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鑫上市,徽商受益 glmszqdatemark2026年07月28日 分析师:乔丹执业证书:S0590526010003邮箱:qiaodan@glms.com.cn 分析师:王先爽执业证书:S0590525120014邮箱:wangxianshuang@glms.com.cn 事件:长鑫科技于2026年7月27日上市,徽商银行有望受益。7月27日,安徽企业长鑫科技在科创板上市,截至收盘,长鑫科技上涨465.82%,报49元/股。徽商银行是长鑫科技的间接投资者,同时也是安徽省唯一一家城商行,长鑫科技上市有望在短期、中期、长期三个维度为徽商银行带来全面收益。 推荐维持评级当前价格:4.89港元 短期维度:徽商银行间接持有长鑫科技0.134%的股权(上市后),按7月27日收盘价测算,预计将产生42.3亿元浮盈,占2025年归母净利润的25.6%。根据长鑫科技招股说明书,海通徽银在上市前持有公司2.86亿股股份,徽银理财作为徽商银行的全资子公司,持有海通徽银的股权,因此徽商银行也间接持有长鑫科技0.134%的股权(上市后)。按上市前最后一轮增资的价格和上市首日收盘价之间的差额测算,徽商银行投资长鑫预计产生了42.3亿元浮盈。但需关注徽银理财可能是作为产品管理人代替实际出资人登记持有股份,这种情况下徽商银行可能只收取产品管理费用,因此上述测算结果可能高估长鑫上市的收益。假设徽商银行收取20%的浮动管理费,则长鑫上市预计为徽商银行贡献收入约8.46亿元,占2025年归母净利润的5.12%。 相关研究 1.徽商银行(03698.HK)即将纳入多项指数点评:有望迎来增量资金-2026/06/112.徽商银行(03698.HK)深度报告:安徽龙头,潜力可期-2026/03/28 中期维度:徽商银行与长鑫科技长期合作,长鑫上市后可能会为徽商银行带来更多公司与零售业务机会。 公司业务条线:徽商银行作为安徽省唯一一家城商行,早在2017年长鑫科技成立之初就与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用50亿元的资金助力长鑫项目。2019年国家开发银行牵头向长鑫项目提供银团贷款160亿元,徽商银行也承担了80亿元的份额。长鑫上市后随着业务发展预计将为徽商银行带来更多的信贷、存款、交易、结算等潜在业务机会。 零售业务条线:长鑫科技为公司高管、核心员工设立了员工持股平台,截至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平台持股占发行前总股本的8.37%,共计授予6760人次;此外,长鑫科技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共有377人合计获配1.84亿股;公司董事长朱一明还自愿将其获得激励股份的50%股份分配给长鑫科技及其并表子企业员工用于激励。长鑫上市产生的财富效应可能有助于徽商银行更好、更快地发展个人财富管理业务,从而提高公司中收和利润水平。 长期维度:安徽国资所持长鑫科技股份市值约1.09万亿元,预计获得浮盈超8900亿元,相当于安徽省去年一般预算收入的2.14倍。长鑫上市将显著提升安徽省的财政实力,更有助于徽商银行未来发展。按收盘价测算,合肥国资体系所持股份对应市值约1.09万亿元;若以8.66元发行价为参照,持股市值增量超8900亿元。安徽省2025年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4157亿元,长鑫浮盈是安徽全年一般公共预算的2.14倍。长鑫上市可以有效补充安徽省财政实力,安徽省未来可能将有更多财政资源投向基建民生、产业升级等领域,经济发展水平将进一步提高。徽商银行在安徽省存贷款市占率超过10%,预计将携手安徽经济共同实现高质量发展。 投资建议:徽商银行发挥安徽地区的主场优势,积极服务政信、制造业和小微客群,信贷投放增速较高,资产质量稳中向好,是一家基本面优质的高成长性银行。 随着公司被纳入港股通以及各相关指数,公司流动性有望进一步提高。预计2026-2028年 营 业 收 入 分 别 为398.20/431.74/473.05亿 元 , 同 比 增 长5.7%/8.4%/9.6%; 归 母 净 利 润 为179.58/198.43/223.31亿 元 , 同 比 增 长8.7%/10.5%/12.5%。对应EPS分别为1.25/1.38/1.56元,对应2026年7月27日股价的PE分别为3.4/3.1/2.7倍。维持“推荐”评级。 风险提示:经济增长不及预期;宏观政策力度不及预期;存款竞争加剧。 分析师承诺 本报告署名分析师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并登记为注册分析师,基于认真审慎的工作态度、专业严谨的研究方法与分析逻辑得出研究结论,独立、客观地出具本报告,并对本报告的内容和观点负责。