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本研报探讨了南亚和中亚之间在可再生能源发展方面的合作潜力,分析了如何通过创新的融资机制利用互补能源结构加速区域脱碳。研究发现,南亚和中亚在能源需求和资源禀赋上存在显著互补性,南亚能源需求快速增长,而中亚拥有丰富的可再生能源资源,两者合作具有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关键数据
- 南亚人口占全球人口的24%,但GDP仅占4%,能源需求快速增长,但能源供应不足,存在能源缺口。
- 中亚地区拥有丰富的风能和太阳能资源,但可再生能源发展程度较低。
- 2003年至2023年,南亚和中亚地区可再生能源PPP投资累计达193.9亿美元,其中南亚占183.6亿美元,中亚占10.3亿美元。
- 南亚可再生能源投资主要集中在化石燃料和国内太阳能,而中亚投资更多集中在具有跨境贸易价值的可再生能源,如水电和风电。
- 南亚和中亚之间季节性能源互补性显著,中亚夏季水电发电量过剩,而南亚此时能源需求高且成本高。
研究结论
- 南亚和中亚之间可再生能源合作具有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但存在治理差距,如监管碎片化、政治经济限制和风险缓解机制不足,限制了资源的优化配置。
- 需要采取政策措施,将可再生能源PPP投资从化石燃料和国内太阳能转向具有跨境贸易价值的水电和风电,并加强跨境电网基础设施建设,以实现区域电力贸易。
- 建议采用混合市场设计,将部分基荷电力贸易通过长期双边PPA安排,将剩余容量用于季节性和日前多边交易,以实现区域电力市场一体化。
- 中国的“一带一路”能源投资对南亚和中亚的能源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推动了可再生能源投资增长,但也带来了战略供应链依赖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