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浏览器禁用了JavaScript(一种计算机语言,用以实现您与网页的交互),请解除该禁用,或者联系我们。 [全国蓝碳交易联盟]:全国蓝碳交易典型案例 - 发现报告

全国蓝碳交易典型案例

报告封面

全国蓝碳交易典型案例NATIONAL BLUE CARBON TRADING TYPICAL CASES PREFACE前言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加快建设海洋强国”,将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提升至国家战略高度。海洋作为地球上最大的活跃碳库,储存了全球约 93% 的二氧化碳,发展蓝碳经济、推动海洋碳汇价值实现,既是落实国家“双碳”战略目标的关键举措,也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拓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的重要探索。近年来,我国蓝碳交易从理论构想加速迈向实践落地,从方法学研发到项目开发,从确权登记到市场交易,从金融保险到国际合作,全链条创新不断涌现,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蓝碳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体系。 别与成交时间进行分类排序。资源类别涵盖红树林碳汇交易、盐沼与海草床碳汇交易、渔业碳汇交易三大板块,清晰对应不同海洋生态系统的碳汇特征、开发逻辑与交易模式;各板块内部则依照案例成交时间先后顺序排列,客观呈现我国蓝碳交易演进规律,为因地制宜推进本地蓝碳开发提供清晰坐标。 编写本案例集,核心目标在于为联盟成员下一步开发蓝碳交易项目提供系统借鉴与实操参考。我们期待,通过这些典型案例的示范,助力各成员单位在项目谋划阶段找准生态资源与市场需求的结合点,在方法学选择与碳汇核算中遵循科学规范,在确权登记、价值评估、交易组织等关键环节开拓创新,在“生态修复—碳汇开发—市场交易—收益反哺”的闭环构建中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更希望以此凝聚联盟合力,打通技术、资本、政策与市场壁垒,推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蓝碳交易“中国方案”,共同为我国蓝碳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动能,为全球海洋生态治理与应对气候变化贡献中国智慧。 为系统总结蓝碳交易创新经验,搭建联盟成员互学互鉴的交流平台,本案例集精心遴选联盟成员典型实践,力求全景式、多角度呈现我国蓝碳交易案例和实施路径。在案例来源上,坚持“广泛征集、严格筛选、专业把关”的原则,部分案例来源于联盟成员自主申报,真实记录了各地在项目开发、方法学应用、交易机制创新中的探索历程与鲜活经验;部分案例由联盟成员单位依托专业技术优势提供深度支持并协助整理,涵盖了碳汇计量监测、方法学编制、第三方核证、价值评估、平台交易等全链条技术服务,确保了案例在数据真实性、流程规范性和成果科学性上的权威水准。这些案例既有一线实践的温度,也有专业赋能的深度,兼具示范引领价值与落地操作参考。 蓝碳事业方兴未艾,价值实现未来可期。当前,我国蓝碳交易市场正从试点先行迈向制度完善、从个案探索迈向规模发展的新阶段。愿本案例集成为联盟成员携手并进的有益助手,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海洋实践中,共同书写点绿成金、汇海成碳的崭新篇章,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美丽海洋作出更大贡献。 在编排体例上,为便于读者系统掌握、按图索骥,本案例集根据资源类 CONTENTS目录 红树林碳汇交易Mangrove CarbonSink Trading A红树林碳汇交易 A01广西钦州蓝碳挂牌交易06 A02广东深圳福田红树林保护碳汇拍卖08 A03广东惠东红树林碳汇开发权交易13 A05广东台山红树林保护碳汇公众认购18 B盐沼与海草床碳汇交易 B01江苏盐城盐沼蓝碳交易22 B02广东珠海金湾柽柳碳汇交易23 B03广西合浦海草床碳汇交易意向认购25 C渔业碳汇交易 C01浙江宁波象山蓝碳拍卖28 C02深圳渔业碳汇拍卖31 广西钦州蓝碳挂牌交易A01 3 |主要成效 1 |案例背景 (1)健全支撑保障体系,探索碳汇交易开发新机制。拓宽海洋生态修复投资融资渠道,鼓励通过社会资本和政府合作 (PPP)、生态环境导向开发 (EOD) 模式,建立“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多元化投融资体系。