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浏览器禁用了JavaScript(一种计算机语言,用以实现您与网页的交互),请解除该禁用,或者联系我们。[国际证券委员会组织]:FR03/23 IOSCO标准实施监测(ISIM)与监管机构有关的原则(1-5) - 发现报告
当前位置:首页/其他报告/报告详情/

FR03/23 IOSCO标准实施监测(ISIM)与监管机构有关的原则(1-5)

FR03/23 IOSCO标准实施监测(ISIM)与监管机构有关的原则(1-5)

FEBRUARY2023FR / 03/2023IOSCO标准实施监测(ISIM)与监管机构有关的原则(1-5)董事会的国际证券委员会组织 2出版物的副本可从:国际证券委员会组织网站 www.iosco.org© 国际证券委员会组织 2023。保留所有权利。简短的摘录可以复制或翻译,前提是注明来源。 3内容1. 执行概要12. 背景33.目标、方法和评估团队64. 参与辖区75. 重要发现——原理原则96. 结论和建议57附件1 – 评估方法和问卷63附录2 -参与司法管辖区的列表64 11. 执行概要国际证监会组织评估委员会(AC)开发了国际证监会组织标准实施监测(ISIM),作为监测成员管辖区实施一套国际证监会组织原则和标准的工具。本报告列出了审计委员会进行的第二次ISIM审查的结果,该审查是对IOSCO与监管机构有关的原则(原则1-5)的前五项原则的审查。证券监管的目标和原则第2条(原则),为证券监管提供基本监管框架的核心要素。这些原则确立了监管机构的理想属性。一个拥有适当权力和资源的独立和负责任的监管机构对于确保实现证券监管的三个核心目标至关重要:•投资者的保护;•确保市场公平、高效和透明;和•减少系统性风险。《原则》考虑了监管机构的执法和市场监督工作,以及监管机构之间密切合作的必要性,这对于实现监管职能至关重要。监管机构在识别、监测、减轻和管理系统性风险、定期审查监管范围以及解决利益冲突和激励措施错位方面也发挥着重要作用。1 - 5,更准确地说,原则:原则1 - 监管机构的责任应清楚客观地陈述。原则2 - 监管机构在行使其职能和权力时应保持业务独立和负责。原则3 - 监管机构应拥有足够的权力、适当的资源和能力来履行其职能和行使其权力。原则4 - 监管机构应采用明确和一致的监管程序。原则5 - 监管机构的工作人员应遵守最高的专业标准,包括适当的保密标准。本次审查的主要目的是根据参与成员司法管辖区的自我评估,全面概述参与成员管辖区实施五项原则中每一项的情况。审查还旨在查明执行方面的差距以及执行这些原则的良好做法实例。1首个关于二级市场和其他市场原则的ISIM2https:// www.iosco.org/library/pubdocs/pdf/IOSCOPD561.pdf 2共有55个成员司法管辖区3参与了ISIM演习,来自新兴市场和发达市场的贡献,以及来自所有地区的均衡代表性。该审查最初基于参与司法管辖区截至2019年10月17日报告的实施进度。然而,由于COVID-19大流行,由于IOSCO为应对全球大流行而重新确定工作的优先级,该报告被推迟。该报告于 2022 年 4 月进行了事实核查。由于收到了大量新信息,报告进行了更新,并于 2022 年 10 月进行了第二次也是最后一次事实核查工作。自原定截止日期以来收到的与报告中提到的规则和条例有关的任何最新情况都已列入报告。重要发现根据参与司法管辖区报告的信息,审查发现,原则1-5在大多数参与成员司法管辖区的实施率普遍很高。审查注意到,已经观察到各种不同的执行办法,报告中提供了一些良好做法和实例。虽然实施情况因法域而异,但实施差距主要发生在新兴市场法域和新兴市场法域。原则1审查发现,对原则1的遵守率普遍很高。大多数参与的司法管辖区都有明确界定的责任、权力和权威。如果监管机构有权解释自己的权力,解释的标准是明确的,程序是透明的。在不止一个监管机构负责证券监管的情况下,有合作和沟通的安排,监管差距和差异有限。在监管机构的责任、权力和权威方面,已经为两个参与者查明了一些差距。原则2ISIM审查发现,参与的司法管辖区对这一原则的遵守情况各不相同。