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前言执行摘要�� A. 研究背景� A� 商业中的儿童权利A� 中国儿童权利相关企业信息披露准则�� �� B. 方法论 B� 抽样方法B� 评估框架B� 数据提取和评分B� 局限性说明B� 免责声明:不构成对本报告提及企业任何形式的认可���������� C. 发现与讨论�� C� 具体指标评估结果C� 结论和专题分析���� D.建议�� 参考文献�� 附录�:整体评估结果汇总�� 附件�:将儿童权利纳入商业运营和投资实践的重点参考资料�� 前言 儿童每天都受到商业决策的影响⸺无论是通过他们所使用的产品与服务、所处的生活环境,还是其父母及照护者的工作条件。在中国,��岁以下儿童约占总人口的五分之一,私营部门在影响儿童福祉与国家未来人力资本方面正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有之义,也是实现长期、包容和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在中国人口结构转型、着力建设儿童友好型社会的时代背景下尤为重要。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与各国政府、企业、投资者及民间社会合作,推动维护每一名儿童的权利。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通过《儿童权利与企业原则》等国际标准,以及儿童视角投资等新兴工具,推动将儿童议题纳入ESG治理、决策与信息披露体系。 随着市场对企业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表现透明度的期望不断提升,中国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体系正日趋规范。尽管企业正在响应这些新进展,但儿童权利在企业ESG报告中仍基本处于缺位状态;即便有所涉及,也往往仅限于对童工相关内容的说明。 本报告对中国A股上市公司ESG披露中儿童权利相关内容进行了基线评估,旨在为企业、投资者及政策制定者提供支持,以强化ESG社会维度表现、提升信息披露的质量与一致性,并推动形成以儿童为中心的企业实践。 然而,儿童权利所涵盖的范畴远不止于杜绝童工。企业经营活动可通过多种渠道对儿童产生影响:用工制度会影响家长收入水平与照料子女的可支配时间;供应链环节会潜藏童工用工或作业环境不安全风险;一些商品与服务直接关乎儿童健康、安全及成长;数字环境影响儿童隐私权益与身心健康;各类经营活动带来的环境与社群衍生影响,决定儿童的成长外部环境。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期待继续与ESG生态体系中的合作伙伴携手合作,推广关注儿童权利的企业实践,助力实现更透明、更包容、更可持续的儿童发展成果。 桑爱玲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华代表 识别并应对这些影响,不仅是负责任企业行为的应 执行摘要 ��岁以下儿童占中国人口的五分之一。他们以多重身份与企业发生互动,包括作为消费者、员工、社区成员、员工家属以及未来将对私营部门产生长期深刻影响的成年人。尽管如此,儿童权利在企业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实践中仍处于边缘地位,往往被简化为童工合规问题。鉴于此,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发布了《儿童权利与企业原则》 重要的切入点,用于识别企业自身运营及价值链中更广泛的社会风险与影响。然而,在当前披露中,此类关联尚未得到充分挖掘。 研究还发现,不同行业和公司类型之间的表现存在显著差异。大型市值公司以及跨国运营的信息技术和原材料行业公司,信息披露通常更为充分,这与这些行业在负责任采购和人权尽职调查方面面临更强的外部要求有关。在一些特定行业领域也可以看到一定进展,例如,软件和娱乐行业更常披露与儿童数字安全相关的承诺,而信息技术、能源和金融服务行业的公司则更常披露家庭友好的工作场所措施。©UNICEF/China/����/Li Manwei (Children’s Rights and Business Principles,CRBP)和《儿童视角投资框架》(Child-LensInvesting Framework),旨在指导公司和投资者管理其对儿童产生的影响。 中国近期的国家政策,包括“十五五”规划纲要�及《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年)》�,已将儿童保护议题提升为战略重点,并呼吁企业在数字环境、工作场所和社区中主动强化儿童权利保障。