成立“北部湾蓝碳保护与开发利用研究中心”,打造集理论研究、人才培养、产业服务、成果转化、技术咨询为 广西钦州于 2020 年通过“蓝色海湾”行动新增红树林 53.24 公顷、修复 41.25 公顷,为本次蓝碳交易提供了充足的碳汇来源。经核算,孔雀湾新增红树林碳汇量为 1278.78 吨,为蓝碳交易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也凸显了海洋蓝色碳汇在红树林、盐沼和海草等生态系统中的固碳功能。 一体的综合研究平台,积极推动北部湾蓝碳资源的评估、控制与监测、交易等事项的研究工作。 (2)实施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推进碳汇提质增量新成效。坚持“生态优先”,打造“大工业和白海豚、红树林同在”钦州生态品牌,持续推进“蓝色海湾”整治行动、海岸带保护修复工程,全面提升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红树林湿地系统,促进海洋碳汇提质增量。积极争取了 7 亿中央资金深入实施 2020 年钦州市“蓝色海湾”综合整治行动项目、2022 年钦州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以及 2024 年钦州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持续推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2020 年“蓝色海湾”项目获批“广西海洋科普和意识教育基地”、“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典型案例(第二批)”。 (3)推动改革成果转化,拓展碳汇价值实现新路径。一是钦州“蓝碳”助力广西首次“零碳办会”。2023 年 9 月 18 日,第一届中国—东盟国家蓝色经济论坛成功举办,本次会议是广西首次利用海洋碳汇实现论坛“碳中和”。用于抵消论坛期间有关活动产生的碳排放量的,是来自广西钦州市海洋生态修复项目新增红树林产生的 140 吨碳汇量,切实通过“蓝碳”交易实现“零碳办会”,也是广西深入落实《联合国 2030 年可持续发展议程》、联合国“海洋十年”倡议的创新探索。二是实现生态价值转换。此宗交易开创性地以市场机制实现了生态产品价值发现,探索了将海洋环境治理成效与经济效益结合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新路径,标志着钦州落实海洋碳汇试点改革与蓝碳交易先行先试工作取得实质进展。三是形成碳汇交易闭环。推动形成了“红树林修复—碳汇量评估—碳汇价值市场出让—收益反哺”的碳汇交易闭环,提升社会企业参与生态保护的积极性,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钦州经验,助力广西海洋碳汇交易市场“更全面、更深入、更高效”化发展。 2 |具体做法 2023 年 9 月 15 日,该项目交易在北部湾产权交易所集团广西(中国-东盟)蓝碳交易服务平台挂牌成交。此次交易具体标的为广西钦州市 2020 年“蓝色海湾”整治行动中孔雀湾区域新增红树林项目产生的蓝碳量,经自然资源部第四海洋研究所核算,项目中 11.72 公顷红树林总碳汇量为 1278.78 吨,交易转让 500 吨。历时 5 天竞价,最终由中外建工程设计与顾问有限公司摘牌。中外建工程设计顾问公司摘牌后将蓝碳资产捐赠给同期召开的东盟博览会第一届中国—东盟国家蓝色经济论坛,助力实现会议碳中和,为大型国际会议提供低碳解决方案。生态监测与保护配套措施方面,中交城投还搭建了红树林监测平台,建设科普教育基地,加强红树林保护与宣传,形成从碳汇开发到生态保护的完整链条,为蓝碳交易后续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和公众参与基础。 广东深圳福田红树林保护碳汇拍卖A02 现碳汇产品全方位、多角度的可视化呈现,为后续开发交易提供数智化支撑。明晰碳汇登记路径。构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标准、方法和路径,界定保护区界址范围、查清自然资源数量和质量、明确自然资源权属状况和关联信息,完成保护区确权登记,为碳汇交易夯实产权基础。创新碳汇产品登记路径,将红树林保护碳汇总量和交易情况纳入自然资源登记簿关联信息栏,并为碳汇产品竞得人颁发深圳首个自然资源领域碳汇凭证。 (3)制定交易组织方案,实现市场化配置。 按照深圳市政府工作部署,由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牵头,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司法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形成政策合力,编制印发《福田红树林保护区红树林保护碳汇交易试点组织方案》, 明确蓝碳交易的准入条件、交易平台等交易规则。