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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半年报:市场极端分化 股指震荡债缓升

2026-06-28 夏豪杰 国信期货 silenc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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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极端分化股指震荡债缓升 金融 2026年6月28日 主要结论 股指:股市分化股指波动加大 根据WIND一级行业分类,综合经济、货币政策的影响。对不同行业的态度不同。金融板块,尤其是银行板块,由于货币政策刺激经济,信贷增长开始不确定增加,给银行带来较大的业务压力,且存贷款利率均下降下银行利润率仍有保证,银行板块相对较好。鉴于国家队在ETF方面的减持,银行指数较稳。非银金融业绩较好,整体上面,非银金融维持较强,或出现底部反弹。 日常消费、可选消费从一种极端的分化效应转为另一种分化效应。国内中低收入者工作不确定性增大,工资性收入预期较为谨慎。房地产与多数板块股市财产性价值减小。日常消费、可选消费,无法形成扩展性消费,维持谨慎看法。房地产板块由于居民杠杆压力较大,产生工作不确定性,刺激的政策相对较大,且行业的持续下跌到一定的低位,各种放开房地产的措施在居民高杠杆的环境下,无法持续。由于经济结构性失衡,材料、能源相对悲观。政府投资稳定经济的力度有望加大,公用事业相对乐观,工业、医疗保健也相继悲观。高新技术产业以及相关金属等预期乐观。 国信期货交易咨询业务资格:证监许可【2012】116号分析师:夏豪杰从业资格号:F0275768投资咨询号:Z0003021电话:0755-25942621邮箱:15051@guosen.com.cn 上证50指数,金融占比高达29.8%,银行对上证50影响较大,由于贵州茅台悲观、稳定指数的动能让上证50指数波动进一步减小。沪深300指数金融权重点降低到了18.9%,信息技术权重占比高达30.4%,工业占比17.1%,科技类占比较高。中证500信息技术占比27.8%,材料14.8%,中证1000信息技术占比26.3%,工业20.2%。国内股市极端分化下,信息技术一枝独秀,导致股市下半年面临泡沫性风险。总体上来看,IH、IF震荡,IC、IM下半年大幅波动。 独立性申明: 国债:货币宽松国债震荡上行 作者保证报告所采用的数据均来自合规渠道,分析逻辑基于本人的职业理解,通过合理判断并得出结论,力求客观、公正,结论不受任何第三方的授意、影响,特此声明。 上半年央行货币政策不断加码。央行对金融积极向市场投放货币,第一季度央行延续货币高速投放,引导货币信贷大规模投放,第二季度货币投放力度持续加大,5月份M2回落至8.6%。由于国内经济结构性突出问题较为严重,信贷增长规模大幅减少,下半年虽然维持低利率,利率下跌的空间有限,国债价格震荡上行。 一、行情回顾 2025年元旦临近,股市走出三连阴线,市场缩量至1万亿。春节之后,市场持续反弹,成交额放量至2万亿,情绪转为乐观,1、2月份股市连续上涨,2月28日市场出现单日大幅回调,随后市场缩量拉升,3月18日市场创出今年新高5755.58点之后,快速回落,4月7日出现单日大跌,国证A指日跌幅高达9.29%,4月9日出现最低点4820.80后市场持续反弹,5月份市场反弹至5500后市场缩量震荡,6月下旬,股市在银行股的持续拉升推动下,股指连续上涨,7月份市场成交额放量至2万亿,8月份股市持续上涨,突破了2021年高点6416.99,8月底市场成交额再度突破3万亿,9月份市场成交额回落至2万亿水平,10月市场有所回落,12月份市场缩量反弹,2026年1月份市场极度活跃,成交额超过3万亿。证监会提出逆周期调节,市场热点快速降温,股市缩量回落。春节之后,股市放量反弹,国证A指再创高点7385点,接近1月份新高7404.47点,市场成交额回升至2.5万亿,市场波动减小。美国袭击伊朗导致伊朗强势反击,国内股市在3月下旬快速回落,4月中旬反弹,5月14日创出新高7801.25,随后市场大幅波动回落,在6月9号之后市场逐步反弹。 四大股指方面,上证50波动幅度较小,在市场惶恐期间,上证50波动有所变大。4月7日跌幅创出2457.08低点,这个低点创出去年924大幅反弹之后所有回调的低点。随后市场的反弹稳定指数,创出今年高点2766.25点。上证50充分体现了在市场大幅波动时期,作为稳定指数的工具。当市场稳定时期,上证50波动快速减小。相比于上证50,沪深300表现较强,4月7日大跌以后,五一之后快速反弹,6月23日创出新高5064.27点。中证500、中证1000则在5月14日创出新高之后,市场大幅波动,6月25日再度重返高点。 2024年十年期国债持续上行,从2024年9月30日低点105.053一直走牛,2025年2月创出新高109.873。此后市场逐步回落,3月17日回落至地点107.277,十年期国债再度反弹,从4月份之后,十年期国债整体上波动减小,且市场高位回落。即便再度降息,十年期国债波动依旧较小,市场不再走出去年那种单边的走势行情。2026年,国债整体上保持大幅震荡,4月之后,整体上震荡上行,6月4日之后创出新高109.300,随后市场小幅回落,十年期国债在高位大幅波动。 数据来源:wind国信期货 数据来源:wind国信期货 中国证监会制度持续改革进程: 2025年1月17日:证监会发布了《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裁量基本规则》(以下简称《裁量规则》),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裁量规则》共二十五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明确裁量阶次和裁量情节。设置“不予处罚、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一般处罚、从重处罚”等六档裁量阶次,并规定各档裁量阶次的适用情形。二是明确相关处罚规则。对于共同违法,确立“先整体认定后区分处罚”的裁量规则。对于单位直接责任人员,从其在违法行为中所起的作用、职务及履行职责情况、知情程度、知情后采取的行动等方面,综合分析认定责任大小和处罚幅度。对于多次违法,明确了“多个独立违法行为累计处罚”的基本规则。三是建立主要负责人批准或者集体讨论制度。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经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适用《裁量规则》可能出现明显不当、显失公平,或者客观情况发生变化,需要调整适用的,应当经证监会主要负责人批准或者集体讨论决定。四是落实“立体追责”和“行刑衔接”。 中国证监会就《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一是明确程序化交易的定义和总体要求。二是明确程序化交易报告要求。三是加强系统接入管理。四是加强主机托管与席位管理。五是明确交易监测与风险管理要求。六是明确监督管理安排。七是明确对相关主体的适用安排。 证监会就《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规则》共二十三条,强调募集资金使用应专款专用、专注主业,明确了募集资金用途改变的具体情形和延期实施的流程要求,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临时现金管理、补充流动性,以及超募资金使用等方面作了进一步规范。