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资信金融评级二部|潘岳辰 一、行业运行情况 保理行业短期内发展表现出逆周期特点。企业应收账款规模的加大以及账款回款周期的放慢加大了保理行业的业务需求,近年来,业务增速较快且行业发展仍具备较大的市场潜力。 保理行业整体呈现显著的逆周期增长特征,同时具备长期产业成长属性,市场需求持续扩容、行业增长韧性较强。 从宏观数据来看,国内应收账款存量持续走高,为保理行业提供了坚实的业务基础。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开数据,2023—2025年末,我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收账款总额分别为23.72万亿元、26.06万亿元和27.43万亿元,存量规模持续扩容;同期企业应收账款平均回收期分别为60.60天、64.10天和67.90天,回款周转效率持续下降,账款沉淀问题凸显,进一步推升保理业务刚需,行业潜在市场规模持续扩大。同时,国家持续鼓励供应链经济与供应链金融创新,监管体系不断完善、配套政策持续落地,为保理行业规范化、规模化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从长期维度来看,保理行业增长兼具逆周期对冲与顺周期成长双重属性。短期行业增长主要依托经济调整期企业账款压力带来的逆周期需求;长期来看,保理业务需求与实体经济发展高度同向,经济上行阶段企业贸易交易活跃度提升、应收账款体量稳步扩张,将持续带动保理业务增量,行业成长空间充足。 目前,我国保理行业仍处于快速成长期,业务规模保持连年增长。根据商业保理专委会统计数据,2020—2025年国内商业保理年度业务量保持较快增长态势;2025 年,全国商业保理年度业务量已接近4万亿元,行业规模持续迈上新台阶,发展潜力持续释放。 2024年,我国商业保理公司数量进一步下降;区域分布较不均匀,主要集中于东南沿海地区。 2024年,全国各地已基本暂停批准设立新的商业保理公司,新增企业只有4家,加之市场“优胜劣汰”,全国的商业保理法人企业及分公司存量再次下降。截至2024年末,全国存续的商业保理法人企业及分公司共计4258家,其中法人企业4129家、分公司129家。值得注意的是,全国各地金融管理局陆续发布了大量“失联”、“空壳”及异常经营名录企业,但不排除仍有部分企业处于“待清理”状态。结合中登网的登记数据来看,全国目前“活跃”商业保理企业约1000家。 截至2024年末,全国已有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设立了商业保理企业及分公司,基本囊括了大陆全部地域。目前除甘肃和西藏2个地区仅设立分公司,其余29个地区均有商业保理法人企业设立。商业保理企业注册地分布呈较不均匀状态,多数集中在东南沿海地区,如广东(尤其是深圳前海)、天津、上海、山东、福建等地。 截至2024年末,广东省由于原有注册基数庞大,目前存续的商业保理企业及分公司数量仍居全国榜首,占全国注册存续总量的50.14%。天津市、上海市、山东省存续商业保理法人企业及分公司数量分别位居全国二、三、四位。此外,福建省、陕西省、辽宁省、江苏省四地的存续法人企业及分公司数量也超过百家。 截至2026年5月末,我国仅3家商业保理公司发行信用债。 截至2026年5月末,在公开市场发行过信用债的商业保理公司共三家,系国新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保理”)、诚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通保理”)、合肥兴泰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泰保理”)。 国新保理系我国信用债发行规模最大的商业保理公司,发行品种涉及公司债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支持债券等。截至2026年5月末,国新保理信用债存量发行规模128.60亿元,其中公司债券7只,发行规模合计58.00亿元。诚通保理2025年共发行公募公司债券3只,合计发行规模15亿元。兴泰保理仅于2026年1月发行私募科创债1只,发行规模1.80亿元。 二、行业政策 我国保理行业政策体系逐步从空白探索走向精细化、常态化监管,同时配套供应链金融扶持政策,形成“强监管、重规范、促实体”的政策体系。 银行保理领域率先实现政策规范化。2013年、2014年银保监会先后出台银行保理专项管理文件,明确银行保理业务规范与风控要求;2016年银行业协会发布行业业务规范,进一步细化业务标准,为后续商业保理监管体系搭建提供了重要参考。 商业保理监管体系以2019年《关于加强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205号文”)为核心标杆,构建起量化监管体系。文件明确地方金融监管局属地监管职责,划定五大刚性监管指标,严格约束单一债务人风险、关联交易风险、杠杆比例与风险准备金计提标准,同时规范不良资产认定标准,从源头遏制行业乱象。2020年,原银保监会发布《商业保理公司名单制管理工作方案》,行业全面推行名单制管理,常态化开展合规检查与风险整治,行业洗牌全面深化。 后续监管政策持续收紧、不断细化。2021年,《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提出保理业务属地展业原则,对行业全国化布局模式形成约束,推动行业本地化、精细化运营转型。2024年,多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金融组织监管的通知》,明确地方金融组织“总量只减不增”的调控方针,通过“规范一批、清理一批、转型一批”的整治思路,持续淘汰高风险、空壳化机构,推动行业存量提质。