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頁碼 公司資料2 財務摘要4 主席報告書9 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履歷18 企業管治報告22 董事會報告書33 獨立核數師報告45 綜合損益表52 綜合現金流量表58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61 持作投資物業詳情169 所持發展中物業詳情170 持作出售物業詳情171 五年財務概要172 段傳良先生(主席)丁斌小姐李中先生段林楠先生 Clarendon House2 Church StreetHamilton HM11Bermuda 香港灣仔港灣道18號中環廣場64樓6408室 李浩先生白力先生許研先生(於二零二五年十月二日獲委任)王小沁小姐劉玉杰小姐(於二零二五年十月二日辭任) 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香港金鐘夏愨道16號遠東金融中心17樓 周錦榮先生邵梓銘先生何萍小姐肖喆先生 百慕達法律顧問Conyers Dill & Pearman 周錦榮先生(委員會主席)邵梓銘先生何萍小姐肖喆先生 安永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註冊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 周錦榮先生(委員會主席)邵梓銘先生何萍小姐肖喆先生 亞洲開發銀行東亞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段傳良先生(委員會主席)周錦榮先生邵梓銘先生何萍小姐 http://www.chinawatergroup.com 855 李志榮先生,FCCA, CPA, CFA 段傳良先生李志榮先生 公司資 料 財務摘要 1. 3. 主 席報告書 本 人 欣 然 向 股 東 呈 報 中 國 水 務 集 團 有 限 公 司(「本 公 司」)及 其 附 屬 公 司(統 稱「本 集 團」)截 至 二 零 二 六 年 三 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全年業績。 本集團繼續努力專注於其核心業務,其通過城鄉供水一體化和供排水一體化的實施、積極發展管道直飲水供應業務,建立「供水+管道直飲水」的雙輪驅動業務組合,同時優化發展策略,以加強對核心業務之項目管理。本集團更加注重控制資本開支及項目回報,導致建設業務量放緩及相關建設收益下降。於回顧年度內,「城市供水」、「管道直飲水供應」及「環保」分部所帶來的收益總額由港幣9,678,400,000元減少至港幣8,878,300,000元,換言之分部收益錄得8.3%的減少,主因是年內「城市供水」及「管道直飲水供應」分部的安裝及維護工程及建設工程整體下降。 就截至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整體業績而言,本集團錄得收益港幣10,335,800,000元,較去年所錄得港 幣11,655,600,000元 減 少11.3%。本 集 團 錄 得 毛 利 為 港 幣3,558,400,000元,較 去 年 之 港 幣4,405,000,000元 減少19.2%。於回顧年度,本集團錄得本公司擁有人應佔年度溢利港幣986,200,000元,較去年之港幣1,074,700,000元減少8.2%。本年度之每股基本盈利減少7.6%至港幣0.61元。 為向本公司權益股東提供穩定回報,董事會(「董事會」)已建議向本公司權益股東派發末期股息每股港幣13仙。連同中期股息每股港幣13仙,本年度的股息總額將為每股普通股港幣26仙(二零二五年:中期股息每股港幣13仙及末期股息每股港幣15仙,合共每股港幣28仙)。股息發放比率由約42.4%增加至約42.6%。 集團秉承「以水為本、達善社會」的經營理念,朝著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原水、自來水、管道直飲水、污 水 處 理、排 水、水 環 境 治 理、智 慧 水 務 及 相 關 服 務 最 佳 綜 合 營 運 者 的 目 標 積 極 努 力,取 得 理 想 業 績。