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1总则...................................................1 1.1目的和依据.......................................11.2适用范围.........................................11.3术语和定义.......................................21.4基本原则.........................................41.5重点目标.........................................5 2各方安全权责及安全管理要点.............................6 2.1园区安全管理体系的基础权责脉络...................62.2各方安全管理的权责要点...........................9 3园区安全管理..........................................13 3.1园区管理要点....................................133.2园区安全管理的主要规章制度......................153.3对使用单位安全管理的核心要点....................153.4安全生产管理协议................................19 4安全生产风险管控......................................19 4.1园区运营涉及的少量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废物安全管控要点....................................................204.2施工作业安全管控要点............................204.3危险作业安全管控要点............................224.4消防设备设施安全管控要点........................234.5电气设备安全管控要点............................23 4.6燃气设施设备安全管控要点........................244.7特种设备安全管控要点............................244.8其他重要设备安全管控要点........................254.9餐饮服务安全管控要点............................254.10仓储安全管控要点...............................264.11“九小场所”安全管控要点.......................264.12电动汽车安全管控要点...........................274.13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管控要点...............284.14园区重要活动期间安全管控要点...................29 5应急管理..............................................29 5.1园区应急管理基本要求............................295.2事故应急处置....................................305.3事故报告........................................31 6监管职能部门联动管理..................................31 上海市商办园区安全生产管理手册 (1.0版) 1总则 1.1目的和依据 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强化商业园区安全生产全流程管控,推动园区各相关方积极、有效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上海市消防条例》《上海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商办园区“业态多元、空间灵活、活动频繁”的特点,制定本手册。 本手册的制定严格遵循合法、科学、实用、合理原则,覆盖本市商办园区总体相关的各类安全风险和安全管理要点,旨在为园区安全生产管理提供明确、高效的管理体系构建和方法论指引。 1.2适用范围 1.2.1园区范围 本手册适用于上海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由企业通过商业化运作实现日常经营管理的,主要从事商务、办公、创意、文化、餐饮等产业的,通常冠以企业园区、创意园区、文创园区、商务园区等名称的区域化管理运行场所。 本手册不适用于工业园区,亦不适用于由政府派出机构负责监管的开发区、港区、保税区、旅游景区等区域。 商业综合体的安全生产管理,可以参照本手册执行。 1.2.2主体范围 本手册对园区产权单位、运营管理单位、使用单位(包括承租方、入驻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物业服务单位、施工单位、设备维保单位等所有参与园区运营活动的相关主体均具有指导效力。各主体应按照本手册规定,履行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协同推进园区安全生产工作。 1.2.3事项范围 本手册涵盖园区运营改造、生产经营、设施维护、应急处置等全生命周期环节。内容覆盖园区建筑物本体及附属设施安全、消防系统、特种设备(电梯、压力容器等)、燃气设施、电气设备、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停车区域、充电桩、有限空间、高处作业区域、危险化学品储存与使用场所等重点部位,以及装饰装修、维修改造、动火、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环节,同时包含安全生产责任划分、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等全流程管理工作。 1.3术语和定义 1.3.1产权单位 指依法享有本园区全部或部分不动产所有权,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并承担相应法定义务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包括:单一产权所有权方,指通过合法方式取得本园区全部不动产所有权,并登记于单一主体名下的产权人。其对园区专有、共有部分享有完整所有权,行使统一管理、处置权利并承担相关安全保障等义务。多个产权单位,指两个及以上主体,通过合法方式分别取得园区内独立划分、可独立登记的特定场所所有权(各产权人分别登记)的情形。多个所有权方对各自专有部分享有独立权利并承担相应安全保障义 务。 1.3.2运营管理单位 指对园区内生产经营工作进行运营协调管理的单位。 1.3.3物业服务单位 指经产权单位或其授权的运营管理单位委托,依据物业服务合同及相关法律规定,对园区内物业及附属设施、公共秩序、环境卫生等提供专业化管理和服务,收取服务费用并承担相应法定义务的单位。 1.3.4使用单位 指在园区内拥有固定场所,从事生产、经营、办公、仓储等活动的各类企业、机构及个体工商户。 1.3.5相关作业单位 指由园区内各相关主体聘用、指派或者委托,进入园区从事施工、维修、安装、清洁等作业的外部单位。 1.3.6公共区域 指园区内供共同使用的区域,包括广场、道路、停车场、走廊、消防通道、停车区域、充电桩等区域。 1.3.7危险源 危险源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害和疾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其他损失的根源或状态。