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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设备及新能源行业:分散式管理办法下发,风电行业再迎重磅利好

电气设备2018-04-16彭翀东方证券金***
电力设备及新能源行业:分散式管理办法下发,风电行业再迎重磅利好

HeaderTable_User 809578450 1376039218 HeaderTable_Industry 13020400 看好 investRatingChange.same 173833568 动态跟踪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相关主管机关核准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据此开展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机构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正在或将要与本研究报告所分析的企业发展业务关系。因此,投资者应当考虑到本公司可能存在对报告的客观性产生影响的利益冲突,不应视本证券研究报告为作出投资决策的唯一因素。 有关分析师的申明,见本报告最后部分。其他重要信息披露见分析师申明之后部分,或请与您的投资代表联系。并请阅读本证券研究报告最后一页的免责申明。 【行业·证券研究报告】 国家能源局印发《分散式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暂行管理办法》(国能发新能[2018]30号),着力降低前期成本,放宽接入条件,分散式风电有望加快发展。 核心观点 低风速风机技术进步大幅提升风资源的利用能力,目前接入电压等级决定了分散式风电开发规模的天花板。文件将分散式项目接入电压等级从35kV以下放宽至110kV及以下,并将接入规模放松至50MW,同等条件下分散式项目可开发空间从不足100GW提升至300GW以上,来自电网方面的约束被极大放松。 之前的分散式政策规定其前期核准流程比照集中式项目,单个项目的前期成本高达200万元/项以上,核准周期达2年之久,导致单位容量分散式风电的前期成本远高于集中式项目,也降低了运营商投资分散式项目的积极性。30号文件鼓励实行核准承诺制,主管部门不再审查前臵条件,此举将大幅降低分散式项目的前期经济和时间成本,提高投资商的参与热情。 电价方面,分散式风电项目申请核准时可选择“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或“全额上网”中的一种模式,并且鼓励项目所在地开展分散式风电电力市场化交易试点,允许分散式风电项目向配电网内就近电力用户直接售电,销售电价有望高于“全额上网”模式,进一步提升分散式项目的收益水平。 目前河南、山西、河北、内蒙古等省份已经出台专项分散式开发方案,其中河南省已核准约2GW分散式项目;河北省计划于2018-2020年间核准4.3GW分散式项目。随着30号文件的出台,其他省份有望陆续跟进,预计我国分散式风电每年核准规模有望突破10GW,2019年后每年新增装机5GW以上,从而为我国风电行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投资建议与投资标的 随着全国性分散式风电政策的落地,预计分散式风电将进入快速发展期,并带动风电行业装机量快速持续增长,预计2018-2020年国内风电装机容量分别达到25/32/40GW,其中分散式风电项目的装机容量分别达到1/5/8GW。 分散式风电市场具备“高壁垒、高附加值、高集中度”的特点,建议关注综合实力突出的整机龙头及其供应链企业,以及细分子行业的龙头企业。整机环节建议关注金风科技(002202,买入),塔架环节建议关注天顺风能(002531,买入),金风产业链上的叶片供应商中材科技(002080,未评级)以及铸件供应商日月股份(603218,未评级)也建议关注。 风险提示 其他省份分散式风电规划规模不及预期 其他因素导致政策环境变化 分散式管理办法下发,风电行业再迎重磅利好 电力设备及新能源行业 证券 公司 股价 EPS PE 投资 代码 名称 16 17E 18E 16 17E 18E 评级 002202 金风科技 16.36 0.84 0.86 1.18 19.37 19.05 13.87 买入 002531 天顺风能 6.28 0.23 0.28 0.41 27.49 22.43 15.28 买入 资料来源:公司数据,东方证券研究所预测,每股收益使用最新股本全面摊薄计算,(上表中预测结论均取自最新发布上市公司研究报告,可能未完全反映该上市公司研究报告发布之后发生的股本变化等因素,敬请注意,如有需要可参阅对应上市公司研究报告) 行业评级 看好 中性 看淡 (维持) 国家/地区 中国/A股 行业 电力设备及新能源 报告发布日期 2018年04月16日 行业表现 资料来源:WIND 证券分析师 彭翀 021-63325888-6103 pengchong@orientsec.com.cn 执业证书编号:S0860514050002 联系人 彭海涛 021-63325888-5098 penghaitao@orientsec.com.cn 相关报告 解码分散式风电:小项目有大乾坤 2018-03-23 2018年度风电监测结果点评:风电终迎政策利好,底部反转信号强烈 2018-03-08 2018年风电行业前瞻:景气新起点,拥抱行业龙头 2017-12-13 分散式风电有望突破,风电开发模式日益多元 2017-11-10 -27%-14%0%14%27%17/0417/0517/0617/0717/0817/0917/1017/1117/12电力设备及新能源沪深300 分析师申明 每位负责撰写本研究报告全部或部分内容的研究分析师在此作以下声明: 分析师在本报告中对所提及的证券或发行人发表的任何建议和观点均准确地反映了其个人对该证券或发行人的看法和判断;分析师薪酬的任何组成部分无论是在过去、现在及将来,均与其在本研究报告中所表述的具体建议或观点无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关系。 