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力市场中长期电能量交易实施细则(2026年修订) 广东·广州瀚海阳天2026年3月 市场成员 电力市场成员包括经营主体、电力市场运营机构和电网企业。其中,经营主体包括参与电力中长期市场的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和新型经营主体(含独立储能、虚拟电厂等);电力市场运营机构包括电力交易机构、电力调度机构 新投产机组交易要求 一、核心适用对象 两类已完成市场注册的新建(改、扩)发电机组: 未完成整套启动试运行(分期批产风电/光伏为首台未完成连续无故障试运行)的机组已完成整套启动试运行、尚未转入商业运营的机组 (一)未完成整套启动试运行的机组 可参与交易类型:年度、多月双边协商交易。交易电量标的时间:承诺投产月份的次月至当年年底。公众号-随处一顾违约责任:未按期投产的,承诺投产月至实际投产月期间的合同电量不予执行、不得转让,责任由发电企业承担 违约处理 未按规定时限取得许可、转入商运的,超期次日起暂停电能量市场交易资格。 后续上网电量:纳入电网企业代理购电来源。 合同结算规则: 暂停前已履行的中长期合同电量:按市场规则结算暂停后未履行的中长期合同电量:不予执行、不得转让,责任由违约方承担。- 3- 新投产机组交易要求 发电机组和新型储能退出商业运营的,自退出商业运营时刻起自动暂停交1>易资格,不得参与市场交易 ◆未履行完毕的中长期电能量交易合同不予执行、不能转让,相关责任由违约方承担。 转供机组交易要求 资格与身份限制 口资格保留:省内市场机组转供省外期间,保留省内市场机组资格口交易身份:转供期间仅可作为出让方参与交易,不可作为购方:非转供期间可正常参与各类交易口代购电量:转供期间机组代购市场电量为0,仅能出让自身电量。 ◆电量出让与结算要求 口全额出让义务:机组必须通过多月、月度、周、多日交易,将转供期间的市场电量全部出让。口未出让电量处理:转供期间未出让的市场电量,需按照结算细则进行现货偏差结算。 交易组织周期 →、核心交易周期类型 按交易标的行周期,电力中长期交易分为四类 口数年交易:以1年以上电量为标的物,具备条件后开展口年度交易:以次年年度内电量为标的物,常态化开展口月度交易:以次月、年内剩余月份或特定月份电量为标的物,定期开市口月内交易(含周、多日):以月内剩余天数或特定天数电量为标的物,可定期/按日开市 、二、年度交易关键流程 口开放时间:原则上每年二季度择时开放(对应初始交易上限)口参数设置:按当年市场边界及参数设置交易上限、交易品种等口更新调整:四季度结合最新市场安排,更新市场边界及参数,重置交易上限、交易品种等口执行方式:按日开展年度交易 ◆三、月内交易开市形式 根据交易标的物和交易方式不同,月内交易采用两种开市形式: ■定期开市■按日连续开市 双边协商交易 年度 (次年)多月(M+2月至年底)月度 (次月)周(D+2月至月底) 经营主体之间自主协商交割时段、分时段交易电量、价格 》由合约双方在规定时间节点前通过交易系统完成交易申报与确认。采用自定义分解曲线,经交易校核通过后生效双边协商成交价格(含价格形成机制)由双方在合同中协商确定 》自定义分解曲线由经营主体自主提出,将合约电量在合约周期内转换为分时电量。 双边协商交易 交易申报约束 交易电量需在可申报电量额度内开展满足最小交易电量要求,且为基本单位电量的整数倍 交易价格需满足最小价格单位,且不得超过市场成交价格上下限 同一虚拟电厂运营商的负荷类、发电类中长期交易单元之间可通过双边协商交易转移电量,以交易系统发布结果为准,不纳入市场平均成交价格统计。α- 双边协商交易 交易申报与确认 交易双方达成意向后,由一方在交易系统提交交易申报,另一方对申报内容进行确认申报提交后,计入提交方已申报未成交电量:申报确认后,计入确认方已申报未成交电量。交易双方应于交易公告发布的截止日期前完成交易申报与确认。 交易校核 交易中心根据已发布的经营主体交易电量约束交易电价约束对已确认的申报信息进行校核,交易校核原则上不超过1个工作日。 