大多数法域自我评估自己在业务上是独立的,而审查为少数参与者确定了可能妨碍独立性的特点,包括为确保当局首长和理事会的独立性而制定的条件。同样,大多数与会者自我评估自己拥有稳定和持续的资金来源,而一些与会者指出,在其管辖范围内情况并非如此。还有与会者指出,有些法域在为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提供充分法律保护方面存在例外情况。在监管机构不受政治干预的运作独立性、缺乏稳定和持续的资金来源、适当的法律保护、首脑和理事会的独立性、问责制度和独立审查程序方面,查明了差距。3报告通篇使用管辖权一词来指代参与ISIM审查的IOSCO成员。有关55个参与司法管辖区的列表,请参阅附件2。 3原则3ISIM审查发现,总体而言,参与成员司法管辖区对原则3的实施程度很高。一般而言,参与者已表明他们有足够的权力、资源和能力来履行其职能和行使其权力。然而,审查小组在充分的权力、资金和留用工作人员战略方面发现了一些差距。原则4ISIM审查发现,总体而言,在实施原则4方面观察到了高水平的遵守情况。大多数参与者已经证明他们有明确和公平的程序,与公众协商,公开披露他们的政策,考虑到合规成本,并遵守程序公平,透明和保密的标准。然而,在明确的程序、程序的公平性和保密标准方面也注意到了一些差距。原则5ISIM审查发现,对原则5的遵守率普遍非常高。参与ISIM审查的所有司法管辖区都有立法要求或行为准则,为员工制定与防止利益冲突和防止滥用或披露机密信息相关的专业标准。此外,所审查的大多数参与管辖区都有调查和执行违反标准的程序。然而,已经查明了一些差距,这些差距可能在交易、遵守保密和隐私、程序公平和调查违反这些标准方面构成潜在的利益冲突。建议该报告提出了若干针对司法管辖区的建议,供司法管辖区考虑进行潜在的改革,以应对已查明的实施差距(有关更多信息,请参阅第6节)。实践对于这五项原则中的每一项,审查都确定了与所审查的原则有关的关键问题的若干做法,这些做法已在各个司法管辖区实施。这些做法旨在作为有用但并非详尽无遗的例子,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监管问题没有单一的正确方法。所有原则的实施方式可能因司法管辖区而异,具体取决于其当地市场条件和监管结构。2. 背景IOSCO评估委员会( AC)成立于 2012年,其主要目标是鼓励 IOSCO全面、一致和有效地实施IOSCO原则和IOSCO报告或IOSCO批准的决议中规定的其他标准。 4会员。审计委员会已将ISIM开发为监测成员司法管辖区实施IOSCO原则的新工具。作为AC前瞻性工作计划的一部分,2019年5月,IOSCO董事会批准了根据监管机构原则(P1-5)开展ISIM演习的项目规范。ISIM活动将使国际证监会组织能够全面概述成员司法管辖区实施《原则》的情况,并收集有关该主题的有用反馈。与国家审查相比,ISIM的工作旨在减少资源密集度,以案头为基础,并覆盖更多的成员国。该审查为发达和新兴市场司法管辖区提供了一个机会,根据修订后的IOSCO评估方法4,参与有关监管机构相关原则的实施监测工作。ISIM的其他好处包括:i. 通过ISIM活动进行的报告过程激励司法管辖区反映和考虑其根据相关IOSCO原则实施工作的程度,并鼓励实施更加一致;ii.ISIM工作分析了不同司法管辖区在实施方面的异同,并确定了良好做法,这些做法将有助于未来的政策、能力建设和技术援助工作,并可能成为其他成员司法管辖区的理想榜样;iii.ISIM工作使审计委员会能够涵盖大量成员及其根据一系列或一套原则的实施情况,所有这些都基于IOSCO方法的应用。它不同于全面的国家审查,因为它侧重于该方法下10个类别中每个类别提供的证券监管制度的一个领域,而不是涵盖单一成员司法管辖区的所有38项原则。iv. 该计划涵盖大量司法管辖区,包括增长和新兴市场(GEM)司法管辖区,因此在覆盖司法管辖区方面平衡了IOSCO的监测工作。2.1. IOSCO原则相关的监管机构国际证监会组织证券监管的三个核心目标是:(i)投资者的保护;(ii)确保市场公平、高效和透明;和(iii)减少系统性风险。4 本评估国际证监会组织证券监管目标和原则实施情况的方法(“方法”)旨在提供国际证监会组织对原则的解释,并为对原则实施水平进行自我评估或第三方评估提供指导。 