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评级(维持):买入目标价(港币):8.90 华泰研究 动态点评其他多元金融 2026年6月26日│中国香港 李健,PhD研究员SAC No. S0570521010001SFC No. AWF297lijian@htsc.com+(852) 3658 6112 远东宏信股价自6月12日起较为承压,截至6月25日收盘,股价跌去近25%,引起市场关注。我们认为资金面的变化是引发公司股价近期下跌的主要原因,公司基本面相对稳健。科技行业对流动性的虹吸效应在6月较为显著,叠加美联储加息预期升温,红利板块在过去两周面临较大挑战。远东宏信具有强红利属性,同样面临较大抛压,股价出现较大幅度回调。但公司运营仍然稳健,2025年公司生息资产规模恢复增长,25年末生息资产净额为2,720亿元(同比+4.38%)。资产质量继续优化,25年末不良率1.03%(24年:1.07%)。息差维持优势,25年净息差达到4.39%(24年:4.0%)。另外根据26年一季度的运营概要,公司金融业务的营收和毛利均同比增长,生息资产总额较25年末微增,息差进一步扩张。同时1Q26末资产质量仍然稳固,不良率微幅下降,拨备覆盖率维持审慎。我们认为公司基本面稳健,有望持续支撑业绩及分红。截至26年6月25日,公司26E股息率有望达到11.5%,维持“买入”。 陈宇轩*研究员SAC No.S0570524070010 chenyuxuan020827@htsc.com+(86) 21 2897 2228 港股红利整体承压 6月12日至25日,香港红利指数累计下跌近9%。原因之一可能是科技板 块加速演绎虹吸了其他板块的流动性。实际上,尽管2026年初以来港股整体的日均成交额相比2025年上涨,但金融、消费和医疗保健业的成交额占比从25年的57%下滑至26年来的44%,反而资讯科技业、工业、能源业、原材料业的合计成交占比由25年的37%提升至26年来的50%。而在过去两周美联储加息预期升温,流动性偏紧的背景下,AI行情极致演绎导致的流动性虹吸效应已经从互联网软件扩散至红利这类稳定性资产(《红利买点尚未出现》,华泰策略,2026年6月21日)。远东宏信作为有较为鲜明红利属性的公司,同样面临一定抛压,股价自6月12日以来下滑近25%。 资料来源:S&P 金融主业保持稳健融资租赁是公司的核心业务,贡献了绝大部分收入和利润,整体经营保持稳 健。2025年公司金融主业保持稳健增长。生息资产净额同比增长4.4%至2,720亿元,主要受资产久期延长及普惠业务快速扩张带动,其中普惠业务规模同比增长63.1%,占生息资产比重提升至10.4%。同时,资产收益率提升、融资成本下降推动净息差由4.00%扩大至4.39%。资产质量有所优化,年末不良率为1.03%(2024:1.07%),拨备覆盖率维持228%左右(2024:227.78%)。1Q26金融业务依旧稳中向好,生息资产规模较25年末小幅增长;资产收益率及净息差继续改善,资金成本进一步下降;资产质量保持稳健,不良率小幅下降。普惠金融业务增长势头良好,生息资产规模较年初增长逾10%,收入和利润保持较快增长。我们认为稳健的金融业务有望持续为公司业绩和分红提供支撑。 红利属性凸显,关注配置价值公司25年现金分红每股0.56港币,派息率约61%,且公司表示未来派息 率仍有保持稳定的基础和提升空间。截至26年6月25日,我们预计公司2026E股息率有望达到11.5%。考虑到稳健的金融业务,我们维持公司26-28年的归母净利润预测40/42/43亿元,维持DCF目标价8.9港币(CoE维持15.79%),隐含26E股息率6.8%。 风险提示:宏观波动;资产收益率和资金成本大幅波动;资产质量快速恶化。 核心图表 注:数据截至2026年6月25日资料来源:HKEX,Wind,华泰研究 注:数据截至2026年6月25日资料来源:HKEX,Wind,华泰研究 注:数据截至2026年6月25日资料来源:Wind,华泰研究 注:数据截至2026年6月25日资料来源:Wind,华泰研究 估值和风险提示 我们给予远东宏信目标价8.9港币,基于DCF估值法。 DCF估值法:我们使用三阶段DCF估值法对公司进行估值。 阶段一:我们预计2026/2027/2028年归母净利润为40/42/43亿人民币。阶段二:下一个十年,随着宏观经济逐步好转,生息资产规模有望增长,产业运营业务有望逐步好转,ROE有望稳步提升。资本增速在基数效应下放缓,假设资本增速匀速下降。阶段三:我们假设长期资本回报缓慢下降,再投资资本增速在基数效应下逐步下滑至1.0%。我们假设2039-2076年资本增速匀速下降。 我们假设2026/2027/2028年派息率约为60/60/60%(2025:61%),港币兑人民币汇率为0.87。采用DCF估值法得出的远东宏信每股目标价为8.9港币。给予“买入”评级。 风险提示 1)宏观波动可能带来资产规模增长受限和贷款质量恶化等问题;2)资产收益率超预期下跌可能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3)资金成本超预期上涨或拖累公司净息差;4)资产质量超预期恶化或拖累业务表现和盈利。 资料来源:S&P、华泰研究 资料来源:S&P、华泰研究 盈利预测 免责声明 分析师声明 本人,李健、陈宇轩,兹证明本报告所表达的观点准确地反映了分析师对标的证券或发行人的个人意见;彼以往、现在或未来并无就其研究报告所提供的具体建议或所表达的意见直接或间接收取任何报酬。请注意,标*的人员并非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的注册持牌人,不可在香港从事受监管活动。 一般声明及披露 本报告由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关联机构制作,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关联机构统称为“华泰证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具备中国证监会批准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本报告所载资料是仅供接收人的严格保密资料。本报告仅供华泰证券及其客户和其关联机构使用。华泰证券不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客户。 本报告基于华泰证券认为可靠的、已公开的信息编制,但华泰证券对该等信息的准确性及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 本报告所载的意见、评估及预测仅反映报告发布当日的观点和判断。在不同时期,华泰证券可能会发出与本报告所载意见、评估及预测不一致的研究报告。同时,本报告所指的证券或投资标的的价格、价值及投资收入可能会波动。以往表现并不能指引未来,未来回报并不能得到保证,并存在损失本金的可能。华泰证券不保证本报告所含信息保持在最新状态。华泰证券对本报告所含信息可在不发出通知的情形下做出修改,投资者应当自行关注相应的更新或修改。 华泰证券(华泰证券(美国)有限公司除外)不是FINRA的注册会员,其研究分析师亦没有注册为FINRA的研究分析师/不具有FINRA分析师的注册资格。 