此外,《规则》贯彻从严监管理念,明确了问责条款,建立与《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上位法的衔接,通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以推动上市公司规范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促进中介机构勤勉尽责。 2025年3月14日: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1号——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2025年3月28日:中国证监会集中修改、废止部分新《公司法》配套规章、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决定。 2025年4月3日:证监会就《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2025年5月7日:中国证监会印发《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一、优化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收费模式。二、强化基金公司与投资者的利益绑定。三、提升行业服务投资者的能力。四、提高公募基金权益投资的规模和稳定性。五、一体推进强监管防风险促高质量发展。 2025年5月16日:中国证监会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场改革。一是建立重组股份对价分期支付机制。将申请一次注册、分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注册决定有效期延长至48个月。二是提高对财务状况变化、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监管的包容度。三是新设重组简易审核程序。明确适用简易审核程序的重组交易无需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委审议,中国证监会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予以注册或者不予注册的决定。四是明确上市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锁定期要求。对被吸并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设置6个月锁定期,构成收购的,执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18个月的锁定期要求;对被吸并方其他股东不设锁定期。五是鼓励私募基金参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对私募基金投资期限与重组取得股份的锁定期实施“反向挂钩”,明确私募基金投资期限满48个月的,第三方交易中的锁定期限由12个月缩短为6个月,重组上市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人以外的股东的锁定期限由24个月缩短为12个月。此外,根据新《公司法》等规定,对《重组办法》的有关条文表述做了适应性调整。 2025年10月31日:中国证监会就《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指引》共六章二十一条,主要内容如下:一是突出业绩比较基准的表征作用,业绩比较基准应当体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核心要素和投资风格,一经选定则不得随意变更。二是强化业绩比较基准的约束作用,基金管理人应当建立全流程内控机制,提高内部决策层级,确保投资风格稳定性。三是发挥业绩比较基准的评价作用,规范薪酬考核、基金销售、基金评价等对业绩比较基准的使用要求。四是健全多道防线,在基金管理人自我约束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和基金托管人监督。 2026年3月6日:证监会发布《关于短线交易监管的若干规定》。《规定》在系统梳理境内外立法、司法和监管实践的基础上,回应市场关切,进一步明确了大股东、董监高短线交易有关监管安排。《规定》共十二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适用主体和券种范围。规定买入卖出时均具备大股东、董监高身份和买入时不具备但卖出时具备的,需遵守短线交易制度。规定“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存托凭证、可交债、可转债等,细化明确监管要求。二是明确持股和交易时点的认定计算标准。规定买卖时点为证券过户登记日,大股东持股比例按同一上市、挂牌公司在境内外已发行股份合并计算,境外投资者不同渠道持有的证券数量合并计算等,与有关规定做好衔接。三是明确豁免适用情形。根据《证券法》授权并结合监管实践,明确优先股转股,ETF认购与申赎,股权激励有关授予、登记、行权,司法强制执行,做市交易,欺诈发行责令回购等13种豁免情形,支持市场发展和监管需要。同时规定相关情形如涉及利用信息优势等谋取非法利益的,不予豁免。四是对由专业机构管理、按照产品或组合单独开立证券账户的情形,按产品或组合的一码通账户单独计算持股,包括内外资公募基金、全国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管理的集合私募资管产品、符合监管要求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等,以便利交易,促进对外开放和中长期资金入市。同时,明确如果上述产品或组合无法实现独立规范运作或者存在利益冲突、违法违规等情形,将不予单独计算。 2026年6月17日:进一步健全投融资相协调的资本市场功能更好服务新质生产力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新“国九条”和“1+N”政策体系全面落地,中国资本市场稳中向好的确定性明显增强,二、主动拥抱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持续增强资本市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三、积极参与全球金融治理与开放合作,促进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协同联动。 二、经济有所恢复工业持续通缩 2024第一季度继续恢复向好态势,GDP为5.3%,第二季度GDP下降到4.7%,第三季度下降到4.6%。随着第三季度刺激经济力度加大,第四季度经济恢复速度加快,第四季度GDP为5.4%。2025年第一季度GDP增速继续维持在5.4%,第二季度持续维持在5.2%,第三季度下降到4.8%,第四季度为4.5%。2026年第一季度GDP增速上升到5%,增量刺激经济效果向好。 数据来源:wind国信期货 第一产业GDP:2024年第一季度有所回落至3.3%。2024年第二季度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