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涵盖基层就业、企业就业、应征入伍、科研助理、国际组织、自主创业、见习培训、服务援助等八个方面。
一、基层就业创业
- 基层定义:包括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涵盖单位就业和自主创业等多种形式。
- 优惠政策:
- 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对到云南25个边境县(市)和3个涉藏地区县(市)基层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其学费由国家实行代偿。
- 高定工资:到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工资可适当提高。
- 基层服务项目:包括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服务期满后享受考研加分、定向考录、工龄计算等优惠政策。
- 基层就业奖补:对毕业3年内到乡镇村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奖补。
二、企业就业
- 中小微企业吸纳:对吸纳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并享受财政贴息,给予社保补贴等。
- 国有企业吸纳: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除特殊岗位外,要实行公开招聘,并不得将实习期限作为招聘入职的前提条件。
- 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对招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给予社保补贴。
- 落户政策:允许高校毕业生在就业地落户,档案可由当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保管。
三、应征入伍
- 大学生士兵“四个优先”:优先报名、体检政考、审批定兵、安排使用。
- 家庭优待:按照不低于发放年度的上年度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的标准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 国家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大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
- 退役后发展:退役大学生士兵享受考研加分、定向考录、工龄计算等优惠政策,可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享受社保补贴等。
四、科研助理
- 科研项目范围: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
- 吸纳对象:以优秀的应届毕业生为主,包括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
- 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责任和义务,期限最多三年。
- 保障措施:项目承担单位应为毕业生购买保险,并为其提供户口、档案托管服务。
五、国际组织实习任职
- 国际组织定义: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为实现共同目的而建立的常设性机构。
- 联合国公务员:主要分为D类(高级管理人员)、P类(专业人员)和G类(一般事务人员)。
- 联合国青年专业人员(YPP)考试:面向高校毕业生的考试项目,通过考试选拔的人员将进入联合国后备人员名单。
- 国家支持:提供信息服务平台、咨询培训、资助等,高校应给予保留学籍、计算学分等支持。
六、自主创业
- 优惠政策:
- 减税降费: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在3年内按一定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 金融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申请最高额度不超过30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 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 培训补贴:高等院校学生参加创业培训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 免费创业服务:提供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
- 学籍管理:对有自主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实施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
- 科技成果转移:鼓励科研机构、高校、职业院校向高校毕业生创设的小微企业优先转移科技成果。
- 一次性创业补贴:对首次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 电商创业项目补贴:对电商创业项目,给予3万元电商创业项目补贴。
七、就业见习和技能培训
- 就业见习: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见习单位进行见习锻炼,提升就业能力。
- 职业培训:高校毕业生可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创新创业培训等项目,并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对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八、就业指导、服务和援助
- 服务机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职业中介机构。
- 就业信息渠道:就业信息网站、招聘活动、校企合作实习、媒体广告、他人推荐、主动求职自荐等。
- 就业困难帮扶: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就业援助服务。
- 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帮扶:提供就业需求调查、就业指导、创业指导、岗位信息、专场招聘会、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创业补贴、求职补贴等。
- 大中型水库移民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承担移民职业教育的院校保证移民学生98%以上的就业率,毕业生就业工资在2000元/月以上,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三险”或“五险”。
- 异地求职优惠:为2026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提供火车票购票优惠服务,并为高校毕业生提供“青年驿站”住宿优惠等服务。
-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服务:提供求职登记、职业指导、就业信息、创业服务、公益性岗位安置、职业培训、档案托管、人事代理、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等服务。
- 报到证政策:从2023年起不再发放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
- 档案转递:各高校及时将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等重要材料归入学生档案,按照有关规定有序转递。
- 体检结果互认:用人单位应当认可高校毕业生近6个月内已在合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结果,原则上不得要求其重复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