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现实电影场所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
本文件规定了虚拟现实电影场所的空间划分、设备设施、服务质量的技术要求,并描述了相应的测量方法。适用于虚拟现实电影场所的建设、使用、维护、评估及管理。
核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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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和适用性:
规定了虚拟现实电影场所的空间划分、设备设施、服务质量的技术要求,适用于场所的建设、使用、维护、评估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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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引用文件:
引用了DY/Z14.1—2026《虚拟现实电影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等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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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语和定义:
定义了“虚拟现实电影场所”为采用头戴式显示设备等虚拟现实电影终端,提供虚拟现实电影放映服务的固定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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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卫生、环境和建筑:
要求场所的建筑、附属设施和运行管理应符合国家相关建筑设计、消防、安全、卫生、食品经营、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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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要求:
- 场所空间划分: 应划分为售票区、等候区、观影区等区域,每个区域应有足够的空间尺寸完成相应的活动。
- 场所通用设备设施:
应配备头戴式显示设备等虚拟现实电影终端、放映管理系统、票务管理系统等,并满足系统性匹配要求;应有醒目的场所标识、观影区进出口指示标志、应急广播系统;应配备供观众休息的座椅、物品寄存柜等;应配备无障碍通道、无障碍观影条件和其它服务;应有照明、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施;地面应为防滑地面;售票区宜有电子信息显示系统或其他设施,显示影片放映信息和票价;等候区宜设置信息显示屏或其他设施,及时更新排队情况和预计等待时间;等候区应张贴头戴式显示设备穿戴指导说明或提示;观影区应有头戴式显示设备消毒设施或一次性面罩等工具,并张贴卫生使用指南。
- 坐观式观影区设备设施:
应符合表1的规定(正文未详细列出表1内容)。
- 行进式观影区设备设施:
墙面、柱面等应敷设软质材料;应有定位识别图或定位系统;地面应平整,无倾斜;应有头戴式显示设备等虚拟现实电影终端收纳柜。
- 服务质量要求:
应有服务人员协助佩戴头戴式显示设备;应有观影区安全服务人员,及时响应并提供服务;服务人员应举止文明,耐心周到,热情服务;服务人员应统一着装或佩戴标志;场所内应及时打扫,不留有杂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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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量和检查方法:
- 测量条件: 所有测量和检查应在正常观影环境下进行;所有设备应处于正常稳定工作状态。
- 测量设备:
- 长度尺:测量范围≥2.00m,最小刻度0.001 m。
- 激光测距仪:测量范围≥100m,测量长度精度≤±0.003m,测量角度精度≤±0.1°。
- 水平尺:测量精度≤2 mm/m。
- 测量和检查步骤:
- 安全、卫生、环境、建筑:检查场所是否持有相关合格证书。
- 场所空间划分:检查区域划分和空间尺寸。
- 场所通用设备设施:检查设备匹配性、标识、应急广播、座椅、无障碍设施、照明、地面、电子信息显示、信息显示屏、穿戴指导、消毒设施等。
- 坐观式观影区设备设施:检查指示标志、座椅、座椅扶手间净宽、座椅深度、观影间隔、观影定位系统。
- 行进式观影区设备设施:检查墙面材料、定位识别图或定位系统、地面平整度、设备收纳柜。
- 服务质量要求:检查服务人员配备、安全服务人员、服务态度、着装、场所清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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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资料性)数字影院行进式观影区设计方案:
- 行进式观影区尺寸设计: 宜为正方形,如8 m×8 m、16m×16 m等尺寸。
- 动线设计: 可采用影厅左后门或右前门作为进出口,观影区设置在远离影厅门的区域,动线起点为体验区后边缘的中心区域。
- 观影人数设计: 每平方米空间内,观众人数宜不超过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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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列出了GB 37488、GB 50016、GB 50325、GB/T10001.1等相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