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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鹏MONA L03开启预售,第二代VLA强化MONA智能化标签

2026-07-03 陈庆,李柳晓 交银国际 four_k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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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3日 小鹏汽车(9868 HK) 小鹏MONA L03开启预售,第二代VLA强化MONA智能化标签 事件:7月2日,小鹏MONA L03开启预售。新车预售价区间14.38–16.58万元(人民币,下同),共推出4款纯电车型和2款超级增程车型,纯电版起售价14.38万元,超级增程版起售价14.98万元。公司表示,新车在中国率先亮相后,将于两周后在德国慕尼黑举行全球发布并正式上市。L03直接切入15万元级主流价格带,延续MONA序列“年轻化+智能化+高性价比”的产品定位,也体现出小鹏希望通过新品周期扩大主流市场覆盖、提升销量弹性的诉求。 陈庆angus.chan@bocomgroup.com(86)2160653601 李柳晓,PhD,CFAjoyce.li@bocomgroup.com(852)37661854 MONA产品矩阵从轿车延伸至轿跑SUV,有助于覆盖更广泛的年轻家庭和通勤场景。MONA M03此前已在主流年轻用户中建立一定智能化标签和价格认知,L03则进一步补齐SUV品类,提升MONA系列对高坐姿、空间实用性和多人出行场景的覆盖能力。L03定位紧凑型轿跑SUV,车身尺寸4650×1920×1600mm,轴距2850mm,风阻系数0.228,在保持年轻化外观和低风阻设计的同时,通过SUV形态提升空间实用性和场景适配能力。动力 方 面 ,L03同 时 提 供 纯 电 和 超 级 增 程 两 套 方 案 , 纯 电 版 提 供525km/625km两种续航,增程版CLTC综合续航最长1330km、纯电续航315km,分别对应城市通勤和跨城/长途出行需求。我们判断,L03的战略价值在于与M03共同形成“轿车+轿跑SUV”的主流价格带产品组合,从而提升小鹏在15万元级市场的覆盖深度。 图灵AI芯片与第二代VLA强化MONA智能化标签,15万元级竞争从“参数配置”转向真实智能体验。L03在MONA M03已形成智能化用户心智的基础上,进一步将图灵AI芯片与第二代VLA能力引入轿跑SUV品类,并通过Max/Ultra SE两档算力配置强化主流价格带的智驾体验差异化。L03全系搭载小鹏自研图灵AI芯片,Max版为单芯片750TOPS,搭载第二代VLA蒸馏版;Ultra SE版为双芯片1500TOPS,支持满血版第二代VLA。我们认为,L03的核心差异化并不只是将城市NOA和全场景泊车能力下放到主流价格带,而是小鹏能否把智驾算法、座舱交互和持续OTA能力转化为用户可感知的稳定体验。15万元级用户对价格敏感,但年轻用户对智能座舱、自动泊车、通勤辅助和OTA升级的接受度更高。若L03在城区通勤、停车场泊车等高频场景中的体验稳定性得到验证,小鹏“智能平权”的品牌心智有望进一步强化。 投资启示:小鹏将高阶智能化能力从中高端车型有效下放至主流价格带,并通过MONA序列扩大用户基盘。后续需重点跟踪预售订单热度、上市后交付爬坡、Ultra SE版本占比及增程车型接受度。若L03与M03形成稳定互补,并带动门店客流、品牌曝光和高配版本转化,小鹏有望在新品周期中进一步释放销量弹性,改善规模效应和成本摊薄能力。此外,L03选择在慕尼黑进行全球发布,也体现出小鹏希望将MONA序列进一步延展为全球化入门智能车型的尝试。若后续海外定价、渠道铺设及本地化认证推进顺利,L03有望成为小鹏拓展海外用户和提升品牌能见度的重要抓手。风险方面,15万元级市场价格竞争仍然激烈,若终端优惠加大、高配占比低于预期或增程版本交付节奏偏慢,市场可能重新关注单车毛利、渠道费用和新品爬坡效率。 交银国际 香港中环德辅道中68号万宜大厦9楼总机: (852) 3766 1899传真: (852) 2107 4662 评级定义 小鹏汽车(9868 HK) 分析员披露 本研究报告之作者﹐兹作以下声明﹕i)发表于本报告之观点准确地反映有关于他们个人对所提及的证券或其发行者之观点;及ii)他们之薪酬与发表于报告上之建议/观点幷无直接或间接关系;iii)对于提及的证券或其发行者﹐他们幷无接收到可影响他们的建议的内幕消息/非公开股价敏感消息。 本报告之作者进一步确认﹕i)他们及他们之相关有联系者【按香港证券及期货监察委员会之操守准则的相关定义】并没有于发表本报告之30个日历日前交易或买卖本报告内涉及其所评论的任何公司的证券;ii)他们及他们之相关有联系者并没有担任本报告内涉及其评论的任何公司的高级人员(包括就房地产基金而言,担任该房地产基金的管理公司的高级人员;及就任何其他实体而言,在该实体中担任负责管理该等公司的高级人员或其同级人员);iii)他们及他们之相关有联系者并没拥有于本报告内涉及其评论的任何公司的证券之任何财务利益。根据证监会持牌人或注册人操守准则第16.2段,“有联系者”指:i)分析员的配偶、亲生或领养的未成年子女,或未成年继子女;ii)某信托的受托人,而分析员、其配偶、其亲生或领养的未成年子女或其未成年继子女是该信托的受益人或酌情对象;或iii)惯于或有义务按照分析员的指示或指令行事的另一人。 