结果发布 交易中心在交易校核完成后的1人工作日内通过交易系统发布双边协商交易正式结果,交易双方依据正式结果签订线上合同并作为结算依据经营主体对交易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结果发布1人工作日内向交易中心提出,交易中心在1个工作日内给予解释。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自动确认成交。 成交均价计算 年度、多月、月度、周双边协商交易根据发电企业、独立储能及抽水蓄能与售电公司、批发用户成交的每笔双边协商交易成交电量、成交价格加权计算得到其中,在统计年度、多月、月度双边协商交易相关的市场价格时,同一集团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的年度、多月、月度双边协商交易成交电量按权重系数计算。与其他品种加权时,双边协商交易电量权重按上述方法确定 电网代购市场电量转让双边协商交易 交易要求 电网代购市场电量转让双边协商交易的标的为次月电网代购市场电量,通过绝对价格模式交易分解曲线为出让方代购市场电量曲线 电网代购市场电量双边协商转让交易中,发电企业以机组为交易单元参加交易。 机组可申报受让电量额度=发电机组可用装机容量×负荷率上限×24×当月天数×(1-厂用电率)-本交易日前持有月度净合约量-本交易日前持有的月内电网代购市场及网对网外送电量-本交易日申报受让月内电网代购市场电量 机组可电报出让电量额度=本交易日前持有月内电网代购市场电量-本交易日电报出让月内电网代购市场电量 核电机组基数电量按市场购电用户负荷典型曲线月分日权重分解至日,日内按直线分解至小时,其中春节期间按照核电发电特性对分解曲线进行调整,具体以交易前公布的曲线为准,核电可参照本细则12.2通过双边协商的方式在核电机组间进行转让交易,转让交易的曲线为核电基数曲线。 经营主体等在规定截止时间前集中申报价格,由交易系统汇总经营主体等提交的交易申报信息进行“统一边际出清”,采用常用分解曲线或分时段交易,经交易校核通过后生效 集中竞价交易 将买方申报按价格由高到低排序、卖方申报按价格由低到高排序,依次配对形成交易对。交易对价差=买方申报价格-卖方申报价格。价差大的交易对优先成交 MCP=0.5×380+0.5×370=375CQ=100+100+100+100=150+50+100+100=400- 11: 以最后一个成交对的买方申报价格、卖方申报价格的算数平均值作为集中竞价阶段的统一成交价格。 集中竞价交易 交易对价差为正值或零时成交,价差大的交易对优先成交;交易对价差相同时,申报时间较早的优先成交申报时间以系统记录时间为准。 MCP=0.5×380+0.5×370=375CQ=100+100+100+100=150+50+100+100=400- 12 : 以最后一个成交对的买方申报价格、卖方申报价格的算数平均值作为集中竞价阶段的统一成交价格 针对已明确时段、数量、单位、执行周期等要素的电力产品,在规定的交易起止时间内,经营主体等可以随时提交购电或者售电信息,交易系统依据申报顺序进行滚动摄合。按照对手方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等原则成交 滚动撮合交易 交易系统按不同标的进行即时自动匹配摄合 对于提交的买方申报,将未成交的卖方申报按价格由低到高排序,依次与之配对形成交易对》对于提交的卖方申报,将未成交的买方申报按价格由高到低排序,依次与之配对形成交易对 滚动撮合交易 集中竞价成交价格作为滚动摄合阶段第一笔交易成交价格,如算例中成交对1 当集中竞价阶段未形成成交价格时,滚动摄合阶段首个可成交交易对的买方申报价格和卖方申报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滚动摄合阶段第一笔交易成交价格 前一笔交易成交价格小于等于卖方申报价格时,成交价格为卖方申报价格,如算例中成交对4 前一笔交易成交价格小于买方申报价格且大于卖方申报价格时,成交价格为前一笔交易成交价格,如算例中成交对2、5. 集中竞价阶段+滚动摄合阶段 集中竞争交易 交易要求 集中竞争交易交易可按年度、多月、月度、多日等为周期开展。 