重大危险源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危险物品主要有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 1.3.8危险区域 指主要包括容易引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公共卫生事件,可能 会对位于此环境内的人员造成健康或安全威胁的区域(危险化学品仓库等)。 1.4基本原则 1.4.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坚持把安全生产放在首要位置,牢固树立“安全是发展的前提、是最大的效益”理念,将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将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通过常态化、制度化的安全管理措施,从源头上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园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1.4.2权责法定,分级负责 明确园区各相关主体的安全生产法定责任与约定责任,构建“产权单位统筹总责、运营管理单位协调监管、使用单位主体负责、物业服务单位保障、相关作业单位协同尽责”的责任体系。各主体应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层层压实责任,确保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形成一级抓一级、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1.4.3标准统一,分类管控 建立园区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体系,统一安全管理流程、检查标准、隐患整改要求、应急处置程序等。同时,针对不同业态(如商业零售、餐饮、办公、生产加工等)、不同风险等级(高、中、低风险区域及作业)、不同设施设备类型,实施差异化分类管控措施,提升安全管理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1.4.4闭环管理,持续改进 构建“风险辨识—日常管控—隐患排查—整改落实—评估优化—监督检查”的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对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跟踪整改进度,确保问题 整改到位;定期对园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结合法律法规更新、园区运营变化、技术进步等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本手册及相关管理制度,持续提升园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1.4.5协同联动,社会共治 鼓励园区各相关主体加强沟通协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信息共享、风险共防、隐患共治、应急联动机制。积极引导行业协会、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周边应急救援队伍等社会力量参与园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安全生产共治格局。 1.5重点目标 1.5.1厘清并压实园区各方主体责任 明确园区产权单位、运营管理单位、使用单位、物业服务单位等各主体在安全生产管理中的具体职责,消除责任盲区和管理漏洞,避免出现推诿扯皮现象,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 1.5.2建立园区安全管理标准化 规范园区安全生产管理的组织体系、工作流程、技术标准、操作规范,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提升园区安全生产管理的整体效能。 1.5.3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 全面辨识园区各类安全风险,制定科学有效的风险管控措施,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安全监管,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遏制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1.5.4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建立健全园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体系,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和应急物资储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各主体应对 突发安全事故的快速反应、协同配合和科学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5.5保障园区可持续发展 通过规范、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营造安全、稳定、有序的园区运营环境,增强园区的吸引力和竞争力,促进园区经济社会与安全生产协调可持续发展。 2各方安全权责及安全管理要点 2.1园区安全管理体系的基础权责脉络 2.1.1产权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的相关规定1,基于场所的出租行为,产权单位对园区安全管理,尤其是针对入驻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三重责任:一是对承租单位的选择,需排除不具备相应安全生产资质条件的入驻企业;二是通过合同文本对安全生产权责进行具体界定;三是对园区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包括定期安全检查和发现问题的督促整改等。 根据《上海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沪府令〔2020〕39号)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2,产权人作为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对房屋 安全负有合理使用、维护更新、安全检查、按规装修、按规检测、白蚁防治、配合监管等责任。 根据《上海市厂房仓库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沪府令25号)第二十三条的规定3,园区涉及出租厂房、仓库的,还应承担一系列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书面约定消防安全责任,提供消防合规场所,事先告知承租人消防安全情况,发现消防违规行为予以制止劝阻及报告,督促承租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及火灾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