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阅报告 中天运[2020]阅字第90023号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JONTEN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LLP 目录 1、审阅报告2、资产负债表3、利润表.64、现金流量表4、财务报表附注.105、事务所营业执照复印件.186、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197、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复印件...206、签字注册会计师资质证明复印件.21 审阅报告 中天运[2020]阅字第90023号 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阅了后附的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9月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1-9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这些财务报表的编制是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阅工作的基础上对这些财务报表出具审阅报告。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2101号一一财务报表审阅》的规定执行了审阅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阅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有限保证。审阅主要限于询问公司有关人员和对财务数据实施分析程序,提供的保证程度低于审计。我们没有实施审计,因而不发表审计意见。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公司2020年1-9月财务报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被审阅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人民币元 编制单位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人民币元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人民币元 编制单位神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续) 单位:人民币元 编制单位: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 单位:人民币元 母公司利润表 编制单位伸最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人民币元 编制单位: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人民币元 编刺单位:世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项 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9月财务报表附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历史沿革 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者“本公司”)前身是南阳张仲景植物萃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张仲景植物萃取”)。2002年9月29日,张仲景植物萃取设立,注册资本1000万元,股东为仲景宛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宛西制药”)、王明奇、路廷旺,其中,宛西制药出资970万元(以货币出资208万元,以房屋、机器设备作价出资410万元,以主地使用权作价出资352方元),宛西制药出资的房屋、机器设备、王地使用权系从西峡县软木厂(河南省明天超临界植物萃取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组购入,王明奇以货币出资15万元,路廷旺以货币出资15万元。2002年10月10日,张仲景植物萃取变更为南阳张仲景现代中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同时变更经营范围。 2007年12月,朱新成、杨丽、孙伟等23名自然人以现金出资,南阳张仲景现代中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增加为1500万元。2008年1月,南阳张仲景现代中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股份制改制,公司名称变更为南阳张仲景大厨房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张仲景大厨房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仍为1500万元。 2011年11月22日,南阳张仲景大厨房股份有限公司以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现金增资方式,注册资本增加为6000万元。 2012年11月南阳张仲景大厨房股份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仲景大厨房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6月29日,发行人201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及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的方案》,同意以总股本6000万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1500万元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股票2.5股,共计派发红股1500万股,实施后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7500万元,总股本为7500万股。 2014年12月5日,朱新成将其持有公司股份中的150方股赠与给其女儿朱立,并与其签署了《股份赠与协议》。 2014年12月12日,发行人2014年第2次临时股东会通过《关于朱新成股份转让的议案》。 2018年6月6日,公司名称变更为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5月,公司股东王文韬与其配偶兰易侠离婚,根据双方协商的离婚财产分割,王文韬将其持有的公司50万股股份中的25万股股份无偿转让给兰易侠,转让完成后,王文韬和兰易侠分别直接持有公司25万股。 (二)企业法人工商登记情况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300742548454G;公司注册地及实际经营地位于西峡县工业天道北段211号。法定代表人:孙耀志: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500元: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公司属于食品制造业,主要经营范围包括:调味品、食品添加剂【辣椒油树脂、食品用香精、食品用天然香料】、水果制品(果酱)、蔬菜制品【食用菌制品(干制食用菌)】、食用植物油、方便食品、罐头制品生产、销售;农业初级产品种植、加工、储存、购销;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二、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除本财务报表附注三所述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外,采用的会计政策与上年度财务报表相一致,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三、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前期差错 (一)会计政策变更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采用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号)相关规定,新收入准则引入了收入确认计量的5步法,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于2020年1月1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执行新收入准则下的计量类别,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影响如下: 于2020年1月1日,母公司财务报表执行新收入准则下的计量类别,会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影响如下: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报告期内公司无应披露的其他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二)会计估计变更 本期内公司无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四、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变更 (一)年初至本中期末新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1.本期无因直接设立或投资等方式而增加子公司的情况2.本期无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而增加子公司的情况。3.本期无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而增加子公司的情况。 (二)年初至本中期末不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本期无出售股权而减少子公司的情况。 五、性质特别或者金额异常的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应收账款2、 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应收账款的减值准备,并以违约损失率为基础计算其预期信用损失。 报告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坏账准备情况:(2) (3)公司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4)公司无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和负债。 3、存货 4、应付账款 六、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注:本公司的最终控制方为孙耀志、朱新成。 ②本公司之母公司原为宛西制药。2014年6月,宛西制药分立,原其持有之本公司股权分立至河南省宛西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宛西控股”)。本公司母公司变更为宛西控股,其持有本公司股权比例、金额与原宛西制药一致。 2、关联交易情况 七、其他补充资料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