直接及最終控股公司分別為盛君集團有限公司(「盛君集團」)及佳兆業集團控股有限公司(「佳兆業集團」)。盛君集團於英屬處女群島(「英屬處女群島」)註冊成立。佳兆業集團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其已發行股份於聯交所主板上市。 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的中期財務報告(「中期財務報告」)是根據香港會計師公會(「香港會計師公會」)頒布的香港會計準則第34號「中期財務報告」(「香港會計準則第34號」)及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的適用披露條文編製。 於報告期末,本集團的流動負債超出其流動資產約83,406,000港元。本公司董事(「董事」)認為,本集團將能應付於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起計十二個月到期的財務責任,原因是獲本公司一名前主要股東提供財政支持,而經計及本集團目前及未來現金流量狀況,董事信納本集團將能於其財務責任到期時履行該等責任。因此,董事認為,按持續經營基準編製中期財務報告乃屬適當。 編製符合香港會計準則第34號的中期財務報告須運用若干判斷、估計及假設,其會影響政策的應用以及年初至今的資產及負債、收入及開支呈報金額。實際結果可能與該等估計有所差異。所運用的判斷及估計披露於附註4。 除另有指明者外,中期財務報告乃以港元(「港元」)呈列。中期財務報告的說明附註包含對理解本集團自刊發二零二二年年度財務報表(「二零二二年度財務報表」)以來所發生對財務狀況及業績變動而言屬重大的事件及交易的說明。中期財務報告並不包括根據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編製整套財務報表所需的所有資料,並應與二零二二年度財務報表一併閱讀。 若干比較數字已予重列,以符合本年度將歸類於其他收入及收益項下的貿易應收款項減值虧損淨額歸類入行政開支的呈列方式。 未經審核中期財務報告附註(續) 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2. 除因應用新訂及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而引致的會計政策變動外,編製中期財務報告所用會計政策及計算方法與二零二二年度財務報表所用者一致。 3. 於本中期期間,在編製本集團的中期財務報告時,本集團首次應用由香港會計師公會頒布的以下新訂及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其於二零二三年一月一日開始的本集團年度期間強制生效: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7號(包括二零二零年十月及二零二二年二月之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7號之修訂)保險合約香港會計準則第8號之修訂會計估計的定義香港會計準則第12號之修訂與單一交易產生的資產及負債有關的遞延稅項香港會計準則第12號之修訂國際稅務改革-支柱二示範規則 於本中期期間應用新訂及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對本集團本期間及過往期間的財務狀況和表現及╱或中期財務報告所載的披露並無重大影響。 4. 就編製中期財務報告而言,管理層在應用本集團的會計政策以及就估計不明朗因素的主要來源方面所作出的重大判斷,與二零二二年度財務報表所採用者相同。 5. 就資源分配及分部表現評估而向本公司執行董事(被確定為主要營運決策者(「主要營運決策者」))報告的資料,主要集中於所交付貨品或所提供服務的類別。 為方便管理,本集團現分為以下兩個經營分部: a.建築設備業務b.物業發展業務 該等經營分部乃按照內部報告的基準,並由本公司主要營運決策者(即本公司執行董事)定期審閱作資源分配及評估經營分部表現用途。各經營分部各自為一個業務分部及報告分部。 於本中期期間,具比較性的分部資料已予重列,以更準確地披露相關資料。 未經審核中期財務報告附註(續) 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5.(續) (a)提供予本集團執行董事的本集團可呈報分部資料載列如下: 未經審核中期財務報告附註(續) 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5.(續) 3,820 未經審核中期財務報告附註(續) 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5.(續) (b)下表的收益乃按本集團可呈報分部內的外界客戶所在的主要地區市場細分。表內亦載有於本集團可呈報分部內細分的資產及負債對賬。 未經審核中期財務報告附註(續) 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5.(續) (b)(續) 未經審核中期財務報告附註(續) 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5.(續) 422,447 為方便監控分部表現及於分部之間分配資源: •除 若 干 物 業、廠 房 及 設 備、若 干 使 用 權 資 產、若 干 預 付 款 項、按 金 及 其 他 應 收 款 項 以 及 若 干 現 金 及現金等值項目外,所有資產均分配至營運分部;及 •除 若 干 預 收 款 項、應 計 費 用 及 其 他 應 付 款 項、若 干 借 款、其 他 貸 款 以 及 若 干 租 賃 負 債 外,所 有 負 債均分配至營運分部。 未經審核中期財務報告附註(續) 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6. 六個月內本集團主要業務的收益如下: 未經審核中期財務報告附註(續) 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8. 未經審核中期財務報告附註(續) 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9. 10. 除所得稅前溢利已扣除╱(計入)下列項目: 未經審核中期財務報告附註(續) 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11. 就中國的集團實體而言,企業所得稅乃就相關附屬公司的估計應課稅溢利按適用稅率25%計提撥備。 就新加坡的集團實體而言,所得稅會就相關實體的估計應課稅溢利按適用稅率17%計提撥備。由於相關附屬公司於期內並無應課稅溢利及╱或相關附屬公司的估計應課稅溢利被自以往年度結轉的稅項虧損全數吸收,故並無計提有關撥備。 就 香 港 的 集 團 實 體 而 言,在 利 得 稅 兩 級 制 下,合 資 格 集 團 實 體 首2百 萬 港 元 溢 利 會 按 稅 率8.25%徵 稅,其 後2百萬港元以上的溢利則按16.5%徵稅。由於相關附屬公司於期內並無應課稅溢利及╱或相關附屬公司的估計應課稅溢利被自以往年度結轉的稅項虧損全數吸收,故並無計提有關撥備。 12. 本公司並無於本期間派付或宣派中期股息(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無)。 未經審核中期財務報告附註(續) 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13. (i) 每股基本盈利乃按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業績除以期內已發行普通股加權平均數計算: 由於截至二零二二年及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期間並無潛在攤薄的已發行普通股,故每股攤薄盈利與每股基本盈利相同。 14. 於本期間,本集團已增購物業、廠房及設備約1,819,000港元(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17,937,000港元)及使用權資產約60,581,000港元(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18,868,000港元)。 於本中期期間,本集團出售總賬面值約9,305,000港元(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無)的若干物業、廠房及設備以收取所得款項總額約9,023,000港元(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無),導致錄得出售虧損 約282,000港 元(截 至 二 零 二 二 年 六 月 三 十 日 止 六 個 月:無)。於 二 零 二 二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已 預 先 收 取 出 售相關按金約1,800,000港元。 未經審核中期財務報告附註(續) 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15. 16. 發展中物業包括用作收購若干土地的使用權,以於固定期限內作物業發展用途的成本。有關土地位於香港。土地使用權乃按為期50年的租約持有。 未經審核中期財務報告附註(續) 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於報告日期之貿易應收款項(扣除減值)基於發票日期的賬齡分析如下: 未經審核中期財務報告附註(續) 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17.(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