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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2024—2030年

化石能源 2025-12-31 - - 我不是奥特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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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规划总则 一、规划背景 再生资源是对原生资源的有效替代和有益补充,是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基础和保障资源安全的重要力量。大力发展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能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有效破解资源环境约束、培育经济新增长点,对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助力实现“双碳”目标、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等具有重要意义。 党的二十大提出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推进各类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自治区党委、政府历来重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要求科学布局再生资源回收网络。银川市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60个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城市之一,2022年入选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2024年入选全国首批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2025年入选商务部发布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城市名单,发展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基础扎实、前景广阔,也极为迫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资源节约集约 利用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相关决策部署,加快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规范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编制《银川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2024—2030年)》。 二、规划范围 本规划适用范围为银川市三区(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两县(永宁县、贺兰县)一市(灵武市)。 三、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24—2030年。 四、规划对象 本规划所称的再生资源是指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价值,经过回收、加工处理,能够使其重新获得使用价值的各种废弃物。 本规划中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业态包括各类主体通过城乡回收站点、区域中转站、分拣中心等回收网点从事再生资源收集、中转、分拣、转运集散等回收过程的经营活动,以及提供与再生资源回收相关的信息、商贸、资金、技术等服务活动。 第二章规划基础 一、行业现状 (一)回收行业总体情况 近年来,银川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已摒弃“收进来,卖出去” 的传统模式,引入分拣设备和预处理设施进行专业化回收,废旧家电精细化拆解技术、废塑料智能分拣破碎回收技术已接近或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银川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已从小到大,从简单回收到精细分拣和综合利用,由分散到集中转变并初显规模,取得了较好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 (二)回收体系建设情况 在创建“无废城市”和建设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的推动下,银川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逐步完善,初步形成以城乡回收站点为基础、以分拣中心及集散交易市场为核心的回收网络;建成中转、分拣、打包、仓储回收能力,与后端加工利用体系实现有效对接。 (三)回收行业规模情况 银川市再生资源回收覆盖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橡胶、废纸、废玻璃、报废机动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八大主要品类,回收总量逐年增长。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和废纸回收量分别居前三位。 (四)回收经营主体情况 根据行业协会统计数据,截至2024年末,银川市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主体主要集中分布在灵武市和兴庆区,其中灵武市占比超过四成,银川高新区被确定为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逐步形成集聚化、产业化、规模化发展态势。 (五)再生资源主要品类流向情况 银川市废钢铁在自治区内本地转化率低,大部分流向山西、河北等地区;废铝主要流向区内本地企业及内蒙古、陕西等地铝 厂;废纸、废塑料、废玻璃等由本地回收后基本销往区外纸厂、塑料加工和玻璃制品等加工利用企业。 二、存在问题 (一)回收体系不够完善 银川市回收站点虽多但布局不合理,城区多以垃圾回收站为主,农村覆盖率较低,再生资源的投放渠道不畅通。分拣中心少且类型不全,区域中转站布局不足,亟需加强再生资源的分拣和转运能力建设。银川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缺乏规划和建设标准指引,回收站点“脏乱差”“小散乱”现象突出,分拣中心设施设备和管理落后,不能匹配日益增长的再生资源规模化回收、精细化分拣需求。 (二)行业主体参差不齐 银川市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注册资金普遍在100万元以下,高度分散、各自经营、规模微小的特征明显,行业组织化程度不高,示范企业带动作用不足。较大部分经营主体无固定经营场所,随意变换经营地点,部分持证企业游离在监管之外。从业人员多为外来务工人员,缺乏有效组织与系统管理。 (三)回收分拣尚不规范 银川市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普遍存在设备简陋、技术薄弱、违规拆解、环境脏乱等问题,部分企业“无证”经营现象突出。除废钢铁、废纸、废有色金属等高价值品类再生资源的回收率较高外,废玻璃、低值塑料包装等其他低价值品类再生资源流失严重。回收企业缺乏规范处置能力,安全生产和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安 全环保形势不容乐观。 (四)保障机制支撑不足 行业准入和退出机制不健全,监管制度不完善,影响行业规范有序发展。银川市再生资源回收用地未纳入基础设施用地统筹,回收车辆临时停靠、上路时段、进小区上门回收等无明确制度保障。行业数据存在信息“孤岛”“互联网+”等新模式新业态发展滞后。受行业分散化经营、区域监管差异等影响,反向开票政策执行效果尚不明显。 三、发展机遇 从国际上看,一方面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成为全球共识,世界主要经济体普遍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破解资源环境约束、应对气候变化、培育经济新增长点的基本路径。另一方面,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贸易保护主义及地缘政治博弈持续加剧,针对我国的“脱钩断链”风险居高不下,大力发展再生资源循环利用成为保障国家资源安全的主要途径。 