5这三个目标密切相关,在某些方面是重叠的。IOSCO原则是金融稳定理事会(FSB)5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6认可的关键国际标准和准则之一(包括清算和结算准则),是健全金融体系的关键,值得优先实施。IOSCO有38项证券监管目标和原则(原则),为证券监管框架提供了核心要素。国际证监会组织原则分为几个部分,包括与监管机构有关的原则(1-8);自我调节原则(9);证券监管执行原则(10-12);监管合作原则(13-15);发行人原则(16-18);审计师、信用评级机构和其他信息服务提供商的原则(19-23);集体投资计划原则(24-28);市场中介原则(29-32);二级市场和其他市场原则(33-37);以及有关清算和结算的原则(38)。2.2. 范围有关监管机构的原则如下:原则1:监管机构的职责应明确和客观地陈述。原则2:监管机构在行使其职能和权力时应具有业务独立性和问责制。原则3:监管机构应拥有足够的权力、适当的资源和能力来履行其职能和行使其权力。原则4:监管机构应采用明确和一致的监管程序。原则5:监管机构的工作人员应遵守最高的专业标准,包括适当的保密标准。原则6:7监管机构应拥有或协助识别、监控、减轻和管理适合其职责的系统性风险的过程。原则7:7监管机构应制定或协助定期审查监管范围的过程。5https:// www.fsb.org/work-of-the-fsb/about-the-compendium-of-standards/key_standards/6https:// www.imf.org/external/np/fsap/faq/index.htm7原则6、7和8在本次ISIM审查中未进行评估。 6原则8:7监管机构应努力确保避免、消除、披露或以其他方式管理利益冲突和激励措施错位。本审查涵盖与监管机构有关的前五项原则(原则1-5)的实施情况。与监管机构相关的其余三项原则(原则6-8)将是未来ISIM工作的重点。3. 目标、方法和评估团队3.1. 审查的性质和目标根据IOSCO理事会为本次审查批准的项目规范中所述,最终报告预计将:i. 列出有关《监管机构原则》实施状况的主要调查结果(P1-P5);ii. 在实现识别差距;iii. 确定好实践的实现;iv. 确定可能对国际证监会组织未来政策工作、能力建设或技术援助有用的任何领域。审查的主要目的是根据国际证监会组织成员司法管辖区提供的自我评估,全面概述国际证监会组织成员司法管辖区实施上述五项原则中每一项原则的情况。成员司法管辖区指出了在实施与监管机构有关的原则(原则1-5)方面已建立的法律和监管制度。具体而言,通过这项工作,审查小组要求各法域确定符合《原则》的已公布和有效的法律权威来源。审查还力求查明《原则》在方法和执行(或拟议执行)方面的差异。审查小组使用并发给参与司法管辖区进行自我评估的评估方法和问卷附后:附件1(评估方法和问卷).评估方法和问卷主要基于IOSCO方法。审查基于司法管辖区报告的进展(参与辖区) 截至 2019 年 10 月 17 日,包括 2022 年 4 月和 10 月收到的更新。本报告的调查结果基于对参与司法管辖区提交的自我评估的分析。必要时,审核小组联系参与司法管辖区,以澄清和/或核实答复中的陈述;然而,8尽管ISIM审查确定了实施方面的差距,但一些参与的司法管辖区在事实核查期间没有提供反馈或澄清。 7审查小组并未寻求独立评估所有陈述。此外,本次审查不涉及根据方法中提供的基准对司法管辖区进行评级;然而,它确实查明了执行方面的差距,并提出了旨在弥补这些差距的建议。3.2. 审查小组审查由魁北克金融市场管理局的Sharon Kelly女士领导的一个小组进行。该小组由下列当局的工作人员组成:乌韦·凯尔先生和莱昂纳多·阿尔坎塔拉·莫雷拉先生(巴西动员委员会)、蒂姆·宾宁先生(迪拜金融服务管理局)、尼塔莎·拉乌夫女士和黄爱玲女士(马来西亚证券委员会)、陈彦彦女士(安大略证券委员会)、马蒂厄·西马尔先生(魁北克金融市场管理局)、 拉鲁卡·蒂尔科奇-克拉西恩女士、海姆拉·迪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