集 團 的城市供水、管道直飲水及環保業務持續表現理想,覆蓋25個省份,估計覆蓋人口超過3,000萬。中國面對嚴重的水資源短缺問題,而在城市化和經濟增長雙雙加速下,問題更日趨嚴重。因應國家對低碳綠色發展的呼籲以及十五五規劃下城市更新中老舊城市住宅社區改造及城市供水管道建設與翻新的目標,預期水務業(特別是自來水及管道直飲水)仍有龐大的增長空間。隨著經濟增長及水務業持續市場化,我們相信,水費及耗水量仍有大幅上調的空間。 本人謹代表董事會衷心感謝各位股東、投資者、廣大客戶和合作夥伴對集團的有力支持。同時亦感謝各位董事、全體員工的勤奮努力和積極貢獻。我們有信心在優質供水、善用水資源及推動水污染防治等方面繼續創造佳績,回報股東,回饋社會。 本 集 團 總 收 益 由 截 至 二 零 二 五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之 港 幣11,655,600,000元 減 少 至 截 至 二 零 二 六 年 三 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港幣10,335,800,000元,減少11.3%。本集團優化發展策略,以加強對核心業務之項目管理。本集團更加注重控制資本開支及項目回報,導致建設業務量放緩及相關建設收益下降。於回顧年度內,「城市供水」、「管道直飲水供應」及「環保」分部所帶來的收益總額由港幣9,678,400,000元減少至港幣8,878,300,000元,換言之,分部收益錄得8.3%的減少,主因是年內「城市供水」及「管道直飲水供應」分部的安裝及維護工程及建設工程整體下降。 (i) 本集團擁有之城市供水項目廣泛分佈於中國多個省市及地區,包括湖南省、湖北省、河南省、河北省、貴州省、海南省、江蘇省、江西省、廣東省(包括深圳市)、重慶市、山東省、山西省及黑龍江省。 於回顧年度內,城市供水分部之收益為港幣6,865,200,000元(二零二五年:港幣7,498,100,000元),較去年減少8.4%。城市供水分部之溢利為港幣1,968,500,000元(二零二五年:港幣2,492,900,000元),較去年減少21.0%。這主要是由於年內整體安裝及維護工程及建設工程減少所致。 (ii) 本集團之管道直飲水供應項目廣泛分佈於中國多個省市及地區,包括湖南省、湖北省、河南省、河北省、貴州省、江蘇省、江西省、廣東省(包括深圳市)、廣西壯族自治區、北京市、上海市、重慶市、山東省、山西省、安徽省、浙江省、雲南省、四川省、寧夏回族自治區、福建省、黑龍江省、海南省、遼寧省及陝西省。 於回顧年度內,管道直飲水供應分部之收益為港幣508,100,000元(二零二五年:港幣656,800,000元),較去年減少22.6%。管道直飲水供應分部之溢利為港幣122,300,000元(二零二五年:港幣243,200,000元),較去年減少49.7%。這主要是由於本年度的安裝及維護工程及建設工程整體下降。 主 席報告書 (iii) 本集團擁有之環保項目廣泛分佈於中國多個省市及地區,包括北京市、天津市、廣東省(包括深圳市)、河南省、河北省、湖南省、湖北省、貴州省、江西省、陝西省、黑龍江省及四川省。 於 回 顧 年 度 內,環 保 分 部 之 收 益 為 港 幣1,504,900,000元(二 零 二 五 年:港 幣1,523,500,000元),較 去 年略 微 減 少1.2%。環 保 分 部 之 溢 利 為 港 幣660,000,000元(二 零 二 五 年:港 幣555,800,000元),較 去 年 增 加18.7%。這主要是由於本年度的污水處理項目所帶來之污水處理經營服務增加。 (iv) 總承包建設項目由本集團旗下具備全國市政公共建設工程的一級總承包資質的附屬公司開展。 於回顧年度內,總承包建設分部之外部客戶收益為港幣505,400,000元(二零二五年:港幣664,400,000元),較去年減少23.9%。總承包建設分部之溢利為港幣270,600,000元(二零二五年:港幣553,600,000元),較去年減少51.1%。這主要是由於本年度供水項目建設工程減少。 (v) 本集團持有多項物業開發及投資項目,主要位於中國北京市、重慶市、江西省、湖南省、湖北省及河南省。 於 回 顧 年 度 內,物 業 業 務 分 部 錄 得 港 幣53,300,000元 之 收 益(二 零 二 五 年:港 幣361,300,000元)。