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银保监、住建部和央行联合发布《关于商业银行出具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有关工作的通知》,支持优质房企向商业银行申请出具保函置换预售监管额度内资金,保函置换金额不得超过监管账户中确保项目竣工交付所需的资金额度的30%。该政策旨在提升房企资金使用效率、缓解流动性风险,但实际效果可能不及预期。此前,各地政府为加强预售资金监管,影响了房企流动性,推倒了本轮房地产债务违约的第一张多米诺骨牌。部分城市对预售资金监管进行了“一城一策”的规定,如南京、天津、青岛、南京、无锡、济南、郑州等城市,但置换比例并不统一。本次104号文首次将“保函置换”上升到全国性政策,将各地政府“一城一策”的“保函置换”向全国统一化转变,并非意味着预售监管资金的全面放松,而是对过去矫枉过正的预售监管政策的纠偏,最终目的实现房地产风险的“软着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