投资评级和相关定义 报告发布日后的12个月内的公司的涨跌幅相对同期的上证指数/深证成指的涨跌幅为基准; 公司投资评级的量化标准 买入:相对强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15%以上; 增持:相对强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5%~15%; 中性:相对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在-5%~+5%之间波动; 减持:相对弱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在-5%以下。 未评级 —— 由于在报告发出之时该股票不在本公司研究覆盖范围内,分析师基于当时对该股票的研究状况,未给予投资评级相关信息。 暂停评级 —— 根据监管制度及本公司相关规定,研究报告发布之时该投资对象可能与本公司存在潜在的利益冲突情形;亦或是研究报告发布当时该股票的价值和价格分析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缺乏足够的研究依据支持分析师给出明确投资评级;分析师在上述情况下暂停对该股票给予投资评级等信息,投资者需要注意在此报告发布之前曾给予该股票的投资评级、盈利预测及目标价格等信息不再有效。 行业投资评级的量化标准: 看好:相对强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5%以上; 中性:相对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在-5%~+5%之间波动; 看淡:相对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在-5%以下。 未评级:由于在报告发出之时该行业不在本公司研究覆盖范围内,分析师基于当时对该行业的研究状况,未给予投资评级等相关信息。 暂停评级:由于研究报告发布当时该行业的投资价值分析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缺乏足够的研究依据支持分析师给出明确行业投资评级;分析师在上述情况下暂停对该行业给予投资评级信息,投资者需要注意在此报告发布之前曾给予该行业的投资评级信息不再有效。 HeadertTable_Address 东方证券研究所 地址: 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26楼 联系人: 王骏飞 电话: 021-63325888*1131 传真: 021-63326786 网址: www.dfzq.com.cn Email: wangjunfei@orientsec.com.cn 免责声明 本研究报告由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制作及发布。 本研究仅供本公司的客户使用。本公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本公司的当然客户。本报告的全体接收人应当采取必备措施防止本报告被转发给他人。 本报告是基于本公司认为可靠的且目前已公开的信息撰写,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客户也不应该认为该信息是准确和完整的。同时,本公司不保证文中观点或陈述不会发生任何变更,在不同时期,本公司可发出与本报告所载资料、意见及推测不一致的证券研究报告。本公司会适时更新我们的研究,但可能会因某些规定而无法做到。除了一些定期出版的证券研究报告之外,绝大多数证券研究报告是在分析师认为适当的时候不定期地发布。 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并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也没有考虑到个别客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求。客户应考虑本报告中的任何意见或建议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若有必要应寻求专家意见。本报告所载的资料、工具、意见及推测只提供给客户作参考之用,并非作为或被视为出售或购买证券或其他投资标的的邀请或向人作出邀请。 本报告中提及的投资价格和价值以及这些投资带来的收入可能会波动。过去的表现并不代表未来的表现,未来的回报也无法保证,投资者可能会损失本金。外汇汇率波动有可能对某些投资的价值或价格或来自这一投资的收入产生不良影响。那些涉及期货、期权及其它衍生工具的交易,因其包括重大的市场风险,因此并不适合所有投资者。 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投资者自主作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任何形式的分享证券投资收益或者分担证券投资损失的书面或口头承诺均为无效。 本报告主要以电子版形式分发,间或也会辅以印刷品形式分发,所有报告版权均归本公司所有。未经本公司事先书面协议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发或公开传播本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将报告内容作为诉讼、仲裁、传媒所引用之证明或依据,不得用于营利或用于未经允许的其它用途。 经本公司事先书面协议授权刊载或转发,被授权机构承担相关刊载或者转发责任。不得对本报告进行任何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 提示客户及公众投资者慎重使用未经授权刊载或者转发的本公司证券研究报告,慎重使用公众媒体刊载的证券研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