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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指南:申购

亚美能源,026862015-06-11国元国际啥***
认购指南:申购

公司报告 公司报告 IPO认购指南 亚美能源(2686.HK) 认购指南 申购 2015-6-11 星期四 一、IPO申购建议: 根据SIAEnergy,按2013年及2014年总产量以及截至2014年12月31日的证实及概略(2P)总净储量,公司是中国领先的独立煤层气生产商。根据SIAEnergy的资料,中国的煤层气产量于2014年至2020年将按14%的复合年增长率增长,主要由于国内外生产商增加煤层气开采项目及基础设施投资、因国家发改委定价改革举措而带来的有利定价环境、采用更先进的技术及更了解当地地质。根据SIAEnergy的资料,中国商业煤层气产量预期于2020年达到667.9百万立方英呎╱天。从今往后,倘行业能有效解决若干地表及地下挑战,中国煤层气行业的发展可进一步加速。 公司于截至2015年3月31日止三个月的收益为人民币13,560万元。公司于截至2015年3月31日止三个月的其他收入为人民币3,680万元,包括补贴收入人民币1,920万元及增值税退税人民币1,760万元。马必区块于2015年第一季度并无收益。截至2015年3月31日止三个月,公司的总产量为4,363百万立方英呎,而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三个月则为4,077百万立方英呎。于2015年3月31日,公司于潘庄区块投产的钻井总数为50口,与2014年12月31日的数目相同。截至2015年3月31日止三个月,公司于潘庄区块的单井日平均产量为936.9千立方英呎,而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三个月则为855.0千立方英呎。于2015年5月1日至5月18日,公司于潘庄区块的日均产量为49.0百万立方英呎,或单井日平均产量为980.0千立方英呎。 公司发行价介乎3.0-3.7港元,成功发售(不考虑超额认购)后公司市值介乎99.73-123亿港元,每股有形资产介乎1.65-1.77港元,发行 PB为1.8-2.1倍,估值合理,我们看好公司煤层气区块优势及未来气量增长,建议申购。 二、油气行业估值对照 表1、油气行业估值对照 名称代码货币股价2014A2015E2016E2014A2015E2016E2014A2015E2016E中石油857.HKHKD8.820.590.320.5211.9922.1813.661.101.071.03中海油883.HKHKD11.761.350.540.916.9717.4710.381.111.060.98中石化386.HKHKD6.450.410.290.4512.6817.6911.541.030.960.91昆仑能源135.HKHKD8.050.700.620.7311.6113.1211.051.231.141.06MI能源1555.HKHKD1.400.02(0.13)(0.02)N/AN/AN/A0.810.940.98联合能源467.HKHKD1.330.140.100.169.5713.018.380.860.890.87中国油气338 HKHKD0.200.000.000.01N/AN/AN/A1.791.631.32绿龙煤气GDG LSEGBX352.50(0.23)0.040.08N/A124.1668.291.151.211.17平均0.370.220.3510.5616.6911.001.141.111.04PEPBEPS 数据来源:彭博,国元证券(香港) 公司报告 三、亚美能源(2686.HK)招股详情 名称及代码 亚美能源 (2686.HK) 保荐人 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证券有限公司、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上市日期 2015年6月23日(周二) 招股价格 3.0-3.7港元 集资额 21.437亿港元(以中位数3.35港元计算) 每手股数 1000股 入场费 3,737.28港元 招股日期 2015年6月11日~ 6月16日中午12时整 国元(香港)认购截止日期 2015年6月15日 招股总数 7.614亿股(可予调整及视乎超额配售权的行使情况而定) 国际配售 6.8526亿股(可予调整及视乎超额配售权的行使情况而定),约占90% 公开发售 7614万股(可予调整),约占10% 数据来源:公司招股说明书,国元证券(香港) 四、亚美能源(2686.HK)简介 公司是中国领先的独立煤层气生产商。