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发展扶持资金申报指南(2026年)旨在推动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向纵深发展,打造具有强大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新型主流视听平台,提升首都媒体传播力、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资金由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发起设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媒体融合的重要论述精神和相关政策部署。
一、扶持资金简介
- 目的:推动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向纵深发展,构建全媒体传播体系,提升首都媒体传播力、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推动首都广电视听产业高质量发展。
- 指导原则: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相关政策部署,为媒体融合优秀项目给予支持。
二、资助类别及申报条件
(一)媒体融合创新技术与服务应用
- 征集范围:面向人工智能、超高清、大数据、云计算、元宇宙等技术领域,征集在媒体融合全生命链条中具备可广泛推广价值的创新应用,包括创新技术、应用工具、系统解决方案、集成平台、服务模式等。
- 申报条件:
- 申报机构应为依法登记注册并实际运营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及其分支机构,需成立1年以上、依法纳税、信用状况良好,且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与申报项目相关的其他民事纠纷。
- 申报机构对所报项目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合法授权。
- 申报项目应适应媒体融合发展、视听产业发展需要,导向正确、创新性强,有利于推动北京市媒体融合高质量发展。
- 具备媒体行业、视听产业应用推广价值。
(二)视听融合典型案例
- 征集范围:征集全面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实践的典型案例,形成具有典型示范意义和借鉴推广价值的成功做法或创新探索,分为四个类别:
- 新媒体平台建设类:打造自主可控的新媒体客户端或建设新媒体账号矩阵,并取得显著成效。
- 融合生产传播类:全媒体生产传播的创新做法、协同模式、运营策略等取得显著成效。
- 综合信息服务类:积极拓展“媒体+”,在政务服务、民生服务、社会治理和数据技术服务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 创新发展机制类:在优化组织架构、创新管理机制、构建高效运营体系、拓展经营模式、建立健全评价体系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 申报条件:
- 申报机构应为全媒体传播体系中从事媒体融合发展研究、建设的单位,须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与申报项目相关的其他民事纠纷。
- 申报机构对所报项目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合法授权。
- 申报项目应适应本年度的征集方向,具有政治性、创新性、实效性、典型性,有利于推动北京市媒体融合高质量发展。
三、申报方式
- 申报时间:申报指南发布之日至2026年9月14日18:00截止。
- 申报方式: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栏目提交电子版申报材料。
- 咨询联系方式:
- 媒体融合创新技术与服务应用,咨询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10-55565388。
- 视听融合典型案例,咨询联系人:鲁老师;联系电话:010-555653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