在交易方式上,参考国际自愿碳市场的协议交易方式,考虑到资源稀缺性、可持续发展等因素,深圳市以公开拍卖方式进行蓝碳交易,首次交易标的为一年期红树林保护碳汇量 3875 吨。2023 年 9 月 5 日,深圳市发布拍卖公告,明确交易标的、竞买人主体资格要求、拍卖起始单价、竞买保证金等内容。9 月 26 日,对保护区内红树林碳汇进行公开拍卖,按照“竞买人报价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经过 17 家企业的 92 轮激烈竞逐,最终以 485 元 / 吨的价格完成 3875 吨红树林保护碳汇的公开拍卖。 (2)研发构建红树林保护碳汇方法学和价值评估技术。完成碳汇计量。编制发布全国首个以“应对气候变化 + 生物多样性”为目的的《红树林保护项目碳汇方法学 ( 试行 )》( 以下简称《方法学》), 指导计量红树林保护活动在监测期内产生的碳汇量。经核证,保护区内约 126 公顷红树林地保护活动在第一监测期 内 (2010 年 1 月 1 日 —2020 年 1 月 1 日 )的碳汇量为 38745.44 吨。确定碳汇交易底价。深圳市参照土地资产评估方法,从成本、效益、市场及技术路线等方面构建碳汇资产评估方法体系,选取交易时间、交易标的、交易方式相似的蓝碳交易案例,构建 3 个一级指标、16 个二级指标的价格比较因素和因素修正体系,量化、修正资源稀缺性、红树林管护方式、碳汇产品质量等比较因素的差异对价值的影响,评估保护区红树林保护碳汇价值,确定红树林碳汇拍卖底价。经专家论证,红树林保护项目碳汇拍卖底价为 183 元 / 吨。 1 |案例背景 深圳市福田红树林自然保护区 ( 以下简称“保护区”) 位于福田区腹地、深圳湾东北部,是我国唯一处于城市腹地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区总面积 367.37 公顷,其中红树林地面积126.09 公顷,包含红树植物 19 种、鸟类超过 260 种,拥有黑脸琵鹭等 59 种国家保护珍稀濒危鸟类。 2022 年 10 月,深圳福田红树林湿地被列入《湿地公约》“国际重要湿地”名录。2023 年 9 月,《湿地公约》第 62 次常委会审议同意在深圳建立“国际红树林中心”。2024 年 11 月,国际红树林中心成立协定在深圳正式签署,首批 18 个成员国代表共同为国际红树林中心揭牌。借此机遇,深圳市以保护区红树林保护碳汇为切入口,探索构建覆盖调查监测、确权登记、碳汇计量、底价评估、市场交易、金融支持的蓝碳全链条交易机制,积极打造市场化、可持续的碳汇资源交易模式,走出了一条红树林碳汇价值实现的新路径。 2 |具体做法 (1)推进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碳汇产品登记。摸清碳汇底数。基于无人机摄影、倾斜摄影测量等提供的高精度地图和空间数据支持,利用高光谱遥感反演和激光雷达技术,连续 10 年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调查监测,同步采用数字孪生技术搭建红树林碳汇三维仿真可视化系统,实 (4)创新开发金融保险产品,助力蓝碳可持续发展。通过“生态保护 + 保险机制”的有 机融合,利用保险服务手段,对保护区内红树林碳汇提供风险减量服务,创新开发适合红树林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金融保险产品,探索建立蓝碳交易和新型金融业态合作机制。2023年 7 月,在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共同见证下,广东内伶仃福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和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签订了《福田红树林自然保护区红树林碳汇保险捐赠协议》, 标志全国首单红树林碳汇指数保险落地深圳,推动建立蓝碳保险补偿机制。 (5)积极探索蓝碳应用场景,推动共建蓝碳合作交流机制。选取具有国际影响力、传播绿色发展理念活动如 2024 年中国海洋经济博览会,开展“碳中和”,着力打造“红树林保护碳汇 + 活动碳中和”交易模式,拓宽“两山”转化路径。积极促进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和生态环境损害修复机制相融合,协同市前海检察院、市财政局,合力打造“红树林保护碳汇 + 生态司法”海洋生态环境损害修复新模式。探索建立体现碳汇价值的生态补偿机制,将认购碳汇作为履行自然资源资产损害赔偿责任的措施之一。推进蓝碳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