公司与中国政府授权与外国公司合伙勘探、开发及生产中国煤层气资产的四家国有企业中的两家,即中联煤层气及中石油订立产品分成合同。根据该等产品分成合同,公司成为潘庄及马必区的作业者,获得勘探、开发及生产块内的煤层气的授权。公司分别持有潘庄产品分成合同及马必产品分成合同80%及70%的参与权益。潘庄及马必区块位于沁水盆地南部,根据SIAEnergy,沁水盆地的证实煤层气地质储量居中国各盆地之首及为中国最活跃的煤层气生产盆地。根据SIAEnergy,潘庄区块是中国商业化程度最高的中外合作煤层气资产,因为该区块是中国首个并且是唯一一个取得总体开发方案批准的中外合作煤层气区块。根据SIAEnergy,潘庄区块截至2014年12月31日亦拥有中国煤层气区块的最高平均单井产量。 五、募集资金用途 假设以中间价3.35港元计算,估计全球发售所得全部款项净额(经扣除与全球发售有关的包销费及公司应付的估计费用,并假设超额配股权未获行使)将约为21.437亿港元。公司目前拟将该等款项净额用作以下用途: 表2:资金用途归类 用 途 资金分配 用于在潘庄及马必区块勘 探及开发煤层气 约60% 收购其他煤层气或其他非常规天然气区块的权益或参与有关勘探、开发及加工煤层气或其他非常规天然气区块的合作或合营项目 约35% 营运资金及一般企业用途 约5% 数据来源:公司资料,国元证券(香港) 公司报告 免责条款 此刊物只供阁下参考,在任何地区或任何情况下皆不可作为或被视为证券出售要约或证券、期货及其它投资产品买卖的邀请。此刊物所提及的证券、期货及其它投资产品可能在某些地区不能买入、出售或交易。此刊物所载的资料由国元证券(香港)有限公司及/或国元期货(香港)有限公司(下称〝国元(香港)〞)编写,所载资料的来源皆被国元(香港)认为可靠及准确。此刊物所载的见解、分析、预测、推断和预期都是以这些可靠数据为基础,只是表达观点,国元(香港)或任何个人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不作任何担保。此刊物所载的资料(除另有说明)、意见及推测反映国元(香港)于最初发此刊物日期当日的判断,可随时更改。国元(香港)、其母公司、其附属公司及/或其关连公司对投资者因使用此刊物的材料而招致直接或间接的损失概不负任何责任。 负责撰写分析之分析员(一人或多人)就本刊物确认: (1) 分析报告内所提出的一切意见准确地反映了分析员本人对报告所涉及的任何证券或发行人的个人意见;及 (2) 分析员过去、现在及将来所收取之报酬之任何部份与其在本刊物内发表的具体建议及意见没有直接或间接的关连。 此刊物内所提及的任何投资皆可能涉及相当大的风险,若干投资可能不易变卖,而且也不适合所有的投资者。此刊物中所提及的投资的价值或从中获得的收入可能会受汇率及其它因素影响而波动。过去的表现不能代表未来的业绩。此刊物并没有把任何人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特殊需求一并考虑。投资者入市买卖前不应单靠此刊物而作出投资决定,投资者务请运用个人独立思考能力,慎密从事。投资者在进行任何以此刊物的建议为依据的投资行动之前,应先咨询专业意见。 国元(香港)、其母公司、其附属公司及/或其关连公司以及它们的高级职员、董事、员工(包括参与准备或发行此刊物的人)可能 (1) 随时与此刊物所提到的任何公司建立或保持顾问、投资银行、或证券服务关系;及 (2) 已经向此刊物所提到的公司提供了大量的建议或投资服务。 国元(香港)、其母公司、其附属公司及/或其关连公司的一位或多位董事、高级职员及/或员工可能担任此刊物所提到的证券发行公司的董事。此刊物对于收件人来说属机密文件。此刊物绝无让居住在法律或政策不允许该报告流通或发行的地方的人阅读之意图。 未经国元(香港)事先授权,任何人不得因任何目的复制、发出或发表此刊物。国元(香港)保留一切追究权利。 规范性披露  分析员的过去、现在及将来所收取之报酬之任何部份与其在此报告内发表具体建议及意见没有直接关联。  国元证券(香港)有限公司、国元期货(香港)有限公司及其每一间在香港从事投资银行、自营证券交易或代理证券经纪业务的集团公司,并无对在此刊物所评论的上市公司持有需作出披露的财务权益、跟此刊物内所评论的任何上市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并无就投资银行服务收取任何补偿或委托、并无雇员或其有关联的个人担任此刊物内所评论的任何上市公司的高级人员及没有为此刊物所评论的任何上市公司的证券进行庄家活动。 国 元 证 券 ( 香 港 ) 有 限 公 司 公司地址:香港干诺道中 3 号中国建设银行大厦 22 楼 公司电邮:cs@gyzq.com.hk 公司主机:+852-37696888 公司传真:+852-37696999 服务热线:400-888-1313 公司网址:http://www.gyzq.com.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