虽然国家政策凸显了儿童发展的战略地位,但现行ESG信息披露监管框架缺少针对儿童权利的具体指引。目前,针对上市公司的强制性披露要求主要侧重于环境指标和一般性社会议题;除禁止童工外,儿童权利尚未被系统整合进披露指南中。 本研究对中国���家A股上市公司开展儿童权利信息披露现状基准评估,约占A股市场总量的�%。评估框架包含��项指标,涵盖了��项儿童权利与企业原则以及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四大重点项目领域,即数字环境、公正转型、营养和家庭友好型工作场所。 研究结果表明,儿童权利仍属新兴议题,尚未被系统或明确地纳入中国ESG披露体系。对已有法律法规或市场预期明确的议题,信息披露相对充分,尤其是在企业运营中的童工预防问题。相比之下,董事会监督、家庭友好型工作场所建设、供应链中的儿童权利管理、负责任营销、营养、网络安全以及考虑儿童因素的环境风险管理等议题的披露仍显不足。 多数情况下,儿童并未被视为独立的利益相关方群体。儿童权利相关考量往往与性别平等、劳工与工作条件、产品责任、供应链尽职调查等议题紧密关联。这种关联性表明,儿童权利视角可以作为一个 研究表明,目前围绕儿童权利的市场实践尚处于起步阶段,企业对商业行为中儿童权利保护的认知水平、信息披露成熟度和明确的监管预期均有待进一步发展。因此,加强儿童权利信息披露需要多元利益相关方的共同行动。 监管机构 企业 ··将儿童视为独立的利益相关方群体,将儿童权利纳入公司治理、实质性议题评估与风险管理体系。在家庭友好型工作场所、供应链、儿童安全产品与服务、负责任营销及数字安全等关键影响领域,同步加强实践落地与信息披露。 -··将儿童权利纳入宏观社会经济框架、行业发展战略以及对外投资指引中,使其与国家发展重点相衔接。将儿童权利从单一的合规议题,重新定位为推动社会包容、人力资本发展与共同繁荣的驱动力,引导企业行为着眼于长期发展成效。 ESG信息披露标准制定方 投资者 ··将儿童权利纳入ESG分析、尽职调查、尽责管理与企业沟通工作中。鼓励企业加强信息披露并提升实践水平,尤其是在产品服务、数字环境、供应链及环境与社区等方面可能影响儿童的行业。 ··将儿童权利相关考量纳入ESG信息披露框架,明确相关要求,设立涵盖家庭友好型工作场所、数字安全、营养、负责任营销及儿童敏感的环境风险等具体披露指标。制定分行业指引,聚焦儿童受影响较为突出的领域,包括食品饮料、数字娱乐、能源与采掘业等行业以及制造业供应链,为其制定儿童相关风险、影响及管理方法的披露指引。 行业协会 ·制定企业儿童权利相关的分行业披露指引、对标工具,并开发相关能力建设项目。 ·将政策重点转化为可落地的实践举措,推动会员单位统一执行,并通过统一的披露口径提升透明度。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华办事处 ESG生态体系各方 包括研究机构、数据与评级服务商、咨询机构及社会组织 ···倡导将儿童权利融入ESG体系,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协助监管机构与行业协会将儿童权利与企业相关的国际准则与标准本土化落地。通过开发符合中国国情、基于实证的工具包并明确其中儿童权利相关的指标,联合本土合作伙伴开展培训,提升合作伙伴的专业能力。阐明以儿童为中心实践的商业价值,搭建交流平台,推动中国企业参与国际对话与良好实践交流。 ····开展数据驱动型研究,揭示以儿童为中心的实践与企业长期价值、人力资本发展之间的内在关联,夯实实证基础。提供儿童权利影响评估、实践差距分析等专业服务,助力企业将承诺转化为实际行动。在数据与评级体系中开发本土化的儿童相关ESG指标。开展宣传倡导活动,推动有利于儿童健康、安全与福祉的负责任商业实践。 A. 研究背景 A� 商业中的儿童权利 ��岁以下的儿童占全球人口的三分之一,是企业重要但往往被忽视的利益相关方。他们以多种身份与企业发生直接或间接的互动,包括作为消费者、员工、社区成员和员工家属,同时,他们也是未来将对私营部门产生深远影响的成年群体。除防范和杜绝童工问题之外,企业在自身运营和供应链管理中对其他与儿童相关的关键问题,如产品安全、市场营销、社区关系、应急管理和环境影响等,普遍重视不足。 为了提高私营部门的儿童权利意识,提升市场实践水平,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携手合作伙伴于����年发布《儿童权利与企业原则》,并在����年推出《儿童视角投资框架》。这两份广受认可的指导性文件已成为全球推进儿童友好型商业实践的重要基础。 在中国,儿童约占全国人口的五分之一。