年度集中竞争交易采用典型曲线和分月、分峰平谷的市场合约电量,标的为次年的市场合约电量;多月集中竞争交易采用典型曲线交易的形式,标的为M+1至M+4各月的市场合约电量;月度集中竞争交易采用典型曲线和分24小时分时段交易的形式,标的为次月的市场合约电量多日交易标的为D+2至D+4分时段的电量。 年度、多月、月度集中竞争交易采用常用曲线分解 实行单向交易制度。经营主体同一场次内对相同标的只可进行单方向买入或卖出,以其第一笔成交合约电量的方向为准。当第一笔成交交易为买入电量,则只可继续提交买入电量申报;当第一笔成交交易为卖出电量,则只可迷续提交卖出电量申报。相同标的买入电量申报和卖出电量申报不能同时存在。 集中竞争交易 集中竞争交易 交易前信息发布 交易中心在不迟于交易日的1个工作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发布交易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时段、交易标的、交易代码、曲线形式等:最小交易电量、基本单位电量、最小价格单位、市场成交价格上下限、集中竞争交易申报价格约束等。 集中申报 经营主体在申报时间窗口内,按标的申报拟买入或卖出的交易电量与价格,申报信息不公开。经营主体应在可申报电量额度范围内开展交易申报,申报电量应满足最小交易电量要求直为基本单立电量整数倍,满足最小价格单位,不得超过自关价格约束 集中摄合 集中申报结吉束后,交易系统按相关原则进行集中摄合。 初步结果发布 集中竞争交易阶段结束后,由交易中心发布初步交易结果。集中竞价阶段未成交的交易申报自动进入滚动摄合阶段滚动合)交易甲报 经营主体在交易日寸段内,按标的申报拟买入或卖出的交易电量与价格,申报信息磨名即时公布。经营主体应在可申报电量额度范围内开展交易申报,申报电量应满足最小交易电量要求直为基本单位电量整数倍:申报价格采用绝对价格形式,满足最小价格单位,不得超过相关价格约束。经营主体未成交的交易申报可在交易窗口时间内撤销,已成交的交易申报不能撤销 滚动摄合 交易系统按不同标的进行即时自动匹酒配摄合 初步结果发布 由交易中心即时发布滚动摄合阶段初步交易结果 交易校核 集中竞争交易结束后,交易中心对集中竞价阶段和滚动摄合阶段的初步交易结果进行交易电量、交易电价校核,未通过交易校核的异常成交结果按照相关规定处理?交易校核原则上不超过1个工作日。 结果发布 交易中心在交身 挂牌交易 售电方 》经营主体等通过交易系统,将需求电量或者可供电量的数量和价格等信息对外发布要约,由符合资格要求的另一方提出接受该要约的申请,挂牌交易采用一方挂牌、摘牌成交的价格机制,即挂牌交易的合约周期、交易电量、交易价格、分解曲线等信息由挂牌方确定 按照摘牌情况成交,可由电力产品或服务的卖方(或买方)一方挂牌,另一方摘牌;也可允许买卖两方在自身发用电能力范围内同步挂牌、摘牌公为 采用自定义分解曲线,经交易校核通过后生效 挂牌交易 单向交易制度 独立储能、抽水蓄能在同一场次中,对同一小时电量只可进行单方向的买入或卖出(包括挂牌和摘牌操作),以第一笔成交电量的方向为准 交易前信息发布 挂牌交易 交易中心在不于交易日的1个工作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发布交易相关信息,包活但不限于:交易时具段、交易代码:最小交易电量、基本单位电量、最小价格单位、市场成交价格上下限等。 挂牌申报 经营主体在交易时段内申报挂牌,挂牌内容包括合约周期、交易电量、交易价格、分解曲线等内容。挂牌采用名机制 经营主体应在可申报电量额度范围内开展交易申报,申报电量应满足最小交易电量要求且为基本单位电量整数倍,满足最小价格单位,不得超过相关价格约束。 摘牌交易 经营主体根据交易系统发布的挂牌信息进行摘牌操作,接受挂牌方全或部分挂牌电量、挂牌价格、分解曲线等信息。摘牌操作生效后形成初步结果,由交易中心即时发布。 交易校核 挂牌交易结束后,交易中心对初步交易结果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