同时,各地陆续出台属地监管细则,对保理企业注册资本、股东资质、高管任职等作出严格规范,多地要求注册资本一次性实缴到位,部分地区最高实缴标准达2亿元,大幅抬高行业准入门槛。 在监管规范的同时,国家持续出台利好政策赋能行业发展。2024年,国家聚焦企业账款拖欠难题,出台专项政策健全长效清欠机制,重点整治政府、大型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直接扩大保理业务市场需求。同时,全国多地密集出台供应链金融 扶持政策,上海、北京等多地发布供应链金融高质量发展方案,搭建行业交流与产业协同平台,鼓励供应链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 2025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等六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规范供应链金融业务引导供应链信息服务机构更好服务中小企业融资有关事宜的通知》(2025年第16号),将应收账款电子凭证(类供应链票据)纳入监管,明确核心企业不得虚构确权、过度扩张信用,该通知强化了应收账款真实性审查与全流程登记管理,倒逼保理业务回归本源,压缩通道及关联违规业务空间;12月,财政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2025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5〕33号),该通知明确跨行再保理须按实质重于形式判断风险报酬是否转移,禁止通过隐性担保或追索条款“假出表”,强化贸易背景真实性与中登登记要求,压实银行会计核算与授信管理责任。随着顶层政策的密集落地,监管全面收紧,2025年12月,各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下发《关于组织辖内商业保理公司开展合规经营专项自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保理二十二条”),针对商业保理行业虚假保理、变相放贷、违规通道、高杠杆、侵害中小企业权益等突出风险开展了合规自查,旨在全面排查风险、压实主体责任、推动行业回归保理本源、规范高质量发展。保理作为供应链金融的核心业态,依托政策红利,持续发挥盘活应收账款、服务中小微企业、赋能实体经济的核心作用,行业长期健康发展的政策根基持续夯实。 三、未来发展 商业保理作为服务企业应收账款的重要工具,随着市场需求的增长,未来业务还有较为广阔的增长空间;行业监管政策体系的逐步完善,有利于保理行业稳定发展;在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及外部环境动荡的环境下,保理公司的资产质量将面临一定压力。 宏观经济增速放缓背景下,企业应收账款规模扩大、周转放缓、账期拉长,中小企业现金流压力上升,对保理融资、账款管理与风险担保的需求显著增强,行业呈现强逆周期属性,2026年,保理业务量预计将保持增长态势。但需警惕,行业长期发展仍依赖宏观经济企稳与产业链信用环境改善。 监管政策持续收紧,行业进入强合规、严风控的规范发展阶段。在《205号文》及后续供应链金融监管细则推动下,监管层强化对“名保实贷”、关联交易集中度、风险准备金计提等关键环节的管控,空壳及不合规保理公司加速出清,行业机构数量预计进一步回落,长期格局优化。 行业盈利模式以利差收入为主、服务费为辅。受资金成本下行与市场竞争加剧影 响,行业整体利差水平呈收窄趋势,传统高收益业务空间压缩。但受益于应收账款规模扩张与渗透率提升,业务规模快速增长有望对冲利差下行压力,推动营收稳步提升。头部机构凭借低成本资金、优质资产、科技赋能,维持稳定盈利;中小保理公司若业务增速不及预期、风控能力不足,将面临盈利承压甚至亏损风险。 股东具备产业背景、聚焦集团内供应链的保理公司,资产质量相对可控;市场化展业、行业分散度低的机构,风控压力更大。未来资产质量将成为区分机构信用水平的核心指标,需重点关注市场化中小保理公司的资产下行风险。 金融科技与数字化正深度赋能保理行业。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业务审批、确权登记、风险排查流程效率大幅提升,贸易背景核验问题得以解决,全流程风控能力进一步提升。未来行业将加快搭建数据中台,深化商流、物流、资金流、发票流四流合一管理,逐步从传统融资向综合供应链服务转型,技术能力也将成为机构差异化竞争的关键。 联系人 投资人服务010-8517828-8088investorservice@lhratings.com 免责声明 本研究报告著作权为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资信”)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制和发布。如引用须注明出处为“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未经授权刊载或者转发本研究报告的,联合资信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本研究报告中的信息均来源于公开资料,联合资信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或可靠性不作任何保证。本研究报告所载的资料、意见及推测仅反映联合资信于发布本研究报告当期的判断,仅供参考之用,不构成出售或购买证券或其他投资标的要约或邀请。 在任何情况下,本研究报告中的信息和意见均不构成对任何个人的投资建议。联合资信对使用本研究报告及其内容而造成的一切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