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倾销围剿和CBAM碳关税的贸易流重构陈敏涛(投资咨询资格证号:Z0022731)交易咨询业务资格:证监许可【2011】1290号2026年7月15日 2025年中国钢材出口1.19亿吨,突破了2015年1.12亿吨的高点,创下了历史新高。2025年钢材出口累计累计同比增长7.2%,但钢材出口均价下降8.34%,出口增量完全依靠价格的降价补贴来完成。量增价跌的粗放模式已触及政策与贸易壁垒的双重天花板,当前市场核心国内政策(出口许可证重启+粗钢压减)与外部贸易壁垒(反倾销+CBAM)形成双向挤压,而钢坯作为低附加值出口最后的泄洪闸正面临政策收紧,其回流将对国内螺纹供应格局产生冲击,钢材出口以价换量的模式不可持续。 一、以价换量的周期拐点 2026年1-5月,钢材累计出口4456万吨左右,累计同比下降8.09%,但钢材出口均价并未出现多大的变化,钢材出口均价699.53美元/吨,相较于2025年同期的出口均价701.60美元/吨同比微减了0.29%,价格的下跌并未带来出口的放量,反而出现了明显的下降,量价双降而非延续之前的以价换量的模式,周期拐点开始显现。 二、反倾销围剿的关税壁垒 2025年至今,国内钢材出口面临多个国家和地区发起的反倾销,涉及的金额也创造了历史记录。越南、韩国对华热轧板卷反倾销税终裁落地,直接导致中国热卷出口量同比锐减592万吨。2025年中国出口越南454万吨,同比下降44%左右,接近腰斩;2025年热卷出口韩国138万吨,同比下降14%左右。秘鲁对华盘条反倾销终裁81.3美元/吨;土耳其对中国和韩国钢材反倾销措施于6月中旬生效。欧盟配额腰斩:钢铁进口配额从3450万吨削减47%至1830万吨,配额外关税从25%升至50%。推算2026年直接受贸易壁垒影响的钢材规模约 1000万吨,占2025年出口总量的8.4%左右。更严峻的是,原本流向欧洲的货物被迫转向东南亚、中东,加剧了这些次级市场的价格竞争,形成贸易流踩踏。 三、国内合规壁垒的升级 2026年1月1日起,商务部、海关总署对300个海关商品编号的钢铁产品实施出口许可证管理,覆盖生铁、钢坯、热轧、冷轧等全产业链。这是自2009年取消该制度16年后的首次重启,市场认为其核心目的可能有以下几个: 1、打击"买单出口":杜绝违规超低价竞争与税收流失; 2、遏制低附加值产品无序流出:钢坯首当其冲; 3、应对海外反倾销:通过合规溯源减少贸易摩擦。 出口许可证管理并非配额制,但显著提高了钢材出口的合规成本和销量(单证办理、质检证明、出货周期拉长)。2025年12月出现抢出口效应,单月出口1130万吨创历史新高;2026年1-2月则迅速回落至阶段性低谷,政策脉冲效应明显。但3-5月钢材出口回升,钢坯出口继续创新高,钢材出口许可证的本意是限制低端钢材的出口,鼓励高端产品的出口,钢坯作为低附加值、高能耗品种,是出口许可证制度的重点调控对象,但在上半年并未看到钢材许可对低端钢材的影响,但不排除下半年收紧的可能性。钢坯出口的高增长已引发监管高度关注,2026年4月市场传出大厂接获官方指导、严控板坯与钢坯出口的传闻,虽尚未落地为正式文件,但政策方向已经开始明确。 钢坯在成品材出口受阻的背景下,成为唯一逆势高增的品种。2025年钢坯出口1482万吨,同比暴增134%;2026年1-5月:出口约675万吨,同比增长43%。一方面对中国热轧卷板征收高额反倾销税,但对钢坯限制较少,当地钢厂转而进口中国钢坯进行本地加工,既满足需求又规避关税;另一方面,钢坯的出口利润高于热卷的出口利润,在不考虑关税的情况下,钢坯的出口利润大概在150元/吨左右,而热卷的出口利润估算大概在30元/吨左右,钢材出口许可证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钢坯的出口成本,压缩钢坯出口和热卷出口的利润差,但要完全压缩这120元/吨的难度相对较大,只要钢坯的出口利润仍高于热卷出口,钢坯出口的问题仍难解,钢厂仍是会在利润的驱动下生产钢坯。 假若下半年钢坯出口行政收紧受限,钢坯利润回落,部分钢坯可能回流到国内,推演回流路径与时滞可能如下:直接效应0-1个月之内,可能首先影响的是华东华南沿海地区,一旦出口受阻,这部分资源将直接冲击内贸市场,华东、华南港口钢坯库存快速累积,坯价承压下行。间接效应1-2个月内,钢厂铁水从钢坯倾斜转向螺纹/热卷,但轧线切换存在时滞,铁水回流成材,螺纹供应增加。 四、CBAM碳关税 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于2026年1月1日正式进入征收期,2026年仍保留97.5%的免费配额,但2034年将完全归零,长流程钢材(吨钢碳排约1.8吨)受影响远大于短流程。2026年97.5%的免费配额,实际碳成本相对较低,欧洲碳价大概在80欧元/吨,根据2.5%的比例,国内钢材成本大概在4欧元/吨,但随着免费配额的提高,成本是在逐年的线性增加的。CBAM导致欧盟长材进口几近停滞,原本面向欧洲的高端板材被迫回流或转向其他市场。这进一步压缩了中国钢材出口的价格缓冲带——过去依靠欧盟高溢价市场补贴低利润订单的模式难以为继。CBAM与欧盟配额削减的叠加,意味着中国钢材出口的价格竞争力不再仅取决于FOB报价,而是"FOB报价+碳成本+合规成本"的综合比较。对于长流程企业而言,若无法通过绿电替代或碳汇抵扣降低碳排强度,出口欧盟的窗口将在2026-2030年间快速关闭。 CBAM法规的逐步淘汰时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