物 業 業務分部之虧損總額為港幣141,800,000元(二零二五年:分部溢利港幣47,800,000元)。這主要是由於本年度持作出售落成物業之撇減港幣150,000,000元(二零二五年:港幣94,789,000元)及物業項目銷售額下降以及去年投資物業之公平值收益港幣55,908,000元之淨影響。 於 回 顧 年 度,本 集 團 分 佔 聯 營 公 司 業 績 整 體 減 少,主 要 可 歸 因 於 出 售 康 達 國 際 環 保 有 限 公 司(「康 達」,其 普 通股 於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聯 交 所」)主 板 上 市)部 分 股 權 之 一 次 性 視 作 出 售 虧 損。於 回 顧 年 度,康 達 對本 集 團 之 總 貢 獻 為 溢 利 港 幣45,200,000元,此 包 括(i)因 購 股 權 持 有 人 按 行 使 價 每 股 港 幣0.30元 行 使 其 持 有 之167,273,500份康達購股權,而導致按總現金代價港幣50,182,000元發行167,273,500股每股面值港幣0.01元之康達普通股,所產生之視作出售虧損港幣64,200,000元;(ii)以總現金代價港幣19,242,000元進一步增持康達權益產生 的 收 益 港 幣35,800,000元;及(iii)分 佔 康 達 之 業 績 港 幣73,600,000元。於 相 應 回 顧 年 度,康 達 對 本 集 團 之 總 貢獻為港幣52,000,000元,此為分佔康達之業績。 於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本公司、銀龍供水集團有限公司(「銀龍」)及銀龍水務投資有限公司(「目標公司」)(後兩者均為本公司全資附屬公司)與泰康資產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泰康資產」)訂立股權投資協議,據此,泰康資產已有條件同意以現金方式向目標公司投資人民幣1,500,000,000元(相當於約港幣1,600,000,000元),將分兩期分別以人民幣1,300,000,000元及人民幣200,000,000元完成投資及結算,以換取目標公司之股權。 完 成 首 期 投 資 後,本 公 司(透 過 銀 龍)及 泰 康 資 產 將 分 別 持 有 目 標 公 司 約83.95%及16.05%股 本 權 益。於 完 成 二期投資後,本公司(透過銀龍)及泰康資產將分別持有目標公司約81.93%及18.07%股本權益。同日,本公司、銀龍、目標公司及泰康資產亦訂立股東協議,當中載列各訂約方就目標公司之管理及營運所擁有之權利及承擔之義務,並將於完成首期投資日期生效。有關進一步詳情已披露於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之公佈。 首 期 投 資 於 二 零 二 五 年 五 月 十 五 日 完 成,而 本 公 司(透 過 銀 龍)及 泰 康 資 產 分 別 持 有 目 標 公 司 約83.95%及16.05%股本權益。 於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一日,本公司主席、執行董事及主要股東段傳良先生(「段先生」)(作為可交換債券持有人)送 達 換 股 通 知,以 換 取546,728,004股 股 份,佔 康 達 已 發 行 股 本 總 額 約25.55%。有 關 交 換 已 於 二 零 二 五 年 七月二十一日完成,而緊隨交換完成後,段先生及本公司全資附屬公司Sharp Profit Investments Limited(「SharpProfit」)(其被推定為與段先生一致行動)於合共1,155,718,004股康達股份中擁有權益,佔康達已發行股本總額約54.01%。Sharp Profit於交換完成當日擁有康達已發行股本總額約28.46%。股份交換導致段先生須根據收購守則規則26.1(b)就所有股份(彼及Sharp Profit已擁有及╱或同意收購者除外)提出(或促使他人代其提出)強制性無條件現金要約。段先生及Sharp Prof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