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及中國市場日報 今日焦點: 中國電動車—歐盟加徵關稅拖累中國新能源車出口 早前有媒體報道,歐盟正計劃對中國插電式混合動力車型加徵關稅。因此,中國電動車製造商將面臨額外17.4%至38.1%的關稅,並疊加原有10%的標準進口關稅。 根據中國汽車工業協會(CAAM)數據,中國5月出口汽車93.0萬輛,同比增長69%。新能源車出口達44.6萬輛,同比增長110%,其中12.1萬輛出口至歐洲,同比增長97%,佔當地市場份額10.7%。插電式混合動力車型(PHEV)是主要增長動力,5月銷量同比大增202%。此前,PHEV作為出口歐洲的關鍵車型之一,受惠於關稅豁免;但隨著該優勢逐步消退,未來出口前景將面臨更大挑戰。 PHEV受惠於BEV關稅:在歐盟加徵關稅前,中國純電動車(BEV)對歐洲出口快速增長。2023年,中國向歐盟出口48.2萬輛BEV乘用車,佔當地BEV市場9.1%份額。這一強勁勢頭推動歐盟對中國BEV加徵關稅,其中比亞迪、吉利及上汽分別面臨17.4%、20%及38.1%的額外關稅。 然而,由於PHEV並未被納入加徵範圍,僅需繳納10%的標準關稅,中國車企迅速調整出口策略。因此,2025年中國混合動力車型出口同比大增155%,遠高於BEV僅12%的同比增長;同時,PHEV在歐洲的註冊量同比大增645%,市場份額由3%提升至14%。PHEV受歡迎程度提升,亦與歐洲充電基礎設施不足有關,因為對不少當地消費者而言,混合動力車型在實際使用場景中比BEV更具便利性。 PHEV關稅開始造成壓力:中國PHEV在歐洲銷量急升,引發歐盟對本土品牌及供應鏈的擔憂。2026年6月19日,歐盟委員會完成對中國PHEV徵收反補貼關稅的準備工作,目標車企包括比亞迪、奇瑞及上汽。與早前BEV關稅討論不同,德國並未公開反對此次措施,增加了關稅落地的可能性。一旦獲成員國批准,新關稅或將與BEV關稅水平相若,在現有10%進口關稅基礎上,最高可額外加徵約35%。 短期而言,中國PHEV將失去價格優勢,而影響程度將因車企而異。估計比亞迪、吉利及零跑汽車的PHEV敞口分別約為55%、62%及6%。參考此前BEV的經驗,預計PHEV出口於2026年下半年將出現明顯下滑。對比亞迪而言,挑戰更加突出,因其匈牙利工廠已延遲至2026年第四季度,意味著在此之前其歐洲銷售仍將全部由中國出口供應,難以避免關稅衝擊。長遠而言,更高關稅將加快中國車企在歐洲的本地化佈局,但銷量出現有意義的修復,或需等待本地工廠達到規模化生產,這在2027年前較難實現。 我們的觀點:歐盟加徵關稅將不可避免地在短期內拖累中國車企出口量,尤其考慮到歐洲是中國新能源車最大且盈利能力較高的海外市場之一。5月,中國品牌PHEV在歐洲銷量達39,222輛,約佔中國品牌在歐洲銷量的65%。新關稅將對相關車企的銷量及利潤率造成壓力。 儘管關稅將抑制整車出口,但亦有望支持歐洲車企銷量修復,並帶動本地供應鏈需求。在此背景下,我們認為以下兩家公司或將受益: 1)敏實集團(425.HK,HK$28.02,市值331億港元):全球領先汽車零部件供應商,亦是全球最大的電池盒供應商。公司已在歐洲經營超過15年,本地化率超過70%,因此較大程度上不受歐盟電動車關稅影響。公司與歐洲主要車企保持緊密合作關係,並於2024年在當地電池盒市場佔有率超過30%。2025年,國際業務收入佔總收入63.5%,其中歐洲收入同比增長41%,成為主要增長動力。公司目前交易於9xFY26EP/E。 2)寧德時代(3750.HK,HK$704.00,市值1,537億港元):全球最大的電動車電池製造商,2025年上半年在歐洲市場份額約35%。寧德時代與歐洲主要車企關係緊密,其匈牙利工廠已開始電池模組裝配,並預計於2026年稍後時間啟動電芯生產。第一期年產能約40GWh,已獲客戶全部預訂,而本地化生產亦有助於部分抵禦歐盟關稅及本地化風險。公司目前交易於29xFY26EP/E。 資 料 來 源 : 彭 博 滙富研究部 電郵howard.wong@sunwahkingsway.comalan.li@sunwahkingsway.comamelia.deng@sunwahkingsway.com 分析員王學宏(Howard Wong)李旭佳(Alan Li)鄧雨欣(Amelia Deng) 電話(852)22837307(852)22837306(852)22837618 免責聲明 本報告並非要約或招攬購買及認購任何證券。本報告中所提及的證券,在某些司法管制的區域下,並不適合作買賣。本報告或其任何部份均不得直接或間接分發或傳送予該等司法管制區域或當地居民,違者將構成觸犯有關法律及條例的罪行。本報告之擁有人應瞭解並遵守相關之限制。本報告只供私下傳閱之用,在未得滙富金融服務有限公司(“滙富金融服務”)及其聯屬公司(統稱“滙富集團”)書面同意之前,不得抄襲、影印、複製或再分發。 本報告由滙富金融服務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分發,滙富金融服務為根據香港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在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註冊為持牌法團,中央編號為ADF346。 本報告所載資料摘錄自相信屬可靠之來源,惟滙富金融服務概不就其真確性或準確性作出任何明示或暗示之陳述或保證。印製本報告旨在協助收取本報告之人士,惟彼等作出判斷時不應依賴此作為一項具權威性之報告或以此為依據。本報告不得詮釋要約、邀請及招攬購買或出售於本報告所述公司之任何證券。本報告所載之建議,並無考慮任何特定收件人之特定投資目標、財務狀況及特別需要。所有意見及估算反映我們在本報告日之判斷,故可隨時更改,無須另行通知。 滙富金融服務(包括其母公司、附屬公司及/或聯屬公司)可出任本報告所述任何發行商之證券發售之牽頭或副經辦人,可不時為任何發行商提供金融服務或其他顧問服務或從任何發行商招攬金融服務或其他業務。 在過往一年,滙富金融服務(包括其母公司、附屬公司及/或聯屬公司)可能擔任本報告所述任何發行商之金融工具之市場莊家或以委託人形式進行買賣,並可能作為該發行商之包銷商、配售代理、顧問或放款人。 滙富金融服務(包括其母公司、附屬公司、聯屬公司、股東、高級職員、董事及任僱員)可就任何發行商之證券、商品或衍生工具(包括期權)或其中之任何其他金融工具設立好倉或淡倉及進行買賣。 滙富金融服務(包括其母公司、附屬公司及/或聯屬公司)之僱員可出任任何該等機構或發行商之董事或作為該等機構或發行商之董事會代表。 總辦事處聯屬公司及海外辦事處 廣州廣東新華滙富商業保理有限公司中國廣州市南沙區蕉西路130號3棟6樓601-5室郵編511455 香港滙富金融服務有限公司香港金鐘道89號力寶中心1座7樓電話:852-2283-7000傳真:852-2877-26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