有关商务关系及财务权益之披露 交银国际证券有限公司及/或其有关联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四川能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光年控股有限公司、武汉有机控股有限公司、上海小南国控股有限公司、SincereWatch(HongKong)Limited、滴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MirxesHoldingCompanyLimited、山东快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药捷安康(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周六福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拨康视云制药有限公司、富卫集团有限公司、宜搜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广州银诺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劲方医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长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武汉艾米森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挚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森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迅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智谱华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九共享智慧企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红星冷链(湖南)股份有限公司、爱芯元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福信富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菲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智慧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易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云徙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驭势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深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YangtuoHoldingsInc.有投资银行业务关系。 交银国际证券有限公司及/或其集团公司现持有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已发行股本逾1%。 免责声明 本报告之收取者透过接受本报告(包括任何有关的附件),表示幷保证其根据下述的条件下有权获得本报告,幷且同意受此中包含的限制条件所约束。任何没有遵循这些限制的情况可能构成法律之违反。 本报告为高度机密,幷且只以非公开形式供交银国际证券的客户阅览。本报告只在基于能被保密的情况下提供给阁下。未经交银国际证券事先以书面同意,本报告及其中所载的资料不得以任何形式(i)复制、复印或储存,或者(ii)直接或者间接分发或者转交予任何其它人作任何用途。 交银国际证券、其联属公司、关联公司、董事、关联方及/或雇员,可能持有在本报告内所述或有关公司之证券、幷可能不时进行买卖、或对其有兴趣。此外,交银国际证券、其联属公司及关联公司可能与本报告内所述或有关的公司不时进行业务往来,或为其担任市场庄家,或被委任替其证券进行承销,或可能以委托人身份替客户买入或沽售其证劵,或可能为其担当或争取担当幷提供投资银行、顾问、包销、融资或其它服务,或替其从其它实体寻求同类型之服务。投资者在阅读本报告时,应该留意任何或所有上述的情况,均可能导致真正或潜在的利益冲突。 本报告内的资料来自交银国际证券在报告发行时相信为正确及可靠的来源,惟本报告幷非旨在包含投资者所需要的所有信息,幷可能受送递延误、阻碍或拦截等因子所影响。交银国际证券不明示或暗示地保证或表示任何该等数据或意见的足够性、准确性、完整性、可靠性或公平性。因此,交银国际证券及其集团或有关的成员均不会就由于任何第三方在依赖本报告的内容时所作的行为而导致的任何类型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直接的、间接的、随之而发生的损失)而负上任何责任。 本报告只为一般性提供数据之性质,旨在供交银国际证券之客户作一般阅览之用,而幷非考虑任何某特定收取者的特定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任何特别需要。本报告内的任何资料或意见均不构成或被视为集团的任何成员作出提议、建议或征求购入或出售任何证券、有关投资或其它金融证券。 本报告之观点、推荐、建议和意见均不一定反映交银国际证券或其集团的立场,亦可在没有提供通知的情况下随时更改,交银国际证券亦无责任提供任何有关资料或意见之更新。 交银国际证券建议投资者应独立地评估本报告内的资料,考虑其本身的特定投资目标、财务状况及需要,在参与有关报告中所述公司之证劵的交易前,委任其认为必须的法律、商业、财务、税务或其它方面的专业顾问。惟报告内所述的公司之证券未必能在所有司法管辖区或国家或供所有类别的投资者买卖。 对部分的司法管辖区或国家而言,分发、发行或使用本报告会抵触当地法律、法则、规定、或其它注册或发牌的规例。本报告不是旨在向该等司法管辖区或国家的任何人或实体分发或由其使用。本报告的发送对象不包括身处中国内地的投资人。如知悉收取或发送本报告有可能构成当地法律、法则或其他规定之违反,本报告的收取者承诺尽快通知交银国际证券。 本免责声明以中英文书写,两种文本具同等效力。若两种文本有矛盾之处,则应以英文版本为准。交银国际证券有限公司是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附属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