本报告清晰准确地反映了研究人员的研究观点,结论不受任何第三方的授意、影响,研究人员不曾因、不因、也将不会因本报告中的具体推荐意见或观点而直接或间接收到任何形式的利益。 免责声明 本报告由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关联机构制作。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本报告的分销依据不同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由国联民生证券于该国家或地区的具有相关合法合规经营资质的子公司/经营机构完成。在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情况下,本报告亦可能由国联证券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在香港地区发行。国联证券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具备香港证监会批复的就证券提供意见(4号牌照)的牌照,接受香港证监会监管,负责本报告于中国香港地区的发行与分销。 本报告仅供本公司授权之机构及个人使用,本公司不会因任何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客户。本报告仅为参考之用,并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操作建议或任何保证,不应被视为买卖任何证券、金融工具的要约或要约邀请。本报告所包含的观点及建议并未考虑获取本报告的机构及个人的具体投资目的、财务状况、特殊状况、目标或需要,客户应当充分考虑自身特定状况,进行独立评估,并应同时考量自身的投资目的、财务状况和特定需求,必要时就法律、商业、财务、税收等方面咨询专家的意见,不应单纯依靠本报告所载的内容而取代自身的独立判断。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可能的损失负任何责任。 本报告是基于已公开信息撰写,但本公司不保证该等信息的准确性或完整性。本报告所载的资料、意见及预测仅反映本公司于发布本报告当日的判断,且预测方法及结果存在一定程度局限性。在不同时期,本公司可发出与本报告所刊载的意见、预测不一致的报告,但本公司没有义务和责任及时更新本报告所涉及的内容并通知客户。 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本公司及其附属机构可能持有报告中提及的公司所发行证券的头寸并进行交易,也可能为这些公司提供或正在争取提供投资银行、财务顾问、咨询服务等相关服务,本公司的员工可能担任本报告所提及的公司的董事;本公司自营部门及其他投资业务部门可能独立做出与本报告中的意见或建议不一致的投资决策。客户应充分考虑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勿将本报告作为投资决策的唯一参考依据。 若本公司以外的金融机构发送本报告,则由该金融机构独自为此发送行为负责。该机构的客户应联系该机构以交易本报告提及的证券或要求获悉更详细的信息。本报告不构成本公司向发送本报告金融机构之客户提供的投资建议。本公司不会因任何机构或个人从其他机构获得本报告而将其视为本公司客户。提示客户及公众投资者慎重使用未经授权刊载或者转发的本公司证券研究报告,慎重使用公众媒体刊载的证券研究报告。 本报告的版权仅归本公司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目的进行翻版、转载、公开传播、篡改或引用,不得将报告内容作为诉讼、仲裁、传媒所引用之证明或依据,不得用于营利或用于未经允许的其它用途。所有在本报告中使用的商标、服务标识及标记,除非另有说明,均为本公司的商标、服务标识及标记。本公司版权所有并保留一切权利。 上海上海市虹口区杨树浦路188号星立方大厦B座7层 无锡江苏省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国联金融大厦8楼 北京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0号丰铭国际大厦B座5F 深圳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1座10层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