从国内来看,我国已将资源循环利用列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深入实施碳达峰碳中和、生活垃圾分类、“无废城市”和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等战略,推动资源回收产业向规范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提供重要的发展机遇。 从行业来看,一方面再生资源回收产业被誉为二十一世纪的“朝阳产业”,在减污降碳、资源循环利用方面具有较大潜力,是绿色环保产业的重要支柱和新的经济增长点。另一方面,近年来 行业内涌现出一大批先进的再生资源收运体系模式,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数字技术与回收行业深度融合,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创新转型发展提供新的发展机遇。 第三章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发展的现代化道路,加快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推动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助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市建设,为继续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美丽新宁夏做出银川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加强政府引导,发挥规划指引作用,完善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优化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环境。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鼓励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回收体系建设和行业产业化发展,增强市场活力。 ——整体布局,统筹实施。综合银川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现状和经济社会发展预期,对回收体系整体布局,明确建设要求。三区两县一市结合基础条件和发展要求,科学合理设置回收体系,充分整合利用现有设施,避免过分聚集、重复布置和低水平 建设。 ——突出重点,融合发展。以再生资源回收、中转、分拣环节为重点,加快补齐体系建设短板,实现全域覆盖和应收尽收。加快提升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专业化、信息化能力建设,畅通商贸领域,有效对接利废环节,推动资源循环利用链条融合发展。 ——创新驱动,示范引领。突出科技支撑和数字赋能,持续推进行业模式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推动行业提质升级。鼓励创建示范企业,坚守环境保护优先,提升行业安全生产和绿色低碳发展水平,引导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三、总体目标 构建和完善以城乡回收站点为基础,区域中转站为支撑,综合型分拣中心为核心,布局合理、网络健全、设施适用、功能完善、管理科学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完善制度和政策供给,健全市场运行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开展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专项综合整治;引进和培育一批回收分拣加工企业,推动行业形成专业化经营能力提升、技术水平显著提高、规范运行机制健全、市场竞争发展有序的良好局面。到2030年,全面建成城乡协调、绿色低碳、集约高效、管理科学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第四章规划布局 一、建设思路 遵循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律,结合银川市基础条件和实际情况,构建以城乡回收站点为基础、区域中转站为支点、分拣 中心为核心、信息化服务平台为配套支撑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根据国家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范及回收站点、分拣中心等行业建设管理规范,通过新建、提升改造、规范整合等方式,充分利用“互联网+回收”和大数据信息技术,积极培育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主体,大力畅通商贸物流体系,有效衔接终端加工利用体系,构建从源头到终端的智能化、立体化、网格化、全覆盖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二、网络组成 银川市再生资源回收网络由城乡回收站点、区域中转站以及分拣中心共同构成。城乡回收站点是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基础单元,直接面向生产、生活主体,对分散的再生资源进行回收和初步集中。区域中转站是联结城乡回收站点和分拣中心的纽带环节,对再生资源进行初分类、短暂储存和中转。分拣中心是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核心环节,前端接收从回收站点或中转站转运来的再生资源,根据再生资源回收处理分类标准进行二次分拣以及分类包装,定期或定量将再生资源分类转运到具有相应资质的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 三、网点布局 (一)城乡回收站点 以“每2000户居民设置1个回收站(点)”为标准,根据2030年预测人口和居民户数,以乡镇(街道)为单元科学确定回收站点规划数量。遵循“便于交售”原则,综合考虑服务半径、城乡差别和再生资源产生量等因素,采取规范打造和示范创建等方式, 优化回收站点布局。对于面积较大、常住人口较多或常住人口虽少但流动人口较多的村(社区),可适当增设回收站点。对于常住人口较少、不具备布局和建设条件或全域位于禁止选址范围内的村(社区),可通过设立代收代储点、实施流动回收车定时定点回收等方式实现站点功能。 各县(市)区按照《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建设管理规范》(SB/T10719)和《银川市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建设指南》(附件)中明确的建设标准、选址要求及工业园区回收网点设置要求,规范回收站点的选址建设和管理。 (二)区域中转站 以“每个街道办事处辖区内设置1个中转站,每个乡镇设置2个中转站”为指引,按照满足一定辐射范围内再生资源的集散、转运和交易为原则,根据不同街道办事处和乡镇的区域面积、人口分布和经济发展等因素,以及回收网点规划情况,综合确定区域中转站规划数量和布局建议。对于城区连片的街道办事处及人口集中的相邻乡镇,统筹布局建设区域中转站,通过提升中转站服务功能或“两网融合”模式,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避免过分聚集和重复建设。对于人口分散或区域面积较大的乡镇,根据再生资源回收需求布局建设区域中转站,通过灵活运营方式扩大回收服务覆盖范围,避免无效建设和低效运营。 各县(市)区按照《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建设管理规范》(SB/T10719)和《银川市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建设指南》(附件),具备共建条件的地区,鼓励通过共建合营方式实现区域中 转站合理布局,优化资源配置。具备“两网融合”条件的,推动再生资源与生活垃圾转运有效衔接和协同,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三)分拣中心 以“县(市)区为单位,根据当地再生资源产生量及回收量规划具备相应处置能力规模的分拣中心”为指引,综合考虑各县(市)区产业现状差异化发展,突出分拣中心覆盖重点品类的分拣能力,具备条件的可与再生资源利用基地统筹建设。对于以城市功能为主的兴庆区和金凤区,规划建设聚焦生活类再生资源的综合型分拣中心,其余品类再生资源交由临近县(市)区综合型分拣中心进行分拣处理;对于兼具农业工业生产的县(市)区,规划建设具备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