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评《同业存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金融机构部李玉鼎 同业存单作为货币市场工具自2013年底推出后,伴随着同业业务、资管业务及固定收益市场的迅速发展,同业存单市场规模及影响力不断扩大。2025年,银行间市场发行同业存单2.2万期,发行总量为33.8万亿元,在金融债券1发行额中占比72.1%;二级市场交易总量为238.8万亿元;年末同业存单余额为19.7万亿元,在金融债券余额中占比约31.0%。 2026年6月底,央行发布关于《同业存单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认为2013年出台的《同业存单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3〕第20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已不能适应当前市场形势,并对《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7〕第12号进行修订,形成《同业存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征求意见稿)》)。 《办法(征求意见稿)》具体规定了同业存单发行人与投资人范围、存单要素、发行准备、发行与交易、登记托管与兑付、信息披露及监督管理等事项。相较于《暂行办法》,其主要修订内容如图表1所示,下文将进一步从金融监管加强及定价参考利率优化两个维度简要解读政策思路。 1、同业存单市场监管加强 央行在本次修订中明确了监督管理要求与措施,主要体现在额度管理、信息披露和罚则条款。额度管理方面,首先在年初额度备案工作前补充设立临时额度机制,其次明确央行可根据宏观审慎管理要求、发行人货币政策执行情况、金融市场审慎投资交易情况及利率定价自律情况对其年内备案额度进行动态调整。额度管理机制的优化有助于提高政策灵活性及精准度,避免年初备案空窗期的发行限制、年度额度备案完成后抢发冲量以及其他压力事件对同业存单市场的时点性冲击,引导商业银行审慎开展同业存单业务,增强央行宏观调控有效性。从2025年各家商业银行同业存单额度备案及发行情况来看,其同业存单年末余额占备案额度的比例相差颇大。同业存单备案额度上限主要受制于商业银行同业负债不超过总负债1/3的监管要求,本次修订补充额度动态调整机制更能体现差异化监管特征,预计对同业存单/同业负债依赖度高的银行更易受到监管约束。 《办法(征求意见稿)》要求发行人披露的发行计划应当包含影响投资判断的关键性财务信息及其他必要信息,但未明确“关键性财务信息”的具体范围。总体来看,信息透明度的提高有利于提升同业存单发行交易的市场化和公允性,或影响信用利差。此外,本次修订还增设了发行人、投资人未履行信息披露、发行交易等约束情况下的处罚条款。 2、同业存单发行定价进一步发挥DR的关键性参考作用 2013年《暂行办法》及2017年修订公告均规定,固定利率同业存单参考同期限SHIBOR(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定价,浮动利率存单以SHIBOR为浮动利率基准计息。本次《办法(征求意见稿)》将同业存单定价参考利率在原单一SHIBOR的基础上增加DR(存款类金融机构债券回购利率)和其他央行认可的利率。 SHIBOR和DR比较来看:(1)SHIBOR由18家报价行报价形成,主要运用于同业存单定价、利率互换、SHIBOR报价行的内部资金转移定价参考等;DR则是基于实际交易的回购利率,更具公信力。(2)我国银行间拆借市场发展慢于回购市场,对SHIBOR的支撑作用相对偏弱。2025年,银行间市场债券回购累计成交1709.6万亿元,日均成交6.9万亿元;同业拆借累计成交89.5万亿元,日均成交3611亿元。 央行早在2020年8月《参与国际基准利率改革和健全中国基准利率体系》白皮书中,即提出了以培育DR为重点、健全中国基准利率和市场化利率体系的思路和方案,明确银行间基准利率体系建设的重点在于推动各类基准利率的广泛运用,通过创新和扩大DR在浮息债、浮息同业存单等金融产品中的运用,将其打造为中国货币政策调控和金融市场定价的关键性参考指标。目前我国已基本形成了市场化的利率形成和传导机制,以及较为完整的市场化利率体系。本次《办法(征求意见稿)》将同业存单定价与DR挂钩,强化了DR作为货币市场基准利率的定位,将提高同业存单市场对政策利率的敏感性,并通过商业银行内部资金转移定价机制影响其资产端定价,进一步畅通利率传导渠道。 免责声明: 本报告为新世纪评级基于公开及合法获取的信息进行分析所得的研究成果,版权归新世纪评级所有,新世纪评级保留一切与此相关的权利。未经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本报告任何形式的拷贝、复印件或复制品,或再次分发给任何其他人,或以任何侵犯本公司版权的其他方式使用本报告。经过授权的引用或转载,需注明出处为新世纪评级,且不得对内容进行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如未经新世纪评级授权进行私自转载或者转发,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私自转载或转发者承担,新世纪评级将保留随时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本报告的观点、结论和建议仅供参考,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并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对任何因直接或间接使用本报告内容或者据此进行投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或损失新世纪评级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