华泰证券力求报告内容客观、公正,但本报告所载的观点、结论和建议仅供参考,不构成购买或出售所述证券的要约或招揽。该等观点、建议并未考虑到个别投资者的具体投资目的、财务状况以及特定需求,在任何时候均不构成对客户私人投资建议。投资者应当充分考虑自身特定状况,并完整理解和使用本报告内容,不应视本报告为做出投资决策的唯一因素。对依据或者使用本报告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华泰证券及作者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任何形式的分享证券投资收益或者分担证券投资损失的书面或口头承诺均为无效。 除非另行说明,本报告中所引用的关于业绩的数据代表过往表现,过往的业绩表现不应作为日后回报的预示。华泰证券不承诺也不保证任何预示的回报会得以实现,分析中所做的预测可能是基于相应的假设,任何假设的变化可能会显著影响所预测的回报。 华泰证券及作者在自身所知情的范围内,与本报告所指的证券或投资标的不存在法律禁止的利害关系。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华泰证券可能会持有报告中提到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头寸并进行交易,为该公司提供投资银行、财务顾问或者金融产品等相关服务或向该公司招揽业务。 华泰证券的销售人员、交易人员或其他专业人士可能会依据不同假设和标准、采用不同的分析方法而口头或书面发表与本报告意见及建议不一致的市场评论和/或交易观点。华泰证券没有将此意见及建议向报告所有接收者进行更新的义务。华泰证券的资产管理部门、自营部门以及其他投资业务部门可能独立做出与本报告中的意见或建议不一致的投资决策。投资者应当考虑到华泰证券及/或其相关人员可能存在影响本报告观点客观性的潜在利益冲突。投资者请勿将本报告视为投资或其他决定的唯一信赖依据。有关该方面的具体披露请参照本报告尾部。 本报告并非意图发送、发布给在当地法律或监管规则下不允许向其发送、发布的机构或人员,也并非意图发送、发布给因可得到、使用本报告的行为而使华泰证券违反或受制于当地法律或监管规则的机构或人员。 本报告版权仅为华泰证券所有。未经华泰证券书面许可,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翻版、复制、发表、引用或再次分发他人(无论整份或部分)等任何形式侵犯华泰证券版权。如征得华泰证券同意进行引用、刊发的,需在允许的范围内使用,并需在使用前获取独立的法律意见,以确定该引用、刊发符合当地适用法规的要求,同时注明出处为“华泰证券研究所”,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任何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华泰证券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所有本报告中使用的商标、服务标记及标记均为华泰证券的商标、服务标记及标记。 中国香港 本报告由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关联机构制作,在香港由华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向符合《证券及期货条例》及其附属法律规定的机构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的客户进行分发。华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受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监管,是华泰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后者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在香港获得本报告的人员若有任何有关本报告的问题,请与华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联系。 香港-重要监管披露•华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的雇员或其关联人士没有担任本报告中提及的公司或发行人的高级人员。 •有关重要的披露信息,请参华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的网页https://www.htsc.com.hk/stock_disclosure其他信息请参见下方“美国-重要监管披露”。 美国 在美国本报告由华泰证券(美国)有限公司向符合美国监管规定的机构投资者进行发表与分发。华泰证券(美国)有限公司是美国注册经纪商和美国金融业监管局(FINRA)的注册会员。对于其在美国分发的研究报告,华泰证券(美国)有限公司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修订版)第15a-6条规定以及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人员解释,对本研究报告内容负责。华泰证券(美国)有限公司联营公司的分析师不具有美国金融监管(FINRA)分析师的注册资格,可能不属于华泰证券(美国)有限公司的关联人员,因此可能不受FINRA关于分析师与标的公司沟通、公开露面和所持交易证券的限制。华泰证券(美国)有限公司是华泰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后者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任何直接从华泰证券(美国)有限公司收到此报告并希望就本报告所述任何证券进行交易的人士,应通过华泰证券(美国)有限公司进行交易。 美国-重要监管披露•分析师李健、陈宇轩本人及相关人士并不担任本报告所提及的标的证券或发行人的高级人员、董事或顾问。分析师 及相关人士与本报告所提及的标的证券或发行人并无任何相关财务利益。本披露中所提及的“相关人士”包括FINRA定义下分析师的家庭成员。分析师根据华泰证券的整体收入和盈利能力获得薪酬,包括源自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的收入。 •远东宏信(3360 HK):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其子公司和/或其联营公司在本报告发布日之前的12个月内担任了标的证券公开发行或144A条款发行的经办人或联席经办人。•远东宏信(3360 HK):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其子公司和/或其联营公司在本报告发布日之前12个月内曾向标的公司提供投资银行服务并收取报酬。•远东宏信(3360 HK):华泰证券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