近年来,中国持续完善儿童权利保护相关的监管框架。最新的国家政策导向,包括“十五五”规划纲要�,进一步强化了相关工作部署。企业在保障儿童权利方面的责任已逐步成为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务院印发的《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年)》�,明确鼓励企业参与儿童权利保护与儿童发展建设。����年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更是明确规定,保护未成年人是包括企业单位在内的多方主体的共同责任。 业中的儿童权利管理、约束与儿童有关的营销活动,并对相关领域提出了清晰的合规要求。 近期出台的《儿童青少年肥胖防控实施方案》和新修订的《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等政策举措,进一步加强了对儿童食品营销和营养标识的监管。包括指导限制向儿童推销高糖、高脂和高盐食品,并提高食品标签要求。 整体政策趋势表明,企业需承担更全面的儿童福祉相关责任的导向已然明晰。 目前,《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现行法规主要侧重于禁止童工、规范数字行 中国有多项ESG信息披露准则(见表�)分别适用于不同公司主体,涵盖普通公司�, �、上市公司�, �、金融机构�以及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等。这些准则在一定程度上与国际框架相衔接,包括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SSB)和全球报告倡议组织 《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年)》 将儿童和青少年的培养与发展作为一项国家战略性、基础性工作。坚持儿童优先原则,大力发展儿童事业,进一步完善保障儿童权利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 (GRI)发布的标准,同时结合本土实际作出调整优化。例如,财政部联合多部委及监管机构发布的《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试行)》以《国际财务报告准则S�号⸺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一般要求》(IFRS S�)为基础,在财务重要性之外,进一步强调了影响重要性。又如中国境内三大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在财务重要性议题层面接轨ISSB框架,同时引入了乡村振兴等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议题。 部分策略措施与企业运营密切相关,具体包括: ·规范与儿童相关的广告和商业性活动;·保障儿童参与和表达的权利;·优化儿童健康成长的自然环境和人居环境;·在突发事件预防与应对中强化对儿童的保护;·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年)》实施,包括鼓励企事业单位参与保障儿童权利、促进儿童发展等工作。 针对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的ESG专项报告参考模版与指标体系中已明确纳入童工相关指标。但除此之外,儿童权利相关的其他内容尚未被明确纳入各项披露标准中。在某种程度上,现有ESG信息披露标准中的若干核心议题在内涵上与《儿童权利与企业原则》形成隐形呼应,其中包括产品和服务安全与质量、员工管理、社会贡献、利益相关方参与等。 除国内相关标准要求之外,海外供应链治理的溢出效应也持续推动中国公司参考国际最佳实践完善儿童权利保护工作,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公司开展相关信息披露。这类下游合规要求,通常要求中国供应商建立全链条管控机制,例如在原材料采购环节进行儿童权利风险评估,核验次级供应商工厂员工年龄合规情况,并确保生产过程不会对周边社区的儿童构成环境或安全隐患。 从公司和投资者视角来看,在双重重要性(实质性)框架下,将儿童权利纳入公司战略的重要性日益凸显;这既关乎公司的社会影响,也关乎其长期的财务韧性。主动识别并管控与儿童相关的风险有助于公司规避监管风险、法律风险和声誉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